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美術學院下設美術教育、繪畫、藝術設計、美術史論四個系,開設美術教育、中國畫、油畫、平面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新媒體設計、藝術市場等七個專業方向,并設有現代藝術研究所、中國工筆畫研究所、現代水墨畫研究所、亞洲美術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和漢藏佛教美術研究所五個科研機構。現有正教授13名、副教授19名,其中博導4名,教師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達80%以上。我院現設有美術史論、美術教育理論研究、中國畫創作與教學研究、油畫古典技法材料與創作技法研究方向的博士學位授權點,設中國畫創作與教學研究、油畫創作與教學研究、藝術設計、美術史論和美術教育理論方向的碩士學位授權點。美術學可依托項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另外,還招收碩士研究生同等學歷班、研究生課程班以及教育碩士、藝術碩士等專業碩士。美術學院現有在校博士生、碩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等各種層次學生800余人,各類畢業生大都在美術院校、文化科研院所、新聞出版、中等美術教育及各種傳媒廣告單位就職,為國家和首都北京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美術學院師資隊伍雄厚,老一輩著名美術教育家、書畫家衛天霖、李瑞年、康殷、戴林、劉福芳、董福章、戴克鑒、黃今聲、杜希賢、賈克德、馮懷榮、楊景芝、舒春光、常銳倫、李福順等都是美術學院的前輩。近幾年引進和培養了一批在社會上有影響的知名畫家、教授,如尚揚、孫志鈞、劉孔喜、董重恂、劉進安、尹少淳、段正渠、李中揚、謝繼勝、韋紅燕、韓振剛、汪港清、王珂等。美術學院倡導多元化的學術思想,藝術風格豐富多樣,呈現出勃勃生機,從師資結構和藝術思想上形成了自己的優勢。此外,學院還聘請了多位海內外著名專家、學者擔任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與國外一些院校有著密切的合作與交流。
美術學院作為首都師范大學“211工程”重點建設單位,近年來發展迅速。2001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藝術人才培養培訓基地”,2008年被評為北京市美術教育實驗示范中心。美術學被評為國家重點培育學科、北京市重點學科,美術學專業在2003—2006年中國大學評價課題組發布的本科專業排名中,在全國203所開設該專業的大學中排名第一。
隨著美術學院的不斷發展,辦學條件也在不斷完善,目前除教學畫室外,還設有美術展覽館、新媒體藝術工作室、攝影藝術實驗室、電腦美術工作室、繪畫技法與材料研究實驗室、材料與工藝實驗室(金屬、木工、雕塑、漆藝)、版畫工作室、陶藝工作室、藏畫室、微格教學教室等,為學生的學習和教學實踐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一、美術學院2010年本科招生計劃
專業 | 專業方向 | 學制、培養層次 | 招生人數 | 招生地區 | 學費 |
美術學 (師范) | 美術教育 | 四年制本科 | 40 | 全國 | 免收學費 |
美術學 (非師范) | 藝術市場 | 四年制本科 | 20 | 全國 | 8000元/學年 |
繪畫 (非師范) | 油畫 | 四年制本科 | 20 | 全國 | 10000元/學年 |
國畫 | 20 | 全國 | |||
藝術設計 (非師范) | 平面設計 | 四年制本科 | 20 | 全國 | 10000元/學年 |
環境藝術 | 20 | 全國 | |||
新媒體藝術 | 20 | 全國 |
2.以上各專業(及方向)2010年均按照美術類進行寬口徑錄取。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專業志愿一欄只填寫藝術類。考生在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時要根據自己的意愿認真填寫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調劑信息,以此作為錄取后分專業培養的重要依據。
3.各個專業方向可以同時兼報。
二、報名辦法
1.考生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要求及自身情況,可選擇一個考點報名,各考點均不接受函報。
2.凡是選擇北京考點參加專業加試的考生,請于2010年01月15日——02月15日期間,登陸首都師范大學網站(www.cnu.edu.cn),點擊招生工作,進入本科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2010年2月20、21日按照網上報名分配的時間,到首都師范大學圖書館(校本部)進行報名確認,領取準考證。
3.報名時(確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戶籍證明(證明上務必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蓋當地派出所公章)、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板1寸相片2張。
4.報名表中“姓名”一欄,應與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上的姓名一致。
5.報名材料不全或超過規定報名時間者,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6.報名時交納考試費:一試100元、二試80元。
7.港、澳、臺地區及華僑考生的文化考試請咨詢港、澳、臺聯合招生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參加文化課考試。專業考試報名、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和方法與大陸考生相同。專業考核及錄取原則參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三、考試內容
一試:素描(3小時,100分)
二試:色彩(3小時,100分)、速寫(兩張30分鐘,30分)
四、報考條件
凡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無口吃、色盲、色弱均可報名。
五、考點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以準考證為準)
考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考試地點 | 地 址 | 當地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
北京 | 2010年 2月20、21日 | 2010年 2月23、24日 | 首都師范大學 | 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 招生辦 (010)68902995 | |
湖北 | 2010年 1月23、24日 | 2010年 1月26日 | 湖北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 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常青5路 |
| |
遼寧 | 2010年 1月27、28日 | 2010年 1月29日 | 沈陽大學 | 沈陽市大東區聯合路54號 | 裴老師 (024)62268563 | |
甘肅 | 2010年 1月28、29日 | 2010年 1月30日 | 蘭州鐵路三中 | 蘭州市和政東街284號 | 夏晶潔 (0931)4638005 | |
湖南 | 2010年 1月31日、 2月1日 | 2010年 2月2日 | 湖南師范大學 | 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 易老師 (0731)8838500 | |
江蘇 | 2010年 2月1、2日 | 2010年 2月3日 | 江蘇教育學院 | 南京市北京西路77號 | 許老師 (025)83758137 | |
河南 | 2010年 2月5、6日 | 2010年 2月7日 | 鄭州鐵路六中 | 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 值班室 (0371)66952074 | |
山東 | 2010年 2月26、27日 | 2010年 2月28日 | 青島市招辦(八大觀賓館小禮堂) | 青島市市南區山海關路19號 | 朱海峰 (0532)85786211 | |
江西 | 2010年 2月27、28日 | 2010年 3月1日 | 南昌市18中學 | 南昌市東書院街8號 | 涂校長 或 徐主任 (0791)6231351 |
注①選擇北京考點的考生,可在2月23、24日任選一天考試。
②考生到各考點參加考試,畫具自備(在不影響其他考生的情況下可用畫架)。
六、錄取規則
1.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者,方可按我校錄取規則參加錄取。
2.我校美術學院只錄取參加我校美術類專業考試,并且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
3.根據教育部2010年關于藝術類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按比例劃定合格考生,在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成績劃定之后,根據考生藝術專業考試合格情況編制京外分省計劃。
4.我校美術學院各專業參加全國藝術類專業提前錄取。文理兼收,同等對待,數學成績計入總分。
5.我校美術學院采取寬口徑錄取分專業培養的模式。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專業志愿一欄只填寫藝術類。考生在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時,要根據自己的意愿,認真填寫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調劑信息,以此作為錄取后分專業培養的重要依據。
6.錄取時,學校對考生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成績以及政審、體檢情況等進行全面考查,參考專業志愿順序和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7.美術類各專業均采取以下方法錄取:
①一試考試科目素描必須及格;
②在省美術類統考合格、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照專業考試成績(按滿分750分折合后再計算)占40%,文化課考試成績占6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隊,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③外語成績作為參考,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8.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七、其它說明
1.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成績在2010年4月12日以后,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統一發布。考生可憑姓名和身份證號在首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結果。學校將考試合格名單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不再向考生寄發合格證。
2.畢業分配:執行北京市當年的就業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4.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八、聯系方式及乘車路線
首都師范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郵政編碼:100048
網址:http://www.cnu.edu.cn,點擊招生工作,進入本科招生網
聯系電話:68902995/68902993(招生辦公室)、68902365(美術學院)
乘車路線: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849、944、944支、967、968、運通103、運通108、運通201,特8路等公交車至花園橋南。
音樂學院
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承擔為北京市和全國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素質高、適應能力強的音樂、舞蹈、錄音藝術專門人才的任務。學院下設七個系,分別為:音樂教育系、理論作曲指揮系、鋼琴系、聲樂系、器樂系、舞蹈系和音樂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學院擁有音樂學博士學位授權點,音樂學碩士學位授權點、藝術碩士學位授權點與學科教學論(舞蹈)碩士學位授權點。
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培訓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財政部聯合批準為國家級“21世紀音樂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音樂學被評為北京市重點學科、北京市“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學院擁有《鋼琴》、《音樂教育學》兩門國家精品課程,并承擔了北京市和教育部、文化部的多項重點科研課題,曾獲國家級和北京市音樂、舞蹈創作“金鐘獎”、“華表獎”、“文華獎”、“桃李杯獎”等多項大獎。2005-2007年,在中國大學評價課題組發布的本科專業評價信息中,連續三年評為A++級專業。學院師資隊伍雄厚,許多教師是社會上有相當影響的音樂家和學者,其中教授12名,副教授22名,擁有一批有相當學術潛力的青年教師。學院為學生學習提供了優良的教學設施,包括臺式及立式鋼琴、各種樂器、琴房、多媒體音樂教室、標準舞蹈教室、合唱排練室、樂隊排練室、多媒體電腦音樂教室、多功能音樂教室、數碼鋼琴教室、專業視聽欣賞室、數字化音樂實驗室以及專業音樂廳等。學院現藏有音樂書籍、樂譜和文獻資料60000余冊,音響、音像資料15000余盤(張)。
音樂學院本科層次招生含音樂學(師范)、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錄音藝術和舞蹈學四個專業及方向。
一、音樂學院2010年本科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學制層次 | 招生人數 | 招生地區 | 學費 | |
音樂學 | 師范 | 四年制本科 | 40人 | 全國 | 免收學費 |
作曲、指揮及表演 | 四年制本科 | 40人 | 全國 | 8000元/學年 | |
錄音藝術 | 四年制本科 | 15人 | 全國 | 10000元/學年 | |
舞蹈學 | 四年制本科 | 35人 | 全國 | 8000元/學年 |
注:1.音樂學(師范)與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方向之間不得兼報;
2.音樂學各方向與錄音藝術專業之間可以兼報;
3.器樂只招收中西管弦樂隊常設樂器與手風琴。
二、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
專業名稱 | 報名確認時間 | 報名確認地點 | 一試時間 | 二試時間 | 三試時間 |
音樂學(師范) | 2月23、24日 8:30—12:00 13:30—17:30 | 首都師范大學校工會 | 2月26日 上午開始 | 2月28日 下午開始 | 另行通知 |
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 | 2月26日 上午開始 | 2月28日 下午開始 | 另行通知 | ||
錄音藝術 | 2月26日 | 2月28日 下午開始 | 另行通知 | ||
舞蹈學 | 3月2、3日 8:30—12:00 13:30—17:00 | 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音樂廳 | 3月5日 上午開始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說明:音樂學院不在外地設置考點。各專業考試地點均在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具體考場見準考證。
三、報考條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10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
2.音樂學(師范)專業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要求形象好,身材勻稱;舞蹈學專業要求形象、形體符合舞蹈專業本科培養條件,該專業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四、報名辦法
1.報考各專業考生請于2010年01月15日——02月15日期間,登陸首都師范大學網站(www.cnu.edu.cn),點擊招生工作,進入本科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2月23、24日兩天報考音樂學和錄音藝術專業的考生到首都師范大學校工會(校本部)進行報名確認。3月2、3日報考舞蹈學的考生到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校本部)進行報名確認。
2.報名確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戶籍證明(證明上務必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蓋當地派出所公章)、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板1寸相片2張。
3.報名表中“姓名”一欄,應與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上的姓名一致。
4.一試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二試、三試各80元。
5.報名材料不全或超過規定報名時間者,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6.港、澳、臺地區及華僑考生的文化考試請咨詢港、澳、臺聯合招生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參加文化課考試。專業考試報名、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和方法與大陸考生相同。專業考核及錄取原則參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7.考生需留下考試期間有效的聯系電話。
五、專業考試
音樂學(師范)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一試(專業初試):100分
包括:1.聲樂占50%;2.鋼琴或器樂占50%。
◆聲樂:自選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伴教師,伴奏譜自備,可自帶伴奏。要求背譜。
◆鋼琴:自選練習曲一首。要求背譜。
◆器樂:自選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二)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包括:1.視唱練耳:聽辨音,占40%;視唱,占40%。2.樂理,占20%。
◆聽辨音(筆試):聽記旋律音程、和聲音程、和弦、節奏、旋律等。
◆視唱(面試):限五線譜。考試項目為旋律視唱、旋律模唱、節奏模仿。
◆樂理(筆試):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強、五線譜記譜法、基本節拍節奏、調式等基本概念;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常用記號等。
(三)三試(專業復試):100分。
包括:1.聲樂占48%;2.鋼琴或器樂占48%;3.綜合素質占4%。
◆聲樂:自選歌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伴教師,伴奏譜自備;可自帶伴奏。要求背譜。
◆鋼琴:1.基本練習:兩升兩降以內大小調音階、三和弦琶音(雙手同向四個八度);
2.自選練習曲一首,要求背譜(可重復一試曲目)。
3.自選樂曲一首。
◆器樂:民族樂器:樂曲兩首,要求背譜(可重復一試曲目)。
西洋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樂曲)。
◆綜合素質:1.朗誦,占20%;2.第二樂器,占40%;3.舞蹈基礎,占40%。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三試成績均計入最終專業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二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30%,三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70%。
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試(專業初試):100分。
◆聲樂: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琴伴奏教師,伴奏譜自備,也可自帶伴奏。要求背譜。
◆鋼琴:1.四升四降以內大小調音階、三和弦、屬七和弦、減七和弦琶音(雙手同向四個八度),占20%;
2.練習曲一首,占40%;
3.復調作品一首(限選巴赫《三部創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占40%。
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民族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西洋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作曲:1.和聲基礎,占50%;2.聲樂曲寫作,占50%。(均為筆試)
◆指揮:1.和聲基礎,占50%;2.將樂隊總譜改寫為鋼琴縮譜,占50%。(均為筆試)
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聽辨音(筆試),占40%;
◆視唱(面試),占40%。
◆樂理(筆試),占20%。
該項考試內容同音樂學(師范)專業。
三試(專業復試):100分。
◆聲樂:歌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琴伴奏教師,伴奏譜自備,也可自帶伴奏。要求背譜。
◆鋼琴:1.練習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曲目),占20%;
2.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占40%;
3.樂曲一首,占40%。
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民族樂器:樂曲兩首(不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
西洋樂器:樂曲兩首(不可重復一試曲目)。
◆作曲:1.筆試(50%):鋼琴曲寫作;
2.面試(50%):①鋼琴演奏(練習曲或樂曲一首),②民歌演唱,③讀譜和試奏,④即興演奏。
◆指揮:1.指揮(50%):雙鋼琴代替合唱隊或樂隊。考生需自帶伴奏和樂曲鋼琴縮譜,需準備總譜三份。合唱指揮準備一首合唱作品,樂隊指揮準備一首樂隊作品。2.面試(50%):①音樂技能:鋼琴演奏、器樂演奏或聲樂演唱(任選一項);②樂隊總譜或合唱譜試奏;③即興演奏;④聽音能力測試。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成績不帶入三試。三試成績為最終專業成績。
舞蹈學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一試、二試和三試成績各為100分。
一試:1.形象與條件測試(20分);
2.表現力測試(2分鐘以內劇目表現)(80分)。
二試:1.基本功測試——芭蕾基本功測試把上部分(50分);
2.古典舞基本功測試中間部分(50分)。
三試:1.中國舞跳、轉、翻技巧或芭蕾技巧(30分);
2.模仿(20分);
3.即興(20分);
4.劇目表現(可重復一試內容)(30分)。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成績不帶入三試。三試成績為最終專業成績。
錄音藝術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試(專業初試):100分。音樂聲學基礎知識與音樂錄音作品分析。
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聽辨音(筆試),占40%;
◆視唱(面試),占40%;
◆樂理(筆試),占20%。
該項考試內容同音樂學(師范)專業。
三試(專業復試):100分。
1.音樂技能,占80%:①器樂(含鋼琴):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②聲樂加器樂:演唱歌曲一首,自選樂器演奏樂曲一首。考生可在①②項中任選一項。
2.音樂錄音基本素質面試,占20%。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三試成績均計入專業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二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30%,三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70%。
六、錄取原則
1.2010年凡組織藝術類專業聯考的省市,考生必須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聯考且成績合格者,方可按我校錄取原則參加錄取。
2.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只錄取參加我校音樂、舞蹈、錄音藝術類專業考試,并且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
3.根據教育部2010年關于藝術類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在藝術類專業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藝術專業考試合格情況,分別編制北京和京外分省計劃。
4.我校音樂學院各專業參加全國藝術類提前錄取。文理兼收,同等對待,數學成績記入總分。
5.音樂學(師范)、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統一按音樂學錄取。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以上兩個專業方向在志愿一欄只填寫音樂學。
6.考生在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時要根據自己的意愿,認真填寫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調劑信息,以此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
7.錄取時,學校對考生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成績及政審、體檢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8.各專業錄取方法:
①音樂學(師范)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專業考試成績(按滿分750分折合后再計算)占40%,文化課成績占6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隊,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②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考試成績排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③舞蹈學專業:同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
④錄音藝術專業:同音樂學(師范)專業。
9.對各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經我校招生主管部門研究,可適當降低文化課成績(不得低于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錄取。
10.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七、其它說明
1.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成績在2010年4月12日以后,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統一發布。考生可憑姓名和身份證號在首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結果。學校將考試合格名單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不再向考生寄發合格證。
2.畢業分配:執行北京市當年的就業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4.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八、聯系方式及乘車路線
首都師范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郵政編碼:100048
網址:http://www.cnu.edu.cn,點擊招生工作,進入本科招生網
聯系電話:68902995/68902993(招生辦公室)、68902389(音樂學院)
乘車路線: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849、944、944支、967、968、運通103、運通108、運通201,特8路等公交車至花園橋南。
首都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