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實施素質教育,選拔藝術人才,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我校2008年繼續在全國范圍內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我校藝術特長生的選拔工作:
1、參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2008年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測試達一級;
2、在高中階段參加地市級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獎);省級以上(含省級)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
3、樂器類藝術水平達到全國藝術(業余)水平考級八級及以上或省級九級及以上。
二、招生項目
1、民族樂器:笛、嗩吶、笙、揚琴、柳琴、二胡、板胡、高胡、古箏、琵琶、中阮、拉阮(大提琴)、低音拉阮(貝司)、打擊樂。
2、 西洋樂器:鋼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薩克斯、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打擊樂。
3、 舞蹈:民族舞、芭蕾舞、現代舞。
4、 聲樂:民族唱法、美聲唱法。
5、 主持、曲藝。
三、招生人數
招收藝術特長生人數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四、藝術水平測試
1、學校將組織科學文化冬令營活動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藝術水平統一測試。測試內容包括藝術水平和綜合素質。學校根據測試總成績進行評定,并結合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項目需要和計劃人數擇優錄取。對于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并獲得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的考生,學校將評定優秀、合格兩個等級。
2、對于參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2008年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測試達一級報考我校藝術特長生的考生,我校將對其進行審查,可結合我校招收藝術特長生項目需要和計劃人數直接認定其藝術特長生資格并確定為合格,學校原則上不再組織測試。
五、錄取政策
對于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設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須A志愿報考。下同)報考河海大學: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投檔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同批次錄取控制線),只要專業服從調劑,學校將予以錄取。
對于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且測試成績為優秀的藝術特長生,第一志愿報考河海大學,高考成績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我校提出申請,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后,學校予以錄取并滿足其所填的專業志愿之一(不含基地強化班且專業志愿須填滿、不得重復)。
凡參加我校藝術水平測試并獲得我校藝術特長生認定資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區、市)有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考生須參加且成績合格才能享受我校藝術特長生錄取的相關政策。
六、時間安排
1、考生須在2007年12月10日10:00至2008年1月4日24:00期間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sea.hhu.edu.cn/zsw)進行網上報名,下載打印生成的《河海大學2008年招收藝術特長生報名表》,填寫完整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并蓋章后與身份證復印件、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證明材料等在1月4日前(以郵戳為準)寄到河海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
郵寄地址:南京市江寧區佛城西路8號
郵編:211100 信封正面請注明“藝術特長生報名材料”
2、我校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將于1 月 10 日公布,考生可在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上進行查詢,屆時將同時公布有關測試要求。
3、測試報名時間:2008年1月25日,測試時間:1月26日、27日
測試地點:南京市西康路1號河海大學
4、2008年3月20日前,學校將測試合格的考生名單上報教育部,并依據“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結果,在我校網站公布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同時書面通知考生。
七、聯系方式
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
電 話: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傳真)
聯系人:鄭 潤 張春雷
八、本規定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