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師范大學2011年音樂學專業招生簡章(省內)
一、招生計劃
學校 | 人數 | 層次 | 學制 | 學費 |
貴州師范大學 | 115 | 本科 | 四年 | 6300 |
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 | 180 | 本科 | 四年 | 10000 |
注:招生計劃以貴州省2011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計劃為準。
二、報考條件
符合《貴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均可報名。
符合《貴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均可報名。
三、報考辦法
1、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無身份證帶戶口簿)和藝術考生報名登記表(報考藝術院校的考生請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持本人戶籍(含法定監護人戶籍)、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等證件(原件),在常住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并領取《貴州省2011年藝術類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和表復印在一張紙上),到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音樂學院辦理報名手續并領取2011年貴州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
2、交納專業考試費:150元/生
1、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無身份證帶戶口簿)和藝術考生報名登記表(報考藝術院校的考生請于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持本人戶籍(含法定監護人戶籍)、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等證件(原件),在常住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并領取《貴州省2011年藝術類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和表復印在一張紙上),到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音樂學院辦理報名手續并領取2011年貴州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
2、交納專業考試費:150元/生
四、報考時間和地點
報名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1月11-12日
考試時間:2011年1月13-19日
考試地點: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音樂學院
報名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1月11-12日
考試時間:2011年1月13-19日
考試地點: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音樂學院
五、考試科目及分值
今年我省師范類音樂學專業仍實行統一考試。
1、專長科目——聲樂、鋼琴、器樂、作曲、舞蹈、表演、電子音樂制作七門,考生只選其中一門。
2、視唱練耳(必考)。
3、評分辦法:總分300分,其中專長科目240分,視唱練耳60分。
要求
聲樂: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選)
鋼琴: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器樂:自選樂曲一首(時間6分鐘以內,打擊樂有小鼓、瑪琳巴、排鼓、中國大鼓、排鼓與大鼓套打考生自選一樣考試)
作曲:指定歌詞創作一首帶鋼琴伴奏的歌曲
舞蹈:基本功測試,技術技巧展示,即興舞蹈一段,模仿舞蹈一段,自選劇目展示(時間不超過3分鐘)。
表演:①演唱歌曲一段(1分鐘); ②臺詞:朗誦(2分鐘以內);
③形體:舞蹈一段(2分鐘以內);④表演:現場命題集體小品。(注:如考生沒有準備形體,則進行現場聽音樂形體展示。考生自備考試內容總時間不超過5分鐘)
電子音樂制作:①筆試(樂理及和聲基礎);②鋼琴(車耳尼849及以上練習曲或作品一首,即興演奏歌曲一首)。
今年我省師范類音樂學專業仍實行統一考試。
1、專長科目——聲樂、鋼琴、器樂、作曲、舞蹈、表演、電子音樂制作七門,考生只選其中一門。
2、視唱練耳(必考)。
3、評分辦法:總分300分,其中專長科目240分,視唱練耳60分。
要求
聲樂: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選)
鋼琴: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器樂:自選樂曲一首(時間6分鐘以內,打擊樂有小鼓、瑪琳巴、排鼓、中國大鼓、排鼓與大鼓套打考生自選一樣考試)
作曲:指定歌詞創作一首帶鋼琴伴奏的歌曲
舞蹈:基本功測試,技術技巧展示,即興舞蹈一段,模仿舞蹈一段,自選劇目展示(時間不超過3分鐘)。
表演:①演唱歌曲一段(1分鐘); ②臺詞:朗誦(2分鐘以內);
③形體:舞蹈一段(2分鐘以內);④表演:現場命題集體小品。(注:如考生沒有準備形體,則進行現場聽音樂形體展示。考生自備考試內容總時間不超過5分鐘)
電子音樂制作:①筆試(樂理及和聲基礎);②鋼琴(車耳尼849及以上練習曲或作品一首,即興演奏歌曲一首)。
獲得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報名時,要到藝術專業考試報名戶籍所在的縣級招生辦辦理高考藝兼文或藝兼理科類確認手續;未獲得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只能辦理高考文史類或理工類科類確認手續。
六、志愿填報及錄取
獲得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須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欄目填報我校專業志愿。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省招生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均達到省招生考試中心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省招生考試中心的投檔范圍內,按專業計劃數對文化成績排名在前10%的考生優先錄取,其余部分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獲得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須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欄目填報我校專業志愿。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省招生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均達到省招生考試中心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省招生考試中心的投檔范圍內,按專業計劃數對文化成績排名在前10%的考生優先錄取,其余部分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七、其他
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入學后,經學校復查,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考生在考點的一切費用自理,專業考試所需的樂器(除鋼琴)一律自備。
有關招生詳情請登陸貴州師范大學網站(www.gznu.edu.cn)。
咨詢電話:0851-6701855(學校招生辦)0851-6702115(音樂學院)
監督電話:0851-6700589
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入學后,經學校復查,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考生在考點的一切費用自理,專業考試所需的樂器(除鋼琴)一律自備。
有關招生詳情請登陸貴州師范大學網站(www.gznu.edu.cn)。
咨詢電話:0851-6701855(學校招生辦)0851-6702115(音樂學院)
監督電話:0851-6700589
貴州師范大學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