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專業,藝術類,本科,學制四年,畢業合格授予教育學學士學位。本專業主要培養具有現代教育理念,較強的幼兒園教育教學能力、管理能力以及科研能力,能夠在學前教育機構從事保教工作的教師、教育行政管理者、教學研究者。為突出專業的廣泛適應性,本專業也培養具有在有關政府機關、各大醫院的兒科門診工作的兒童教育與心理咨詢工作者;在出版社、報社、雜志社、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工作的兒童專欄節目采編人員;各類兒童用品開發的專業顧問或市場調查和分析專業人士、兒童發展評估和指導人員、兒童教育和衛生發展政策制定者及其他從事有關幼兒工作的相關部門工作者。
二、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2010年我校學前教育專業在江蘇、湖南兩省各計劃招生10人(具體招生計劃以江蘇、湖南兩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為準)。文理兼收。學費標準每生每年9000元。
三、考生條件
1、符合國家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并具有一定藝術素養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等藝術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均可報名。
2、在職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方可報名。
3、考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肢殘和色盲、色弱。
四、報名須知
1、報名考試時間、地點:
考 點 | 報 名 時 間 | 考試時間 | 考點詳細地址 | |
湖南長沙 | 2月27日—2月28日 | 3月1日 | 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 | |
江蘇南京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2日 | 南京曉莊學院 |
(1)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2)身份證。
3、報名考試費150元。
五、考試安排
考試包括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
1、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科目為:(1)音樂;(2)美術;(3)學前教師綜合素質測試。
音樂(聲樂、器樂、舞蹈三選一):考查學生的音準、節奏感及音樂表現力。
美術(簡筆畫、剪紙、手工制作三選一):考查考生的基本繪畫能力,剪紙、手工制作能力。
學前教師綜合素質測試(口頭語言表達能力):考查學生的普通話水平、語言組織與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與創造性及應變能力。
詳見《黃岡師范學院2010年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考試大綱》(http://www.hgnc.net/)。
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我校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2、文化考試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參加全國高考。
六、錄取
專業、文化成績均過線的考生,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依照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七、有關事項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時,相關用品自備,往返路費和食宿自理。
黃岡師范學院招生與就業處
2009年12月
校址:湖北黃岡市開發區新港二路146號 郵編:438000
電話:(0713)86166178835900 傳真:866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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