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及藝術設計學院簡介
天津科技大學始建于1958年(前身為天津輕工業學院),是教育部與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點建設的以工為主,工、理、文、經、管、法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以及接受國內外高級訪問學者和外國留學生的資格,是為軍隊培養后備軍官的簽約高校(更多信息請訪問校園網:www.tust.edu.cn)。
學校現有16個教學院部之一的藝術設計學院創建于1985年,原稱工業藝術工程系。學院現有在校生1600余人,教師90人,其中正教授8名,副教授19名。經過多年發展和建設,目前已經成為國內規模較大,專業設置合理、教學條件優越、師資力量雄厚并具有良好社會聲譽的高等藝術設計教育學院,為社會輸送了大量優秀的藝術設計人才。
藝術設計學院以“藝工結合,以藝為主”為辦學思路,以教學為中心,形成了“厚基礎、寬專業”,藝術與文化、藝術與科學技術相結合、學術性與實踐性相結合,強調形象思維訓練和創新意識訓練的教學體系。師資結構合理,教學質量良好。學院實行以老帶新的導師制度,鼓勵和支持教師外出攻讀學位以及進修培訓,旨在提高教師教學質量、科研能力和藝術創作能力,更好地服務于教學。學院聘請了德國斯圖加特藝術學院的雷曼教授、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柳冠中教授、天津美學協會會長彭修銀教授等多名國內外知名教授作為客座教授。
學院的學科設置日趨完善。現有設計藝術學、工業產品系統設計與工程2個碩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工業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動畫四個專業,下設產品設計等十個本科專業方向。其中工業設計專業被列為天津市“十五”重點建設學科。學院成立了藝術設計研究中心,作為學院發展的窗口,下設各專業工作室,為加強學術研究,提高辦學水平,建立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基地和實踐教學基地打下了堅實基礎。學院擁有大量先進的教學設備和設施,辦學條件在國內同等院校中處于領先地位。
二、美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1.招生專業及計劃
2010年面向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招收藝術類美術專業學生380名。各專業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及專業方向 | 計劃 | 層次 | 學制 | 說明 |
工業設計(產品設計) 工業設計(玩具設計) | 60 人 40 人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學費:8000元/年.生 |
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 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 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 | 60 人 60 人 60 人 20人 | 本科 | 四年 | |
服裝設計與工程 | 20 人 | 本科 | 四年 | |
動畫 | 60 人 | 本科 | 四年 |
天津科技大學泰達校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13大街29號),郵政編碼:300457
三、藝術類美術專業招考辦法
1.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國內常住戶口,普通高中、中職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熱愛所學專業,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2.報名時間及辦法
(1)天津考點報名辦法
①網上報名:第一,在天津考點報名考試的考生,請于2010年2月1日至2月20日登陸天津科技大學招生網站(網址:www.tust.edu.cn)填寫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提交確認后將作為錄取時的依據;
第二,考生用標準A4復印紙打印報名表,持打印好的報名表及報名所需材料,按照報名時間要求,到天津科技大學(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進行現場確認。
②現場報名:在天津考點參加專業考試,但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考生,按照報名時間要求,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天津科技大學(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進行現場報名。
(2)其它考點報名辦法
持報名所需材料、按照報名時間要求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規定辦理。
3.報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辦開具的藝術類準考證(或報考資格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張(背面寫清姓名,電子照片無效)。
4.政治思想考查與體檢,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負責。
5.2010年天津科技大學藝術類美術專業考試地點與時間安排(見藝術類美術專業考試安排表)。
6.專業考試科目、時間、要求及成績查詢方式。
(1)考試安排
科目 | 考試時間 | 滿分值 | 備注 |
素描 | 150分鐘 | 200分 | 素描(默寫) 速寫(默寫) 色彩(默寫) |
速寫 | 30分鐘 | 100分 | |
色彩 | 180分鐘 | 200分 | |
總分 | 500分 |
①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報名考點了解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和要求。
②考生進入考場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③畫具及用品考生自備。
(3)成績查詢方式
①2010年4月10日后,所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http://www.tust.edu.cn)查詢成績。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將收到我校寄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發放原則按1:4(專業招生計劃:專業考試合格人數)的比例確定。
7.錄取辦法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參加我校專業測試且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照綜合分,依據我校公布的在該省的招生計劃及考生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愿,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所報專業屬考生所在省組織省統考范圍的,必須取得該專業省統考合格證,方有資格參加錄取。
(3)按專業課成績與文化課成績5:5的比例計算綜合分。在計算綜合分時,專業課成績按滿分750分折算,文化課成績按高考(論壇)原始分數計算(滿分750分【滿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數學成績,不含政策照顧分)。
綜合分算法: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1.5×50%
例如: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398分,高考文化成績為426分。經計算其綜合分為:
426×50%+398×1.5×50%=511.5分。
(4)對于專業考試成績在全校總排名前40名以內(含第40名),且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規定的藝術類本科分數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的考生,予以優先錄取(此部分錄取考生的招生計劃在該省公布的藝術類招生計劃范圍內)。
(5)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
四、有關需知
1.文化考試
專業考試合格者,持我校寄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到戶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名(報名手續按當地規定執行),并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我校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全部為英語(論壇))
2.學生入學后的待遇與復查
學生入學后的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規定執行。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3.聯系方式
部門:天津科技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電話:(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傳真:(022)60273023
郵編:300222
2010年藝術類(表演)專業招生簡章
一、學校及藝術設計學院簡介
天津科技大學建于1958年,是我國第一批建立的4所輕工類的本科院校之一,前身是天津輕工業學院,于2002年更名為天津科技大學,是教育部與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點建設的以工為主,工、理、文、經、管、法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權,以及接受國內外高級訪問學者和外國留學生的資格,是為軍隊培養后備軍官的簽約高校(更多信息請訪問校園網:www.tust.edu.cn)。
藝術設計學院創建于1985年,原稱工業藝術工程系。學院現有在校生1600余人,教師90人,其中正教授8名,副教授19名。經過多年發展和建設,目前已經成為國內規模較大,專業設置合理、教學條件優越、師資力量雄厚并具有良好社會聲譽的高等藝術設計教育學院,為社會輸送了大量優秀的藝術設計人才。
藝術設計學院以“藝工結合,以藝為主”為辦學思路,以教學為中心,形成了“厚基礎、寬專業”,藝術與文化、藝術與科學技術相結合、學術性與實踐性相結合,強調形象思維訓練和創新意識訓練的教學體系。師資結構合理,教學質量良好。學院實行以老帶新的導師制度,鼓勵和支持教師外出攻讀學位以及進修培訓,旨在提高教師教學質量、科研能力和藝術創作能力,更好地服務于教學。學院聘請了德國斯圖加特藝術學院的雷曼教授、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柳冠中教授、天津美學協會會長彭修銀教授等多名國內外知名教授作為客座教授。
學院的學科設置日趨完善。現有設計藝術學、工業產品系統設計與工程、藝術設計3個碩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工業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動畫四個專業,下設產品設計等十個本科專業方向。其中工業設計專業被列為天津市“十五”重點建設學科。學院成立了藝術設計研究中心,作為學院發展的窗口,下設各專業工作室,為加強學術研究,提高辦學水平,建立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基地和實踐教學基地打下了堅實基礎。學院擁有大量先進的教學設備和設施,辦學條件在國內同等院校中處于領先地位。
二、2010年藝術類表演專業招生計劃
1.招生專業及計劃:
2010年面向全國招收學生50名。具體如下:
招生專業及專業方向 | 計劃 | 層次 | 學制 | 說明 |
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表演) | 20人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學費:8000元/年.生 |
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藝術表演) | 30人 | 本科 | 四年 |
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表演)專業:
天津科技大學泰達校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13大街29號),郵政編碼:300457
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藝術表演)專業:
天津科技大學河西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郵政編碼:300222
三、招考辦法:
(一)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表演)專業情況
1.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國內常住戶口,普通高中、中職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熱愛所學專業。
(2)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要求女生身高在1.7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符合模特基本條件者。
(4)有無繪畫基礎不作為報考的必備條件。
2.考試安排
(1)專業初試時間及地點:
序 號 | 考試 地點 | 考點名稱 | 聯系電話 | 現場報名、初試時間 |
1 | 天津市 |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 022-60273336 | 2月26日 |
(2)專業復試時間及地點:
序號 | 考試 地點 | 考點名稱 | 聯系電話 | 復試報名時間 | 復試時間 |
1 | 天津市 |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 022-60273336 | 2月26日 | 2月27日 |
持報名所需材料、按照報名時間要求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規定辦理。
4.報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辦開具帶有藝術類考生號的準考證(或報考資格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張(背面寫清姓名,電子照片無效)。
5.政治思想考查與體檢,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負責。
6.專業考試內容、要求及成績查詢方式
(1)專業課滿分為500分,考試內容如下:
初試:①形體測試:測定身高、體重、三圍尺寸(請自備泳裝)。
②自選舞蹈或健美操(自備音樂磁帶、道具,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復試:①形體觀察:對考生形體條件進行綜合評定(請自備泳裝)。
②自選舞蹈或健美操(自備音樂磁帶、道具,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③模特技巧(步態、轉身、造型、樂感等,女生自帶高跟鞋)。
④口試及命題小品片段(文藝常識、語言表達能力及即興表演能力)。
(2)要求:
①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報名現場了解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和要求。
②考生進入考場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③音樂磁帶、道具、服裝、樂器等由考生自備。
(3)成績查詢方式:
①2010年4月15日后,所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http://www.tust.edu.cn)查詢成績。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將收到我校寄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發放原則按1:4(專業招生計劃:專業考試合格人數)的比例確定。
7.擬錄取辦法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參加我校專業測試且專業復試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我校公布的在該省的招生計劃及考生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愿,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所報專業屬考生所在省組織省統考范圍的,必須取得該專業省統考合格證,方有資格參加錄取。對于所在省不組織省統考的,按照所在省有關2010年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定執行。
(二)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藝術表演)專業情況
1.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國內常住戶口,普通高中、中職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熱愛所學專業。
(2)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報考舞蹈類的,要求相貌端正,身體比例協調,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4)有無繪畫基礎不作為報考的必備條件。
2.考試安排
(1)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 地點 | 考點名稱 | 聯系電話 | 現場報名、初試時間 | 復試時間 |
天津 |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 022-60273336 | 3月2日 | 3月3日 |
3.報名辦法
持報名所需材料、按照報名時間要求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規定辦理。
4.報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辦開具的藝術類準考證(或報考資格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張(背面寫清姓名,電子照片無效)。
5.政治思想考查與體檢,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負責。
6.專業考試內容、要求及成績查詢方式
(1)專業課滿分為500分,考試內容如下:
方 | 初試內容 | 復試內容 |
向 | ||
鍵 | 演奏樂曲一首曲目自選 | 演奏樂曲兩首其中包括一首練習曲 |
盤 | 基本練習測試 | 曲目自選不得與初試重復 |
類 | 聽寫 | |
視奏 | ||
聲 | 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選 | 演唱歌曲兩首曲目自選不得與 |
樂 | 基本練習測試 | 初試重復 |
類 | 聽寫 | |
視唱 | ||
器 | 演奏樂曲一首曲目自選 | 演奏樂曲兩首曲目自選不得與 |
樂 | 基本練習測試 | 初試重復 |
類 | 聽寫 | |
視奏 | ||
舞 | 舞蹈作品 | 舞蹈作品 |
蹈 | 身體軟開度 表現力 形象 | 基本功 |
類 | 技能技巧 | 技能技巧 |
現場模仿 | 即興表現 |
①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報名現場了解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和要求。
②考生進入考場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③音樂磁帶、道具、服裝、樂器等由考生自備。
(3)成績查詢方式
①2010年4月15日后,所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http://www.tust.edu.cn)查詢成績。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將收到我校寄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發放原則按1:4(專業招生計劃:專業考試合格人數)的比例確定。
7.錄取辦法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參加我校專業復試且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照綜合分,依據我校公布的在該省的招生計劃及考生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愿,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按專業課成績與文化課成績7:3的比例計算綜合分。在計算綜合分時,專業課成績按滿分750分折算,文化課成績按高考原始分數計算(滿分750分【滿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數學成績,不含政策照顧分)。
綜合分算法:綜合分=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1.5×70%
(3)所報專業屬考生所在省組織省統考范圍的,必須取得該專業省統考合格證,方有資格參加錄取。對于所在省不組織省統考的,按照所在省有關2010年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定執行。
(4)對于專業考試成績在全校總排名前3名以內(含第3名),且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規定的藝術類本科分數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的考生,予以優先錄取(此部分錄取考生的招生計劃在該省公布的藝術類招生計劃范圍內)。
四、有關需知
1.文化考試
凡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持我校寄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到戶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名(報名手續按當地規定執行),并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我校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全部為英語,小語種慎報)。
2.學生入學后的待遇與復查
學生入學后的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規定執行。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3.聯系方式
部門:天津科技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電話:(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傳真:(022)60273023
郵編: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