2014年江南大學藝術類專業志愿填報說明與錄取規則如下:
1、志愿填報說明
(一)考生必須按照各省級招辦文件的規定填報志愿。
(二)已取得江南大學美術設計類合格證且第一志愿報考江南大學的考生,還須于
(三)江南大學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不為考生單獨開設非英語語種課程,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志愿。
2、錄取原則
(一)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
1. 政治思想、體檢符合標準,第一志愿報考江南大學,專業校考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合格(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行劃定的最低分數線。
2. 文理兼招,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文化和校考專業滿分均按750分計算。
3. 各專業錄取辦法:
美術設計類
(1)按照總計劃數,依據綜合分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綜合分=校考專業總分+文化總分。
(2)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按校考專業總分擇優錄取。
(3)校考專業總分前15名者,優先錄取并滿足第一專業志愿。
服裝與服飾設計(時裝表演)
(1)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按校考專業總分擇優錄取。綜合分=校考專業總分+文化總分。
(2)校考專業總分前3名者優先錄取。
舞蹈編導
按照校考專業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校考專業總分相同按文化分擇優錄取。
(二)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
音樂學(師范)
1. 政治思想、體檢符合標準。
2. 遵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辦2014年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省級招辦的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省級招辦投檔的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