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1.符合2009年我市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基礎者均可報考。
2.專業考試報名:美術類考生專業考試報名時間與普通高考報名相同。應屆畢業生在其學籍所在中學報名,接收報名的中學到所在區縣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縣招辦”)集體辦理報名手續;往屆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者在其戶口所在區縣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
3.文化考試報名:報考美術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其報名辦法與報考普通高校的考生相同。
二、考試
4.專業考試:美術專業市級統考由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高招辦)統一組織。考生所報專業屬市級統考范圍內的,須參加市級統考。參加市級統考的美術類考生,須按規定交納考試費30元/科。
市級統考著重考查考生是否具備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或按美術類專業招生的相關專業對美術技能的基本要求,為高等學校選拔美術類專業人才提供基本依據。
市級統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寫等三門。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寫生或默寫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靜物寫生、風景默寫等方式考查;速寫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動態寫生、漫寫或默寫等方式考查。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市級統考安排在2009年1月11日舉行。考試地點為天津師范大學。各科目考試具體時間為:
上午:速寫8:30-9:00;素描9:00-12:00
下午:色彩13:30-16:30。
考生須持《身份證》、《考生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5.考試用具和要求
(1)素描紙、水彩紙、速寫紙由考點提供;
(2)畫板(畫板上嚴禁張貼小稿)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試卷上不允許噴灑定影液等液體。
6.文化考試:文化考試于6月7日至6月8日進行,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7.市高招辦于1月25日前公布市級統考成績。考生可持考生證到報名單位領取“天津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單”。市高招辦將在招考資訊網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單。
三、市級統考成績使用
8.所有在津招生的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美術類本科專業及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市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專業考試;其他普通高校美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市級統考成績,也可在市級統考成績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學校考試)。
四、學校考試
9.美術類專業學校考試的科目及內容由各招生學校確定。市級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可持“天津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單” 按照院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履行報名手續,參加專業考試。
學校考試于2009年1月31后開始,3月底之前完成。
10.符合教育部規定在我市組織專業考試的外地高校,統一在天津市美術學院美術高中進行考試。市高招辦于1月底之前將各學校考試具體時間在招考咨訊網上公布。
11.天津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統考院校及統考專業
南開大學:藝術設計、繪畫;
天津大學:藝術設計、動畫;
天津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產品設計)、工業設計(玩具設計)、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動畫;
天津工業大學: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廣告學、動畫;
天津商業大學:藝術設計;
天津工程師范學院:藝術設計、動畫;
天津師范大學: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
天津財經大學:藝術設計、美術學;
天津理工大學:藝術設計、工業設計、攝影、動畫;
天津城市建設學院:藝術設計、工業設計、景觀建筑設計;
天津美術學院:繪畫(中國畫、書法、油畫、版畫)、雕塑、繪畫(數字媒體藝術、攝影藝術、綜合繪畫)、藝術設計[公共藝術、動畫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裝潢)、裝飾藝術設計、染織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工業設計、美術學(設計史論、美術史論);
天津市屬獨立學院:統考涉及的美術類專業;
天津市屬高職院校:統考涉及的美術類專業;
在津招生的外省市院校:統考涉及的美術類專業。
天津市招生委員會高校招生辦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