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大學201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招 生 專 業 | 培養層次 | 招生計劃 |
音樂學 | 本科 | 110名 |
舞蹈學 | 本科 | 50名 |
美術學 | 本科 | 85名 |
藝術設計 | 本科 | 75名 |
音樂教育 | 專科 | 30名 |
藝術設計 | 專科 | 60名 |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名。
(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專業統考的,必須參加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且成績合格。
(三)身體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報考音樂學、舞蹈學、音樂教育專業的考生須五官端正,無視覺、聽覺、發音器官及肢體疾病;報考舞蹈學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一般應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應不低于160厘米;報考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須無色盲、色弱等。
(四)文科、理科考生均可報考。
(五)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六)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報名點報名。
三、校考科目、地點、時間及注意事項
(一)考試科目
1.音樂學專業考試科目:①聲樂(自選獨唱歌曲1首);②器樂(演奏自選樂曲1首);③舞蹈(表演舞蹈作品1段)。(從以上三個科目中任選兩個科目進行考試,每科目時間不超過4分鐘)
2. 舞蹈學專業考試科目:① 專業條件測試;② 舞蹈作品表演(時間不超過3分鐘);③ 舞蹈即興表演。
3. 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考試科目:① 素描;② 色彩。(均為寫生)
(二)考試地點及時間
省份 | 科類 | 考試地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河北 | 音樂類 |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2011年2月19-20日 | 2011年2月21日 |
美術類 |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2011年2月19-20日 | 2011年2月22日 | |
山西 | 音樂類 | 山西藝術職業學院 | 2011年2月17-18日 | 2011年2月19-20日 |
美術類 | 太原師范學院 | 2011年2月23-24日 | 2011年2月26日 | |
內蒙古 | 音樂類 | 內蒙古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2011年1月13-14日 | 2011年1月15-16日 |
美術類 | 內蒙古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 2011年1月22-23日 | 2011年1月24日 | |
山東 | 音樂類 | 濰坊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 2011年2月17-18日 | 2011年2月19-20日 |
美術類 | 濰坊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 2011年2月17-18日 | 2011年2月20日 | |
甘肅 | 音樂類 | 蘭州藝術學校 | 2011年1月25-26日 | 2011年1月27日 |
美術類 | 蘭州藝術學校 | 2011年1月25-26日 | 2011年1月27日 | |
青海 | 音樂類 | 蘭州藝術學校 | 2011年1月25-26日 | 2011年1月27日 |
美術類 | 蘭州藝術學校 | 2011年1月25-26日 | 2011年1月27日 |
(三)注意事項
1.我校有藝術類招生計劃但未設考點的省份,考生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專業統考,考試科目、地點、時間由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辦)確定。
2.考試期間食宿、畫具、磁帶、光碟、服裝、樂器(鋼琴除外)、伴奏等由考生自理。
四、專業合格證發放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分配招生計劃。按照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劃定專業合格線。4月10日前向考生郵寄《寧夏大學201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也可登陸寧夏大學招生網(http://zs.nxu.edu.cn)查詢考試成績。
五、錄取辦法
(一)我校組織考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課成績以校考成績為準;未組織校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課成績以省統考成績為準。
(二)根據生源情況,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范圍內確定我校錄取文化課資格線,按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具體規則為:
1.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
2.各專業文理兼招,文理計劃通用;
3.結合考生志愿按照專業課成績優先原則分配專業;
4.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
5.英語成績作為錄取的參考條件。
六、入學規定
(一)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如期報到。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招生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我校藝術類專業學費標準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標準執行,學費為每年6500元。
七、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951-2061897 (兼傳真)
電子郵箱:ndzs@nxu.edu.cn
網 址:http://zs.nxu.edu.cn
八、本簡章由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