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哈爾濱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黑龍江省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有關文件精神,經省招考辦批準,我校2009年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分全省統一考試、學校單獨考試、省統考且學校加試三種形式。報考全省統一考試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招考辦組織的統一考試,報考學校單獨考試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報考省統考且學校加試專業的考生在參加省統考的基礎上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加試。現將我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專業
1、全省統一考試專業:美術學(美術教育(師范類)、美術理論);繪畫(中國畫、油畫、壁畫、水彩畫、版畫、漆畫、綜合繪畫、藝術學理論、金屬工藝、陶藝);藝術設計(環境藝術、公共藝術、平面設計、城市景觀、服裝設計);音樂學(教師教育(師范類)、音樂學理論、音樂編輯)、音樂表演(美聲、流行聲樂、民歌、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電子鍵盤、手風琴、巴揚琴、鋼琴、現代樂器、藝術學理論、音樂劇);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學前教育;動畫;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播音主持)。
2、學校單獨考試專業:繪畫(書法)、繪畫(綜合藝術(美術方向));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整體形象設計);表演(戲劇表演)、表演(戲劇編導);音樂表演(綜合藝術(音樂方向));音樂學(少數民族音樂傳承(師范類));數字媒體技術(游戲制作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學(攝影)。
3、省統考且學校加試專業:繪畫(雕塑)、繪畫(雕塑(冰雪方向))、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電子音樂制作)。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表演(戲劇表演)專業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60米、男1.70米以上;報考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整體形象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男1.80米以上(綜合素質優秀者,可放寬1-2厘米)。
2、報考表演(戲劇表演)、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整體形象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年齡限制在22周歲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美術學(美術教育(師范類))、音樂學(教師教育(師范類))、繪畫(藝術學理論)、藝術設計(環境藝術、服裝表演與整體形象設計)、音樂表演(藝術學理論、現代樂器)、數字媒體技術(游戲制作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學(攝影)、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播音主持)、動畫專業兼招藝術文史和藝術理工考生,其余專業只招藝術文史考生。
4、音樂學(少數民族音樂傳承(師范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是我省赫哲、鄂倫春、鄂溫克、達斡爾等少數民族聚居地的本民族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戶籍證明。
三、學校單獨考試及省統考加試專業的報名與考試
1、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 12月20日—2009年1月4日。
網址: http://zsb.hrbnu.edu.cn。
2、現場確認要求:本人持高考藝術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到我校音樂學院音樂廳(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路50號)確認。
3、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以下時間均為2009年):
專業名稱 | 現場確認時間 | 考試時間 |
繪畫(書法) | 1月6-7日 | 1月8-11日 |
繪畫(綜合藝術(美術方向)) | ||
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整體形象設計) | ||
繪畫(雕塑) | ||
繪畫(雕塑(冰雪方向)) | ||
數字媒體技術(游戲制作藝術) | 1月10-11日 | 1月12-13日 |
廣播電視新聞學(攝影) | ||
表演(戲劇表演) | 1月17-18日 | 1月19-22日 |
表演(戲劇編導) | ||
音樂表演(綜合藝術(音樂方向)) | ||
音樂學(少數民族音樂傳承(師范類))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電子音樂制作) |
現場確認時間均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不予辦理。
各專業具體的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我校現場確認時發放的專業準考證。
四、錄取辦法
我校按以下三種方式錄取:
1、學前教育、廣播電視編導(不含播音主持方向)專業,將從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省統考且學校加試專業將從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線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按省考專業課成績和校考專業課成績綜合考評,分專業擇優錄取。
3、其余各專業或專業方向將從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線及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五、其它事項
1、音樂類科目考試由我校統一提供鋼琴伴奏及CD機,其他樂器及CD光盤由考生自備。
2、學校單獨考試結束后,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成績,不再發放成績單。
3、咨詢(聯系)辦法:
通訊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路50號 郵政編碼:150080
咨詢電話:0451-88060177 88060178 88067377
學校招生辦網址:http://zsb.hrbnu.edu.cn
2009年黑龍江省藝術類單獨考試及加試專業招生計劃、考試科目
1、美術學院單獨考試專業:
專業方向 | 計劃 | 專業考試科目 |
繪畫(書法) | 30 | 1、楷書臨摹 30分 2、隸書臨摹 30分 3、書法創作 40分 |
繪畫(綜合藝術(美術方向)) | 40 | 1、基礎素描 35分 2、基礎色彩 35分 3、綜合才藝展示(特長展示或聲樂、器樂) 30分 |
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與整體形象設計) | 30 | 1、服裝設計 30分 2、形體展示 40分 3、才藝展示 30分 |
2、傳媒學院單獨考試專業
專業方向 | 計劃 | 專業考試科目 |
數字媒體技術(游戲制作藝術) | 70 | 1、素描 40分 2、速寫 10分 3、場景設計 50分 |
廣播電視新聞學(攝影) | 50 | 1、基礎素描 25分 2、基礎色彩 25分 3、攝影理論基礎知識 50分 |
3、音樂學院單獨考試專業
專業方向 | 計劃 | 專業考試科目 |
音樂表演(綜合藝術(音樂方向)) | 40 | 1、聲樂35分 2、器樂35分 3、繪畫基礎(素描) 30分 |
音樂學(少數民族音樂傳承(師范類)) | 20 | 1、面試 20分 2、才藝展示(本民族語言聲樂演唱、民族器樂、民族舞蹈、民族說唱等民族藝術(任選其二)每項40分) 80分 |
表演(戲劇表演) | 40 | 1、朗誦與命題朗誦 40分 2、命題小品 30分 3、演唱與形體 30分 |
表演(戲劇編導) | 20 | 1、命題編講故事 30分 2、作品分析 40分 3、命題小品 30分 |
4、 省統考且學校加試專業:
專業方向 | 計劃 | 專業考試科目 |
繪畫(雕塑) 繪畫(雕塑(冰雪方向) | 40 | 泥塑 100 分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 | 10 | 1、和聲 30分 2、器樂曲寫作 30分 3、歌曲寫作 40分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電子音樂制作) | 20 | 1、和聲 30分 2、旋律寫作 30分 3、電子音樂制作基本原理 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