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專業分類以及就業方向(設計類)如下:
1.藝術設計 (平面設計方向):
本專業培養具備藝術設計與創作、教學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適合在藝術設計教育、研究、設計、生產和管理單位從事藝術設計、研究、教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藝術設計(服裝設計方向):
畢業生可在輕工、紡織、商業、外貿等部門的服裝工廠或服裝設計單位從事服裝、服飾設計、研究工作,亦可從事服裝、服飾設計的教學工作。
3.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藝術設計方向):
可在企事業單位、專業設計部門、學校、科研單位,從事平面設計、產品及包裝設計、廣告設計、展示設計、書籍裝幀設計、企業形象設計以及研究、教學、管理等相關工作。
4.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方向):
可在裝飾公司、建筑房地產企業、園林景觀工程公司、教育單位或培訓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從事環境藝術設計、環境藝術項目預算、環境藝術項目組織和管理、環境藝術教學及培訓等工作。
5.藝術設計(紡織品藝術設計方向):
從事紡織印染企業中紡織面料的圖案設計、染色以及印花和織花設計;面向服裝企業從事服裝面料的圖案設計和服飾圖案的設計;從事染織藝術品設計、纖維藝術品設計、飾品藝術設計等設計、創作、管理、營銷、教學及科研工作。
6.藝術設計(汽車表演與營銷方向):
可從事汽車藝術表演、組織汽車展示策劃、汽車制造企業和銷售部門等相關企、事業單位的管理、汽車營銷、汽車藝術表演教學與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7.藝術設計(空乘與管理方向):
可從事乘務管理、地勤服務、企事業單位、大型酒店以及旅游管理等方面工作。
8.藝術設計(服裝展示與品牌推介方向):
主要從事成衣品牌與專賣店的營銷管理、成衣品牌的靜態、動態、平面、立體展示、專賣店的整體風格規劃與色彩搭配、成衣買手(Buyer)、成衣品牌的營銷策劃與推廣等。崗位群:服裝陳列師、營銷員、店面設計、專賣店店長、服裝買手等。
9.藝術設計學專業:
本專業培養具備藝術設計學教學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適合在藝術設計教育、研究、設計、出版和文博等單位從事藝術設計學教學、研究、編輯等方面工作。
10.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
本專業培養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并具備戲劇、戲曲、影視和其他舞臺演出的美術設計(含燈光設計、服裝與化妝設計、布景繪制)等方面的能力,適合在劇院團、電影廠、電視臺、電視劇制作中心從事美術設計。也可以繼續攻讀研究生碩士學位。
11.環境藝術設計:
畢業生適宜在民用建筑設計部門、建筑科學研究部門、家具研究或設計部門從事設計和研究工作,在家具工廠、工藝美術設計公司、展覽設計公司、室內設計、裝飾、裝修公司從事設計和研究工作,在民用船舶、飛機裝飾研究、設計部門、環境、園林研究、設計部門從事設計和研究工作,在各級美術院校從事本專業的教學和研究工作。
12.美術染織藝術設計:
畢業生適宜在文物、博物館從事美術史研究工作,在各級美術院校從事美術史教學工作,在出版社、美術書刊從事編輯工作,也可參其他有關部門從事美術考古的教學、研究、評論和編輯工作。
13.裝潢藝術設計:
畢業生適宜在輕工、商業、外貿、出版印刷等部門及其企業單位從事產品及包裝裝璜設計、櫥窗設計、展覽陳列設計、書籍裝幀設計和研究工作,各級藝術院校從事教學工作
14.電影電視美術設計:
畢業生適宜在全國各級電視臺擔任某些專題節目的主持人,從事專題節目的編輯工作,在各級有關院校從事本專業的教學工作,其他文藝表演團體從事與本專業有關的工作。
15.陶瓷藝術設計:
畢業生適宜在陶瓷、工藝美術研究部門、陶瓷工廠從事設計和研究工作,在各級藝術院校從事本專業教學工作。
16.工業設計(產品造型設計方向):
可從事與產品設計相關的研發、管理及教學等方面的工作。
17.工業設計(玩具設計方向):
可從事與玩具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