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音樂學院2011年本科招生簡章
辦學類型、文憑發放辦法及種類
沈陽音樂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藝術院校;學院根據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學費標準
收費標準如有變化,按遼寧省物價管理部門有關文件執行。按教育部規定,我院實行收費入學,每學年開學注冊時全額交納該學年學費。
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入學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報到注冊。超過二周未報到注冊者,按放棄入學處理,我院對其不存檔、不轉檔。
新生入學后,經復查凡有違反招生規定或舞弊行為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者將取消其注冊資格。遼寧省內新生一律不轉戶口,遼寧省外新生自愿。
就業
在國家和遼寧省有關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校本部
教學單位 專業方向 填報高考志愿 對應的專業名稱 學制 學費 (元/年) 就讀 地點 音樂學系 音樂學(含音樂理論、評論、編輯、管理與傳播等) 音樂學 五年 8000 沈 陽 市 和 平 區 三 好 街 61 號 作曲系 作曲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五年 14000 影視音樂創作、電子音樂、視唱練耳、歌詞創作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四年 14000 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音樂表演 四年 14000 聲樂系 美聲演唱 音樂表演 四年 14000 胡明健 聲樂專家組 民族聲樂系 民族聲樂演唱 音樂表演 四年 14000 鋼琴系 鋼琴演奏、手風琴(巴揚)演奏 音樂表演 四年 14000 電子琴系 電子管風琴(暨雙排鍵電子琴)演奏 音樂表演 四年 14000 管弦系 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古典薩克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圓號、小號、長號、中音號、大號、古典打擊樂演奏 音樂表演 四年 14000 民族器樂系 竹笛、笙、嗩吶、二胡、板胡、揚琴、琵琶、古箏、柳琴、中阮、古琴、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管子、箜篌、民族打擊樂演奏 音樂表演 四年 14000 音樂教育系 音樂教育 音樂學 四年 14000 樂器工藝系 鋼琴調修工藝與演奏、提琴制作工藝與演奏、箜篌調修工藝與演奏 音樂學 四年 14000 流行音樂系 流行音樂作曲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四年 14000 流行音樂演唱、流行音樂(薩克斯、電吉它、電貝司、打擊樂、手風琴)演奏、爵士樂(鋼琴與合成器、小號、長號、弦貝司)演奏 音樂表演 四年 14000 國際音樂 教育中心 美聲(歌劇)演唱、鋼琴演奏 音樂表演 四年 26000 舞蹈學院 舞蹈表演(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芭蕾舞)、 舞蹈教育、國際標準舞 舞蹈學 四年 14000 沈陽市 東陵區 鳳凰大 街9號 舞蹈編導 舞蹈編導
報考相關事項
培養目標
培養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創新意識及實踐能力的音樂(舞蹈)創作、理論研究、表演、教學、樂器工藝等方面的專門及復合型人才。
獎學金
考生參, 加國家級及以上重大專業比賽獲得相應等級(名次)者,經院招生委員會審定,可酌情減免學費(相關事宜詳見《沈陽音樂學院關于本科生減免學費的規定》)。學生在校期間思想品德及學習成績(含專業主干課、專業基礎課、公共基礎課、選修課、綜合實踐等)達到有關規定者,可獲得占學生比例數約為40%不同等級、不同類別的獎學金;對特困學生設有國家及省政府獎、助學金;學院還設有優秀特困生獎學金、困難補助和貸學金。
一、報名須知
報名條件
我院面向全國招生(含港、澳、臺)。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
2.普通高中、中等藝術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3.年齡:報考音樂學(五年制)專業、作曲系各專業方向、流行音樂作曲專業方向的考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1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其他各專業方向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才能并考試成績優良者,由我院有關專家兩人以上推薦,經院招生委員會批準,年齡要求可適當放寬。
4.演唱專業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米以上(含1.60米),男1.70米以上(含1.70米);音樂教育專業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米以上(含1.55米),男1.65米以上(含1.65米)。有特殊才能并考試成績優良者,由我院有關專家兩人以上推薦,經院招生委員會批準,身高要求可適當降低。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專業體檢要求,并具備所學專業身體基本條件。
6.其他未盡事宜按遼寧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有關文件執行。
具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被開除學籍、勒令退學和自行退學不滿一年的學生。
4.因觸犯刑律已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報名手續
報名時須提交:
1.身份證或戶口簿(驗原件,交復印件一份)。
2.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張,兼報有關專業方向需再增加二張(遼寧省考生除外)。
3.各省招考辦下發的《2011年藝術類考生專業考試準考證》(驗原件,交復印件一份)。
4.兼報:在考試時間允許的情況下,考生可兼報一個專業方向;如有兩個專業方向同時初試合格,考生必須選擇其一參加復試。報考音樂學(五年制)專業、作曲系各專業方向、流行音樂作曲專業方向的考生不得兼報其他專業。
5.本院報名不受理函報及網上報名。
6.考生所交材料及專業考試費用無論何種原因一律不退。
二、報考時間與地點
沈陽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沈陽音樂學院附屬中等舞蹈學校和沈陽音樂學院附屬大連中等音樂舞蹈學校應屆畢業生及遼寧省的考生,報考校本部者必須在沈陽考場考試。其他省區的校本部考生可按報考專業在我院開設考點的任意考場考試,但均不得重復參加考試,并須符合其所在省的相關要求。
沈陽考場:
1.校本部、舞蹈學院報名日期、地點(工作時間為9:00-16:00)
報名日期:2010年12月25日-28日受理全國各地考生報名,2011年2月27日受理外省考生補報名。
報名地點:沈陽音樂學院音樂廳
2.校本部考試日期、地點
考試日期:2011年3月1日、2日初試,3月3 日、4日復試,3月5日基礎課考試;招考所有專業方向。
考試地點:沈陽音樂學院校本部
3.舞蹈學院考試日期、地點
考試日期:2011年3月1日、2日初試,3月3日、4日復試;招考所有專業方向。
考試地點:沈陽音樂學院舞蹈學院
注:具體考試時間,以當日公布為準。
(二)外省考場:
具體考點設立,報名、考試時間、地點最終以學院網站(www.sycm.com.cn)公布信息為準,請隨時登錄查詢。考試當天公布專業考試及基礎課考試安排。
1.鄭州考點
報名時間:2011年1月17、18日
考試時間:2011年1月19、20日
報名、考試地點: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鄭州市建設西路109號)
招考專業:民族聲樂系、管弦系、舞蹈學院各專業方向
2.長沙考點
報名時間:2011年1月21、22日
考試時間:2011年1月23、24日
報名、考試地點: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
招考專業:民族聲樂系、國際音樂教育中心、舞蹈學院各專業方向
3.成都考點
報名時間:2011年1月22、23日
考試時間:2011年1月24、25日
報名、考試地點:成都市第三中學(成都市紅星路二段83號)
招考專業:聲樂系、管弦系、民族器樂系、音樂教育系、國教中心各專業方向
4. 哈爾濱考點
報名時間:2011年1月26、27日
考試時間:2011年1月28、29日
報名、考試地點:黑龍江東方學院(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31號)
招考專業:作曲、影視音樂創作、電子音樂、歌詞創作等專業方向;聲樂系、民族聲樂系、管弦系、民族器樂系、舞蹈學院各專業方向
5.武漢考點
報名時間:2011 年2月14、15日
考試時間:2011 年2月17日
報名、考試地點: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小區常青五路)
招考專業:音樂教育系、舞蹈學院各專業方向
6.北京考點
報名時間:2011 年2月14日
考試時間:2011 年2月15日
報名、考試地點:中央音樂學院(北京市西城區鮑家街43號)
招考專業:聲樂系、電子琴系、民族器樂系、音樂教育系、國際音樂教育中心各專業方向
7.濟南考點
報名時間:2011 年2月17、18日
考試時間:2011 年2月18、19日
報名地點:山東省濟南商貿學校(濟南市歷山路10號)
考試地點:請在報名時查詢
招考專業:聲樂系、管弦系、民族器樂系、音樂教育系、國際音樂教育中心、舞蹈學院各專業方向
8.南京考點
報名時間:2011 年2月20日
考試時間:2011 年2月21日
報名、考試地點:南京師范大學(南京市寧海路122號)
招考專業:聲樂系、民族聲樂系、民族器樂系、音樂教育系各專業方向
(政策提示:根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45號文件要求,凡在江蘇省設置考點的專業,其院校所在地和其它省考點均不得再接受江蘇省考生參加所涉及專業的校考,否則考生的校考成績江蘇省將不予認可。)
注:外省考場考生考試時,除鋼琴之外其他樂器一律自備。
三、考試與錄取
專業考試
初試:準予報名的考生均應參加專業初試。初試合格名單(含舞蹈學院各專業)在校本部公告欄發布。
復試:專業初試合格的考生準予參加專業復試。
專業初、復試內容詳見本簡章。
省級統考
有關省級統考的具體事宜請咨詢戶口所在地省(直轄市)高招辦,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廳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文化課考試
專業復試合格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辦公室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外語語種只限英語)。
專業免試
沈陽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沈陽音樂學院附屬中等舞蹈學校和沈陽音樂學院附屬大連中等音樂舞蹈學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校本部、舞蹈學院的音樂表演、舞蹈學專業,所報專業與中專所學為同一專業方向者可免于專業初試,但只限一個專業方向,不可兼報。
錄 取
1.各專業方向考生的錄取:文化課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錄取分數線,按專業排名順序,根據計劃名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音樂學(五年制)專業、歌詞創作及樂器工藝各專業方向的考生專業課成績合格者,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其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省屬本科錄取分數線以上者,按該專業招生計劃數30%的比例優先錄取;音樂教育專業方向的考生專業課成績合格者,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其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省屬本科錄取分數線以上者,按該專業招生計劃數10%的比例優先錄取。
3.對專業考試總成績(不含專業基礎課)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經院招生委員會核準,可降文化課成績一個分數段錄取。
4.其他照顧及優先錄取辦法,按教育部和遼寧省教育廳、省招考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5.報考樂器工藝系鋼琴調修工藝與演奏專業方向的考生數學成績應不低于30分,如因數學成績而完不成招生計劃時,將以5分為一段順降數學分,并按專業成績另行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6.報考作曲系歌詞創作專業方向的考生語文成績應不低于90分,如因語文成績而完不成招生計劃時,將以5分為一段順降語文分,并按專業成績另行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7.報考所有專業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注:校本部沈陽市三環以內學生一律走讀,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和琴房;舞蹈學院所有學生一律住宿。
專業考試要求
一、音樂學系
(沈陽考場)
報考要求:報考音樂學(五年制)專業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1-2篇音樂學方面的論文,要求共3000字左右(每篇論文需復印五份)。
初試:1.音樂學基本常識(包括著名中外音樂家、音樂作品及民族音樂的基本常識);2.面試:①簡述所提交論文的主要內容 ②演奏及演唱(演奏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復試:1.命題作文(不少于1000字);2.名曲聽辨(筆試);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二、作曲系
(沈陽考場)
作曲
報考要求:報考作曲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一部帶鋼琴伴奏的聲樂作品樂譜及一部鋼琴作品樂譜。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低音聲部配和聲(各一題);2.歌曲與旋律寫作:①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譜曲(不帶鋼琴伴奏)②將指定的動機或音組發展成為一定曲式規模的單聲部樂曲。
復試:1.器樂曲寫作:將指定的動機, 發展成為一定曲式規模的鋼琴曲;2.綜合測試:①鋼琴演奏:, 練習曲、樂曲各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或以上)②視奏③報名時所提交的作品答辯;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影視音樂創作
報考要求:報考影視音樂創作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不同風格的聲樂作品兩首(可不帶鋼琴伴奏)。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歌曲寫作: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 的歌詞譜曲(不帶鋼琴伴奏)。
復試:1.為指定的視頻畫面(30秒左右)制作出符合畫面情景的配樂,要求:⑴運用Sonar6、Cubase3、Nuendo3或及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軟件;應用標準GM格式音源應不少于5種音色⑵包含原始工程文件;2.綜合測試:①樂器演奏(包括鋼琴、西洋、民族、電聲及打擊樂器等可任選其一)練習曲或樂曲任選一首(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②視奏③作品答辯(針對復試中視頻畫面的配樂進行講解與答辯);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電子音樂
報考要求:報考電子音樂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一部帶鋼琴伴奏的聲樂作品樂譜及一首以音序器創作的MIDI作品的原始工程文件和CD音響(作品使用的音序器種類不限)。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歌曲寫作: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譜曲(不帶鋼琴伴奏)。
復試:1.①MIDI基本常識筆試②根據指定主題或動機在計算機上創作出一首完整的MIDI作品,要求:⑴運用Sonar6、Cubase3、Nuendo3或及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軟件以及標準GM格式音源,⑵需要包含原始工程文件;2.綜合測試:①樂器演奏(包括鋼琴、西洋、民族、電聲及打擊樂器等可任選其一)練習曲或樂曲任選一首(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②視奏 ③報名時所提交的作品答辯;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視唱練耳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歌曲寫作: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譜曲(不帶鋼琴伴奏);3.專業筆試:聽覺分析及聽寫內容①和弦:四種三和弦原、轉位;四種七和弦原、轉位;單譜表及鋼琴譜表四聲部各排列形式②和弦連接:三個升、降號以內各調,含D7、SII7、DVII7及DD7、DDVII7原、轉位和弦;單譜表及鋼琴譜表四聲部各排列形式③單聲部旋律:三個升、降號以內各大、小調或民族調式④二聲部旋律:三個升、降號以內各大、小調或民族調式鋼琴譜表⑤節奏:2/4、 3/4、 4/4、 6/8拍。
復試:專業面試:1.單聲部視唱: 1-2首(視譜即唱);2.帶伴奏的單聲部視唱彈唱:1首(給少量時間準備),要求:以上內容均要求固定唱名法;3.鋼琴演奏:①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299程度或以上)②樂曲一首③復調樂曲一首(相當于巴赫二部、三部創意曲程度);4.視唱練耳相關知識問答;5.基本樂理筆試。
歌詞創作
報考要求:報考歌詞創作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詩歌或歌詞兩首。
初試:1.命題寫作詩歌或歌詞一首;2.音樂常識(筆試)。
復試:1.命題創作中國古典格律詩詞一首;2.綜合面試:①演唱歌曲或演奏樂曲一首(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②專業知識問答。
樂隊指揮
報考要求:報考樂隊指揮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專業初試考試曲目的錄音。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指揮交響序曲一首或交響曲的一個樂章。
復試:1.視譜指揮指定的曲目; 2.鋼琴演奏:①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或以上)②樂曲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回旋曲)③復調樂曲一首(巴赫三部創意曲程度)④鋼琴視奏;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合唱指揮
報考要求:報考合唱指揮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印刷版(即不能為手抄譜)初試考試曲目的合唱作品樂譜一式三份。
初試: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指揮合唱曲兩首
復試:1.鋼琴演奏:①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299程度或以上)②樂曲一首③復調樂曲一首(相當于巴赫二部創意曲程度);2.專業素質測試:①單旋律視唱及多聲部視(彈)唱②多聲部節奏測試;3.聲樂演唱:自選中外歌曲各一首;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外省考場)
作曲
報考要求:報考作曲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一部帶鋼琴伴奏的聲樂作品樂譜及一部鋼琴作品樂譜。
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低音聲部配和聲(各一題);2.歌曲與旋律寫作:①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譜曲(不帶鋼琴伴奏)②將指定的動機或音組發展成為一定曲式規模的單聲部樂曲;3.器樂曲寫作:將指定的動機發展成為一定曲式規模的鋼琴曲;4.綜合測試:①鋼琴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或以上)②視奏③報名時所提交的作品答辯;5.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影視音樂創作
報考要求:報考影視音樂創作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不同風格的聲樂作品兩首(可不帶鋼琴伴奏)。
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歌曲寫作: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譜曲(不帶鋼琴伴奏);3.綜合面試:①樂器演奏(包括鋼琴、西洋、民族、電聲、打擊樂器等)練習曲或樂曲任選一首(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②視奏 ③專業常識;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電子音樂
報考要求:報考電子音樂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一部帶鋼琴伴奏的聲樂作品樂譜及一首以音序器創作的MIDI作品的原始工程文件和CD音響(作品使用的音序器種類不限)。
1.四部和聲寫作:為高音聲部配和聲;2.歌曲寫作:按所給的動機為指定的歌詞譜曲(不帶鋼琴伴奏);3.綜合面試:①樂器演奏(包括鋼琴、西洋、民族、電聲及打擊樂器等可任選其一)練習曲或樂曲任選一首(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②視奏 ③報名時所提交的作品答辯;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歌詞創作
報考要求:報考歌詞創作專業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創作的詩歌或歌詞兩首。
1.命題寫作詩歌或歌詞一首;2.音樂常識(筆試);3.中國古典格律詩詞一首;4.綜合面試:①演唱歌曲或演奏樂曲一首(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②專業知識問答。
三、聲樂系
(沈陽考場)
初試:1.面試:測身高;2.自選歌曲兩首(帶樂譜,不自帶伴奏)。
復試:1.自選不同于初試曲目的歌曲兩首(帶樂譜,不自帶伴奏);
2.有表情地朗讀歌劇、話劇臺詞一段,作品自選;3.根據演唱情況,由主考主任臨時確定加試項目,如:為確定音域而加試練聲音階;為測試聽覺而加試聽音等(如演唱已能表明考生的水平,則免予加試);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5.專業檢喉。
(外省考場)
1.自選歌曲兩首(帶樂譜,不自帶伴奏);2.有表情地朗讀歌劇、話劇臺詞一段,作品自選;3.根據演唱情況,由主考主任臨時確定加試項目;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四、民族聲樂系
(沈陽考場)
初試:1.面試:測身高;2.高中聲部考生各自選中國歌曲兩首(帶樂譜,不自帶伴奏)。
復試:1. 高中聲部考生各自選不同于初試曲目的中國歌曲兩首(帶樂譜,不自帶伴奏);2.根據演唱情況,由主考主任臨時確定加試項目(朗誦、舞蹈、音階練習、聽音等);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4.專業檢喉。
(外省考場)
1. 高中聲部考生各自選中國歌曲兩首(帶樂譜,不自帶伴奏);2.根據演唱情況,由主考主任臨時確定加試項目,如:音階練習、視唱聽音、朗誦、舞蹈等;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五、鋼琴系
(沈陽考場)
鋼 琴
初試:1.音階、琶音、屬七、減七琶音(調性任選);2.練習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須是肖邦練習曲,除Op.10 No.3 No.6 Op.25 No.7以外);3.古典奏鳴曲式快板樂章(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復試:1.復調樂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三聲部或巴赫平均律三聲部程度以上);2.中、大型樂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紀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手風琴(巴揚)
初試:1.音階、琶音(調性任選);2.練習曲一首(或技術性樂曲一首,肖邦練習曲程度);3.大型樂曲一首。
復試:1.復調樂曲一首;2.不同于初試曲目的大型樂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六、電子琴系(電子管風琴暨雙排鍵電子琴)
(沈陽考場)
初試:1.練習曲一首(車爾尼740程度以上)或快速樂曲一首;2.中型樂曲一首。
復試:1.復調樂曲(巴赫三部創意曲程度以上)、樂曲各一首(不同于初試曲目);2.即興演奏能力測試;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外省考場)
1.練習曲一首(車爾尼740程度以上)或快速樂曲一首;2.中型樂曲一首;3.復調樂曲(巴赫三部創意曲程度以上)、樂曲各一首;4.即興演奏能力測試;5.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七、管弦系
(沈陽考場)
管 樂
初試:1.音階、琶音(包括連音、斷音奏法);2.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樂曲一首。
復試:1.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相應程度樂曲);2.視奏測試;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弦 樂
初試:1.音階、琶音(三個八度以上)、雙音(三、六、八度);2.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巴赫無伴奏作品一個樂章。
復試:1.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2.視奏測試;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古典打擊樂
初試:1.音階、琶音(兩個八度以上);2.小鼓技術:各種力度變化的滾奏、連音奏法;3.小鼓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4.馬林巴或木琴:樂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復試:1.小鼓和馬林巴(或其他鍵盤打擊樂器)演奏相當于協奏曲程度的樂曲各一首;2.視奏;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專業方向初、復試均不用伴奏)
(外省考場)
管 樂
1.音階、琶音(包括連音、斷音奏法);2.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相應程度樂曲);4.視奏測試;5.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弦 樂
1.音階、琶音(三個八度以上)、雙音(三、六、八度);2.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4.視奏測試;5.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古典打擊樂
1.音階、琶音(兩個八度以上);2.小鼓技術:各種力度變化的滾奏、連音奏法;3.小鼓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4.馬林巴或木琴:樂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5.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專業方向均不用伴奏)
八、民族器樂系
(沈陽考場)
初試: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
復試:1.不同于初試的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2.視奏(用五線譜);3.凡能用其他樂器完整演奏獨奏曲者,將根據演奏程度適當予以加分;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中國樂器演奏專業方向初、復試均不用伴奏)
(外省考場)
1.演奏練習曲一首和樂曲兩首;2.視奏(用五線譜);3.凡能用其他樂器完整演奏獨奏曲者,將根據演奏程度適當予以加分;4.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注:中國樂器演奏專業方向均不用伴奏)
九、音樂教育系
(沈陽考場)
初試:1.面試:①測身高②朗讀:內容由主考主任臨時指定;2.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時間不超過3分鐘;只限聲樂、民族聲樂;考試時提交樂譜一份,簡、線譜均可,不自帶伴奏);3.鋼琴演奏:自選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時間不超過3分鐘)。
復試:1.演唱:自選不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