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推薦免試研究生?
推研是指推薦免試研究生,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直接讀研的行為。推研按時間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碩、外推、工碩。每年推研的時間為大四上學期9月初到9月末。想要申請外校,尤其是不推本系的,盡早準備是非常非常必要的。從7,8月開始準備亦不算早,大三下學期就開始聯系也是可以的。
2、教育部關于推免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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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部們就推薦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碩士研究生工作的具體規定:
(1)推薦工作應貫徹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的原則,被推薦的學生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決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學習成績優秀,具有作為研究生培養的素質。在進行推薦工作時,不僅要注意對推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考核,而且在業務標準的掌握上,既要看推薦生歷年的學習成績,還注重對其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及業務特長等方面的考查,避免推薦工作單純地按分數排隊。為了保證推薦生的業務質量,學校還可進行必要的考試(考核)。
(2)各院校成立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主管部門下達的分配名額和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各學科、專業的具體特點等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推薦辦法,確定推薦名單并在校內張榜公布。
(3)推薦名單確定后,學生可持本校的介紹信于規定日期到學校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校辦公室指定的地點查閱招生專業目錄,并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推薦表和體檢表。推薦生可自由選報兩個志愿報考單位。
(4)為了加強校際間的交流,促進學科發展,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學校應積極鼓勵推薦生選報外?;蚩蒲袡C構。
(5)各推薦學校應組織推薦生進行體檢,并將按要求填好的推薦表、體檢表一起于規定日期前寄送學生選報的第一志愿單位。
(6)接收推薦生的招生單位一般根據推薦生情況對其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方式由招生 單位自選確定,在錄取中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7)推薦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對其進行考試(考核)后不予錄取,或因學科、專業招生名額限制不能接受的,應于規定日期前將推薦生的有關材料退回原推薦學校并由學校轉告本人。
(8)各招生單位只能在學校推薦的學生中進行選拔錄取,不得在其它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錄取,對已確定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招生單位在其入學前若果發現其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可取消其入學資格。
(9)推薦生被招生單位錄取后,可視實際情況鼓勵保留入學資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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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臺,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保送研究生名額一般按該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5%左右確定。在教育部下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對未設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一般要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5%左右確定。經教育部確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養基地的高等學校,按教育部批準的基地班招生人數的50%左右,單獨增加推免生名額,由學校統籌安排;對國家發展急需的專業適當增加推免生名額。另外,設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推免生總數的65%,其中地處西部省份或軍工、礦業、石油、地質、農林等特殊類型的高等學校,上述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75%。
1、推免所具備的條件
一般有兩大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獲得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北大、清華之類的牛校的條件則更為苛刻。例如北京大學除上述兩條外還要求學生:
?。?)、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取得初取資格后,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
?。?)、自取得初取資格至入學報到之日未受過任何處分。
2、推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表
2、自薦信
3、導師推薦信
4、成績單
5、由申請者現所在學校教務處提供同意推薦免試的證明信,并加蓋公章
6、獲獎證書復印件、發表的學術論文等復印件
7、有的學校要求英語水平類證書(如四六級、托福、GRE等成績)
3、 推免的時間
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開始
4、 推免身體條件要求
如果身體有某方面的問題,一定要注意你所報的專業是否對身體有特殊要求,具體可參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所報學校的招生簡章。
截至目前具有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的學校名單
北京市
北京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外交學院 北京理工大學 國際關系學院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北京工商大學 中國音樂學院 北京郵電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首都醫科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北京師范大學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首都師范大學
天津市
南開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大學 天津財經大學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河北省
河北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 河北建筑科技學院 燕山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河北醫科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河北農業大學
山西省
山西大學 山西醫科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大學 內蒙古農業大學 內蒙古工業大學
遼寧省
遼寧大學 沈陽農業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中國醫科大學 沈陽工業大學 大連醫科大學 東北大學 沈陽藥科大學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遼寧師范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吉林省
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延邊大學
黑龍江省
黑龍江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哈爾濱理工大學 大慶石油學院
上海市
復旦大學 上海中醫藥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師范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理工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海事大學 上海體育學院 東華大學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水產大學 上海大學
江蘇省
南京大學 江南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東南大學 江蘇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 南通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南京醫科大學 南京工業大學 中國藥科大學 南京郵電學院 南京師范大學 河海大學 揚州大學
浙江省
浙江大學 浙江師范大學 浙江工業大學 中國美術學院
安徽省
安徽大學 安徽農業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安徽醫科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安徽師范大學 安徽理工大學 安徽財經大學
福建省
廈門大學 福建醫科大學 華僑大學 福建中醫學院 福州大學 福建師范大學 福建農林大學 ,
江西省
江西農業大學 南昌大學 江西師范大學
山東省
山東大學 山東農業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師范大學 山東科技大學 曲阜師范大學 石油大學(華東) 青島大學
河南省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 河南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師范大學
湖北省
武漢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湖北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三峽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湖南省
湘潭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省
中山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大學 廣西師范大學 廣西醫科大學
重慶市
重慶大學 四川外語學院 西南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醫科大學
四川省
四川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成都中醫藥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師范大學 西南石油學院 西華師范大學 成都理工學院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科技大學 成都體育學院
貴州省
貴州大學 貴陽醫學院
云南省
云南大學 云南師范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西藏自治區
西藏大學
陜西省
西北大學 西安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陜西科技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工程科技學院 西安理工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陜西師范大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甘肅省
蘭州大學 西北師范大學 甘肅農業大學
青海省
青海大學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大學 石河子大學
2007年教育部新增20所具有推免資格的高校
武漢科技大學、西南民族大學、長春理工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重慶郵電大學、北京電影學院、蘭州交通大學、哈爾濱醫科大學、中北大學、昆明醫學院、河南農業大學、新疆醫科大學、湖南農業大學、山東中醫藥大學、華南熱帶農業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華東政法學院、浙江中醫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