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師范大學2011年省外藝術類專業招生(???/STRONG>)簡章
考試科目
(一)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科目
1、朗讀自備文學作品 2、朗讀指定文學作品
3、即興評述 4、形象、語音和音色
(二)美術學專業考試科目
1、素描 2、色彩
(三)藝術設計專業考試科目
1、素描 2、色彩
(四)音樂學專業考試科目
1、視唱
2、練耳(筆試)
3、專項
聲樂方向:聲樂(主項)考試要求演唱自選歌曲兩首,樂譜自備(不準使用伴奏帶)。器樂(副項)考試要求自選樂曲一首,樂器不限。
器樂方向:器樂(主項)考試要求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樂器不限。聲樂(副項)考試要求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樂譜自備(不準使用伴奏帶)。
(五)音樂表演專業考試科目
1、視唱
2、練耳(筆試)
3、專項
聲樂方向:演唱自選歌曲兩首,樂譜自備(不準使用伴奏帶)。
器樂方向: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樂譜自備, 樂器不限。
(六)舞蹈學專業考試科目
1、舞蹈基本功 2、自選舞蹈片段(自帶伴奏帶)3、即興舞蹈表演
要求考生不化裝、不穿演出服、一律穿練功服參加考試。
注:青海省考生考試科目以青海省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考試科目為準。
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
省市 | 地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青海省 | 青海師范大學 | 2011年1月15日-17日 | 2011年1月19日-20日 |
河北省 | 石家莊市 | 美 術:2011年2月20日-21日 非美術:2011年2月21日-22日 | 2011年2月23日 |
注:其他省考生按所在省、市(區)統考成績錄取。
錄取規則
1、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音樂類專業、舞蹈學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均須參加我校專業校考,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按照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注:青海省考生按青海省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2、學校將在新生入校后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聯系方式
1、聯系地址:青海省西寧市五四西路38號青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郵 編:810008
2、聯系電話:0971-6318787 6307627 傳真:0971-6307627
3、查詢網址:Http://zsb.qhnu.edu.cn
4、E_Mail:zsb@q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