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師范大學2011年音樂類專業招生簡章(安徽省外考生)
經有關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安徽師范大學音樂類各專業2011年在安徽、山東、江西、河南、江蘇、湖南六省招生(除安徽外,其余五省均只招藝術文,不招藝術理),現將在外省招生的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我校音樂類所有專業(含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均面向安徽、山東、江西、河南、江蘇、湖南六省招生。2011年擬招收本科生180人,具體分省計劃由我校報安徽省教育廳和有關省教育廳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二、報考條件
符合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報考條件。
三、外省專業報名考試時間、地點
省份 | 考 點 | 專業報名時間 | 專業考試時間 | 報名考試地點 |
河南 | 鄭州二十四中 | 2011年2月11-12日 | 2月13-14日 | 詳見當地考點通知 |
山東 | 淄博市招辦 | 2011年2月13-14日 | 2月15-16日 | |
江蘇 | 南京師范大學 | 2011年2月16-17日 | 2月18-19日 | |
江西 | 南昌大學 | 2011年2月25-26日 | 2月27-28日 | |
湖南 | 湖南師范大學 | 2011年2月8-9日 | 2月10-11日 |
四、報名辦法
考生一律面報,報名時需交驗下列證件: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核發的《準考證》或所在省《專業統考合格證》(僅限有音樂類專業統考的省);
(二)交納報名、考試費。
考生在辦理好報名手續后領取《安徽師范大學音樂類專業準考證》,并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
五、考試科目和內容
(一)初試:1、演唱或演奏自選作品1-2首(占70%); 2、視唱(占30%):五線譜和簡譜單聲部視唱(C、G、F調)。 初試結束后即在考點公布復試名單和復試時間安排。
(二)復試:1、筆試:包括音樂聽力(練耳)(占20%)和基礎樂理(占10%)兩部分(時間總共約為一個小時);2、演奏或演唱自選作品1首(占70%)。
本校招生組在考場對復試情況予以錄像,并帶回學校復審。
六、錄取辦法與錄取原則
(一)2011年我校音樂類專業繼續實行按“音樂大類”招生辦法,即錄取時不分具體專業,進校學習兩年后再進行專業分流(分流辦法詳見《安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專業分流方案》)。
(二)文化成績資格線由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劃定。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50分(江蘇省考生不低于40分)。
(三)錄取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投檔資格線、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專業合格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七、學費標準
2010年我校“音樂類”專業收費標準是:前兩年每人每年5000元,第三年按專業分流后的專業收費標準(音樂學5000元/人·年、其他兩個專業:7000元/人·年)執行。2011年各專業收費標準由安徽省物價部門確定。
八、成績發布
按招生計劃的4倍劃定專業合格分數線,并于3月下旬在我校招生辦公室網站公布“專業合格分數線”、考生專業成績和名次。成績查詢網址:http://www.ahnu.edu.cn/site/zsxx/。
九、聯系方式
電話:0553-5910161(校招生辦)、3869376(音樂學院),電郵:asd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