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學2011年藝術招生簡章
一、學校辦學類型
普通公辦高等學校
二、學校概況
西安科技大學是一所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前身為1958年從西安交通大學分出成立的西安礦業學院,2003年更名為西安科技大學。
學校分雁塔和臨潼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08萬平方米,校舍建筑總面積67萬平方米。學校下設18個學院(部),擁有安全技術及工程國家重點學科,10個省部級重點學科,3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個陜西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個國家礦山救援西安研究中心。學校有國家特色專業8個、省特色專業9個,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8個,教育部創新團隊1個,省名牌專業5個,省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
學校用有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9個博士學科點,52個碩士學科點,1個工商管理碩士(MBA)學位授權點和52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工科為主,理、文、管、法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年招生5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超過2萬人。
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考試科目、學費標準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招生計劃 | 學費/年 | 考試科目 | 備注 |
藝術設計 | 本科 | 四年 | 120 | 9000元 | 素描、色彩 | 藝術 (文理兼收) |
工業設計 | 本科 | 四年 | 60 | 9000元 | 素描、色彩 | |
動 畫 | 本科 | 四年 | 60 | 9000元 | 素描、色彩 |
四、招生范圍
在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省份如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遼寧、上海、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五、報考須知
1.報考資格
①符合本年度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②有一定的美術繪畫基礎,無色盲、色弱者均可報考。
2.報考辦法
①在本簡章公布的考點面報,不接受函報;
②設有考點的省份,考生不可出省報考;未設考點的省份,考生就近選擇考點報考,或根據所在省招生文件規定是否可以在其他省考試而定,一般要求在學校所在地(西安考點)報考。
3.報考要求
①考生報名時需出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省級招辦下發的藝術專業合格證,并準備三張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一張用于考生登記表,一張用于校考準考證,一張合格證備用);
②考生報名時需交納報考費150元;
③考生需認真、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上的信息;
其它說明:本次專業考試的考試形式均為默寫(人物頭像、靜、景物等);考生自備畫具、水粉顏料及食宿旅費。
六、錄取及其他
1.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堅持德智體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專業合格證發放辦法:校考全部考試結束后,學校根據各省合格考生生源情況,擬定分省計劃或微調各省合格分數線,合格線上的考生發給合格證。合格證按藝術類專業總計劃數的四倍發放,不采用按專業分別劃線,取得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報考我校藝術類任一專業。
3.考生的錄取基本條件:①同時獲得省級專業統考合格證(或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相關政策)和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校考)合格證;②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4.在滿足第3條的基礎上,除陜西省以外的28個省考生,均按綜合分(校考專業課成績×70%+文化課成績×30%)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陜西籍考生,工業設計專業按文化課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它專業按校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此錄取方式若與考生所在省美術類錄取規則相矛盾,則以考生所在省錄取原則錄取。)
5.我校于4月5日前公布專業考試成績,并向成績合格的考生寄發專業合格證書。屆時考生可以通過我校招生網(http://zs.xust.edu.cn)查詢本人成績。
6.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和資格審核。凡發現有舞弊作假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