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生是指具有教育部認定的保送資格的考生,經個人申請,高校考核合格,無需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試即可被錄取的一種招生形式。教育部會在每年年初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布具有保送資格考生的名單,未入名單的考生不能按保送生錄取。對于考生,無論是否參加高考文化課考試,均需參加高考報名,否則不能被高校錄取。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本科生資格的高校都可以招收保送生,保送生招生是計入高校招生計劃的。
自主招生于2001年初次“涉水”。當年,經教育部批準,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江蘇省內首次嘗試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次年,南京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河海大學加入。2003年,教育部發布《關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3]1號),批準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22所高校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標志著中國正式啟動部分高等學校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至今,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已經歷10年的發展,其間既有規模的發展,也有測試等方面的不斷優化。在規模方面,2004—2007年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先后增加了37所,進入膨脹期,到2012年試點高校已達90所。這些高校多數是“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匯集了中國優質教育資源。近年高校自主招生公示和錄取人數也呈現出上升之勢,2008年公示入選考生為2.3萬人,實際錄取1.1萬人;2009年公示入選考生達3萬人,實際錄取1.5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