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省份 | 招 生 專 業 | 科 類 | 層 次 | 學 制 | 計劃 | 專 業 方 向 |
山東 | 藝術設計 | 藝術文 | 本 科 | 4年 | 100 |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 |
美術學(師范類) | 藝術文 | 本 科 | 4年 | 60 | 國畫、油畫、陶藝與裝飾 | |
服裝設計與工程(文) | 藝術文 | 本 科 | 4年 | 20 | 服裝設計、服裝工程 | |
服裝設計與工程(理) | 藝術理 | 本 科 | 4年 | 20 | 服裝設計、服裝工程 | |
音樂學(師范類) | 藝術文 | 本 科 | 4年 | 80 | ||
音樂表演 | 藝術文 | 本 科 | 4年 | 60 | 聲樂演唱方向 (5人)、鍵盤演奏方向(5人)、 | |
舞蹈表演方向(30人)、中西樂器方向(20人) | ||||||
湖南 | 藝術設計 | 藝術文 | 本 科 | 4年 | 10 |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 |
美術學(師范類) | 藝術文 | 本 科 | 4年 | 10 | 國畫、油畫、陶藝與裝飾 | |
山西 | 藝術設計 | 藝術文 | 本 科 | 4年 | 10 |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 |
美術學(師范類) | 藝術文 | 本 科 | 4年 | 10 | 國畫、油畫、陶藝與裝飾 |
注:本簡章所列各專業計劃為擬招生計劃,學校將依據上級部門計劃批復和生源情況作適當調整,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國家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確定的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報名及專業考試
(一)美術類:
1、山東籍考生參加全省統考,我校采用統考成績,不再單獨設點考試;
2、其他外省籍考生須在本省指定考點按照所在省相關規定辦理報考手續,各考點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科目具體安排如下:
1、山東籍考生參加全省統考,我校采用統考成績,不再單獨設點考試;
2、其他外省籍考生須在本省指定考點按照所在省相關規定辦理報考手續,各考點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科目具體安排如下:
省份 | 報名時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報名及考試地點 |
湖南 | 3月11日、12日 | 素描、色彩 | 3月13日 | 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 |
山西 | 3月2日、3日 | 素描、色彩 | 3月5日 | 太原師范學院 |
(二)音樂類:
音樂類專業考試仍由我校組織。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0年2月19日8:30至2月20日12:00
報名地點:山東理工大學西校區 10號教學樓
乘車路線:從淄博火車站乘2路公交車到終點站山東理工大學西校區西門下車,或乘7路、138路公交車到山東理工大學西校區東門下車。
2、考試時間和內容
專 業 | 時 間 | 考試內容 |
音樂學(師范類) | 初試時間: 2月20日14:00―2月21日 復試報名時間: 2月22日上午 復試時間: 2月22日14:00―2月26日 | 初試:聲樂、鍵盤、舞蹈、器樂任選一項(曲目自定) 復試:(1)視唱(簡、線譜任選一條)(2)主項、副項(可在聲樂、鍵盤、舞蹈、器樂中任選兩項為主、副項,聲樂必考) |
音樂表演 | 初試時間: 2月21日 復試報名時間: 2月22日上午 復試時間: 2月27日 | 聲樂演唱方向:民族、美聲、通俗。初試:(1)朗誦(內容自選,2分鐘之內)(2)演唱歌曲或歌劇選曲一首(通俗唱法可自帶伴奏帶)。復試:(1)視唱(簡、線譜各一條)(2)模唱(旋律、和弦)(3)演唱中外歌曲或歌劇選曲二首。 鍵盤演奏方向:鋼琴、手風琴。初試:練習曲、奏鳴曲或樂曲各一首。復試:(1)視唱(簡、線譜各一條)(2)練習曲一首(3)樂曲、復調奏鳴曲任選一首(奏鳴曲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舞蹈表演方向:初試:舞蹈基本功測試、動作模仿、舞蹈片斷或舞蹈組合(2-3分鐘),考生需穿舞蹈緊身服。復試:基本功考察,完整的舞蹈作品或舞蹈組合,命題即興表演,可穿演出服。 中西樂器方向:小號、長號、薩克斯、長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二胡、揚琴、琵琶、笙、嗩吶、古箏、打擊樂、電聲樂器。初試:中外樂曲任選一首,練習曲一首。復試:(1)視唱(簡、線譜各一條)(2)練習曲一首(3)中外樂曲任選一首(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
四、專業合格證的發放
組織校考的專業和省份,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報考人數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按照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發放各專業合格證??忌謱I考試合格證,按各省招辦規定的時間到戶口所在地辦理參加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并填報院校(專業)志愿。專業考試成績將于2010年3月底在我校招生在線網上公布,并以信函形式向專業考試合格者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錄取原則
(一)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根據考生成績(若考生所在省份組織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須統考合格)及報考志愿,從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平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二)其他藝術類專業:根據考生成績(若考生所在省份組織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須統考合格)及報考志愿,從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
六、附則
(一)考生報名費、測試費、往返路費、食宿一律自理。音樂類考生所需樂器(除鋼琴外)均需自備,參加??嫉拿佬g類考生考試用紙由學校統一發放。
(二)學費標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規定的學費標準,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6000元。
(三)參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應填報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專業。
?。ㄋ模┬律雽W后學校按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ㄎ澹W校有關藝術專業考試的最新信息將及時在我校招生在線網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查詢。
(六)本簡章未盡事宜,按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如有變動,以我校招生科公告為準。
七、聯系方式
校址: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張周路12號 郵政編碼:255049
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533―2780673 傳真:0533-2782287
網址:http://zszx.sdut.edu.cn/
美術學院咨詢電話:0533―2780551
音樂學院咨詢電話:0533―27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