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從事藝術設計、美術創作、音樂表演、教育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從事藝術設計、美術創作、音樂表演、教育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范圍:
美術專業:山東、湖南、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陜西、福建、吉林(使用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長春大學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音樂專業:山東、湖南、江西、山西、河北、吉林、內蒙古。
美術專業:山東、湖南、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陜西、福建、吉林(使用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長春大學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音樂專業:山東、湖南、江西、山西、河北、吉林、內蒙古。
三、學制層次:
各專業學制均為四年,本科,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各專業學制均為四年,本科,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四、報考條件:
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藝術設計、繪畫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音樂表演(器樂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大號、薩克斯、鋼琴、嗩吶、二胡、手風琴、揚琴考生。
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方向)招收吉他、貝斯、合成器、鼓、西洋管弦樂、民樂及流行演唱考生。
所有報考長春大學藝術類的考生,如本省有藝術類專業聯考則必須參加專業聯考且專業聯考成績達到本省合格線,方可參加長春大學藝術類專業報名及考試。
五、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藝術設計、繪畫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音樂表演(器樂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大號、薩克斯、鋼琴、嗩吶、二胡、手風琴、揚琴考生。
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方向)招收吉他、貝斯、合成器、鼓、西洋管弦樂、民樂及流行演唱考生。
所有報考長春大學藝術類的考生,如本省有藝術類專業聯考則必須參加專業聯考且專業聯考成績達到本省合格線,方可參加長春大學藝術類專業報名及考試。
五、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 | 專業方向 | 招生人數 | 學制 | 學 費 | 招生省份 |
藝術設計 | 平面、環 藝、數 碼 | 170 | 4 | 5400 | 吉林、山東、湖南、山西、江西、 河南、河北、陜西、福建 |
繪 畫 | 國 畫、油 畫 | 80 | 4 | 5400 | |
音樂表演 | 聲 樂 | 20 | 4 | 6200 | 吉林、內蒙古、山東、山西、 河北、湖南、江西 |
器 樂 | 20 | 4 | 6200 | ||
歌 舞 | 40 | 4 | 6200 | ||
流行音樂 | 40 | 4 | 6200 | ||
音 樂 學 | 40 | 4 | 6200 |
六、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
專業 | 考試科目 | 考試內容 | 時間 | 滿分 |
藝術設計 繪 畫 | 素 描 | 人物頭像寫生 | 180分鐘 | 100分 |
色 彩 | 靜物默寫 | 180分鐘 | 100分 | |
音樂表演 (聲樂方向) | 基本樂理 |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 60分鐘 | 10分 |
聽 音 | 筆試 | 20分鐘 | 20分 | |
視 唱 | 看譜即唱 | 20分 | ||
演 唱 | 自備兩首曲目 (中外歌曲不限,自備伴奏) | 100分 | ||
音樂表演 (器樂方向) | 基本樂理 |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 60分鐘 | 10分 |
聽 音 | 筆試 | 20分鐘 | 20分 | |
視 唱 | 看譜即唱 | 20分 | ||
演 奏 | 自備兩首曲目 (練習曲、奏鳴曲、協奏曲、樂曲任選) | 100分 | ||
音樂表演 (歌舞方向) | 基本樂理 |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 60分鐘 | 10分 |
聽 音 | 筆試 | 20分鐘 | 20分 | |
視 唱 | 看譜即唱 | 20分 | ||
歌 曲 | 自備一首歌曲 (中外歌曲不限,自備伴奏) | 50分 | ||
舞 蹈 | 自備舞蹈一段(舞種、風格、題材不限) | 50分 | ||
音樂表演 (流行音樂方向) | 基本樂理 |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 60分鐘 | 10分 |
聽 音 | 筆試 | 20分鐘 | 20分 | |
視 唱 | 看譜即唱 | 20分 | ||
演唱/演奏 | 自備兩首曲目 (自備伴奏音樂) | 100分 | ||
音樂學 | 基本樂理 |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 60分鐘 | 10分 |
聽 音 | 筆試 | 20分鐘 | 20分 | |
音樂常識 | 筆試 | 60分鐘 | 20分 | |
視 唱 | 看譜即唱 | 20分 | ||
演唱/演奏 | 自備兩首曲目(自備伴奏音樂) | 80分 |
七、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及地點:
專業加試日程安排(詳細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專業加試日程安排(詳細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省份 | 招生專業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地點 | 科類 |
吉 林 | 音樂表演、音樂學 | 1月9日 | 1月10日 | 長春大學綜合樓A區8樓 | 藝術文 |
內蒙古 | 音樂表演、音樂學 | 1月9日 | 1月10日 | 長春大學綜合樓A區8樓 | 藝術文 |
山 東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待定 | 待定 | 濰坊會展中心 | 藝術文 藝術理 |
湖 南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2月19、20日 | 2月21日 | 湖南師范大學 | 藝術文 |
江 西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藝術文 |
山 西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2月14、15日 | 音樂2月16日 美術2月17日 | 太原師范學院(美術類) 山西藝術職業學院 | 藝術文 |
河 北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藝術文 |
陜 西 | 藝術設計、繪畫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西安美術學院 | 藝術文 |
河 南 | 藝術設計、繪畫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藝術文 |
福 建 | 藝術設計、繪畫 | 2月9、10日 | 2月11日 | 福州師范大學 | 藝術文 |
注:報名費200元。
八、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及錄取原則:
1.藝術類專業加試合格者,長春大學于2011年4月15日前寄發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原則在長春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倍。
2.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取得長春大學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學專業錄取原則:取得長春大學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專業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美術專業錄取原則: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3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吉林省美術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加試,以省專業聯考成績為準。錄取原則為: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吉林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藝術類專業加試合格者,長春大學于2011年4月15日前寄發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原則在長春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倍。
2.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取得長春大學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學專業錄取原則:取得長春大學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專業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美術專業錄取原則: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3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吉林省美術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加試,以省專業聯考成績為準。錄取原則為: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吉林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美術專業新生入學后,根據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專業方向。
九、考生報名須知:
1.考生須持“2011年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直接到考點報名,考生只能報考長春大學藝術類中的一個專業(方向),不可兼報。
2.參加音樂表演和音樂學專業加試的考生,要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其中器樂方向加試的考生,在報名時須注明演奏樂器的名稱。
1.考生須持“2011年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直接到考點報名,考生只能報考長春大學藝術類中的一個專業(方向),不可兼報。
2.參加音樂表演和音樂學專業加試的考生,要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其中器樂方向加試的考生,在報名時須注明演奏樂器的名稱。
十、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
聯系部門:長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130022
咨詢熱線: 0431-85250087 傳真電話: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網 址:http://zsb.ccu.edu.cn
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
聯系部門:長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130022
咨詢熱線: 0431-85250087 傳真電話: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網 址:http://zsb.c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