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業大學2011年藝術類招生簡章(藝術設計)
一、招生計劃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生(新疆、西藏及港澳臺地區暫不招生)。藝術設計專業計劃招生 60 名,文理兼收。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普通高中、中等藝術學校的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考生需具有一定的繪畫和設計基礎,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凡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報名條件者,不得報考。
三、報名與考試
報名在各考點進行,考試前兩至三天在考點報名(不設考點省份的考生可咨詢所在省招辦:加試成績是否有效)。
考生報名時應持身份證原件、藝術類報名測試證(或考生所在省市藝術聯考報名登記表),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四、考點設置
考試科目:素描(150分)、色彩(150分),總分300分。
報名與考試地點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聯系電話 江蘇考點 無錫市湖濱中學 2011年1月22日—23日 2011年1月24日 0510-82810954 江西考點 南昌市實驗中學 2011年2月15日-16日 2011年2月17日 0791-8695093 湖北考點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2011年2月18日-19日 2011年2月21日 027-85620977 河南考點 鄭州市106中學 2011年2月24日-25日 2011年2月26日 0371-68354159 山東考點 濟南市招生辦公室 2011年2月26日-27日 2011年2月28日 0531-86111568
成績查詢:考生請登錄我辦網頁http://bkzs.hfut.edu.cn/查詢成績,參加中央財經大學專業考試合格者,中央財經大學發給考試合格通知單。
五、錄取與復查
對于參加中央財經大學專業加試合格的考生,專業統考、高考文化成績均應達到2011年當地報考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資格線以上;
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綜合分統一排序(明確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別錄取的省市除外),根據德智體全面考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藝術設計專業錄取綜合分=專業課總分×60%+文化課總分×40%
專業加試分(全國排序)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新生入學時,學校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被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說明:
1、以上錄取辦法如與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試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或各省有關文件為準。
2、安徽省考生均參加全省統一考試,錄取原則以 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相關文件為準。
3、考生專業考試所需畫具、用具、材料等由考生自備,食宿自理。
4、中央財經大學按照招生人數的4倍左右發放考試合格通知單。
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551-2901096 0551-2905427(傳真)
建筑與藝術學院電話:0551-2901517
學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號 郵編:230009
網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