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招生簡章(省外)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高素質、復合型的音樂、舞蹈、綜合藝術教育教師和高素質、實用性的音樂表演、作曲、舞蹈創作、舞蹈表演、舞蹈編導、音樂研究等的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 | 學制 | 計劃 | 專業考試方式 | 學費 | |
音樂教育(師范類) | 4年 | 70名 | 非浙江省籍的考生參加本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 | 7000元/學年 | |
音樂學理論(只面向非浙江籍考生) | 4年 | 5名 | 9000元/學年 | ||
音樂表演 | 鋼琴 | 4年 | 70名 | 9000元/學年 | |
聲樂(美聲、民族、通俗)演唱 | 4年 | ||||
中國樂器演奏(在招各中國樂器考生的同時,主要招笙、嗩吶及其他樂器演奏) | 4年 | ||||
管弦樂器演奏(在招各管弦樂器考生的同時,主要招大管、雙簧管、圓號、長號、大號、大提琴、西洋打擊樂等樂器演奏) | 4年 | ||||
指揮方向 | 4年 | ||||
舞蹈學 | 舞蹈學(師范) | 4年 | 42名 | 7000元/學年 | |
藝術教育 | 藝術教育(師范) | 4年 | 52名 | 非浙江省籍考生參加本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 | 7000元/學年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4年 | 10名 | 9000元/學年 |
注: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招辦公布為準。
三、報考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 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范圍
我院今年只面向以下各省(市)招生:浙江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山東省、山西省、陜西省、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河北省、重慶市、內蒙古自治區。
五、報名、考試時間和地點:
序 號 | 考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具體地址 |
1 | 長沙市 | 1月27-28日 | 1月29-30日 |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長沙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 |
2 | 哈爾濱市 | 2月16日-17日 | 2月17日-18日 | 黑龍江東方學院 | 哈爾濱南崗區學府路331號 |
3 | 太原市 | 2月13日-14日 | 2月15-16日 | 山西藝術職業學院 | 太原市并州東街95號 |
4 | 南昌市 | 2月20日—21日 | 2月22日-23日 | 江西師范大學 |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號 |
5 | 濟南市 | 2月24日-25日 | 2月26—27日 | 濟南市招辦指定 | 濟南市 |
6 | 杭州市 | 3月3日—4日 | 3月4日—6日 | 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杭州市玉皇山路77號 |
注:
1.考生報名時需驗交以下材料和費用:
(1)省級教育考試院發給的《2011年藝術專業測試報考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張,并填寫《考生報名表》;
(3)繳納考務費。為節省時間一試二試同時進行。兩試考務費一次收取。
2.除浙江省籍的考生外,其他各省的考生可選擇就近考點考試,一個考生只能參加一個考點考試。
3.音樂表演專業指揮方向只在杭州點參加考試。
六、專業考試
非浙江籍考生報考音樂教育(師范)、音樂學理論、音樂表演、舞蹈學(師范)、藝術教育、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的部分省、市考生還須參加當地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相應專業的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方可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具體省、市規定詳見各省、市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其它無此項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參加由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
各專業考試要求如下:所有報考演奏、演唱專業的考生必須背譜,所有音樂類考生謝絕穿演出服,化濃妝,穿高跟鞋參加專業考試。報考舞蹈專業的考生必須著芭蕾舞練功服參加考試。
(一)音樂教育(師范類)
一試:聲樂、鋼琴(或其它樂器)。考生在聲樂、鋼琴(或其它樂器)中自選一項作為主項,另一項為副項。注:主項聲樂演唱歌曲一首;主項鋼琴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主項樂器(民樂)演奏樂曲一首,(管弦樂器)演奏大型樂曲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二)音樂學理論(只面向非浙江籍考生)
一試: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試:自選民歌或戲曲、曲藝唱段演唱。
二試:
(1)理論考卷一(樂理);
(2)理論考卷二(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基礎知識);
(3)視唱、聽音模唱。
(三)音樂表演:
1.鋼琴演奏方向:
一試:
(1)自選復調作品或演奏練習曲(車爾尼OP.740以上)一首;
(2)奏鳴曲快板樂章或中外大中型作品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2.美聲、民聲方向:
一試:演唱自選中外聲樂作品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3.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一試:自選演奏大、中型作品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4.管弦樂器演奏方向:
一試:
(1)弦樂器演奏方向:自選中、大型樂曲一首;
(2)管樂器演奏方向:自選中、大型樂曲一首;
(3)打擊樂演奏方向:小軍鼓練習曲一首(或其它打擊樂練習曲或樂曲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5.通俗演唱方向:
一試:演唱自選中外通俗聲樂作品一首。
二試:視唱、聽音模唱。
(四)舞蹈學(師范類):
一試:自備作品表演(不能用組合代替),即興表演。
目測身高。
二試:舞蹈綜合素質:
(1)軟、開度;(包括下腰、橫、豎叉等);
(2)專業技巧;(跳、轉、翻或技巧組合);
注:考生必須著芭蕾舞練功服參加考試。
(五)藝術教育(師范類):
一試:
1.語言表達,抽考命題(有表情的朗誦);
2.回答考評教師的問題;
3.主項考試:考生在唱歌或樂器演奏(含鍵盤樂器)、舞蹈、素描三項考試科目中可任意選擇其中一項作為主項參加一試。考試內容:
(1)唱歌或器樂演奏,任選1首中外歌(樂)曲演唱(奏),唱法不限;
(2)舞蹈:任選1個舞蹈作品表演,舞種不限;
(3)素描: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一幅命題素描。
二試:
副項考試:考生在主項外的二項考試科目中選擇一項作為副項參加二試,考試內容與一試要求相同。
(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一試: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試:自選民歌或戲曲、曲藝唱段演唱。
二試:
(1)理論考卷(樂理、和聲寫作);
(2)歌曲寫作;
(3)視唱、聽音模唱。
(七)音樂表演指揮方向;
一試: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試:自選民歌或戲曲、曲藝唱段演唱。
二試:
(1)理論考卷(樂理、和聲寫作);
(2)歌曲寫作;
(3)視唱、聽音模唱。
(4)自選指揮作品一至二首(自備音樂)。
七、文化考試和填報志愿
(一)參加我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者,我校于4月15日前發出考生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合格考生憑此通知單(部分省市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市同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參加普通高校學校招生文化考試。所有專業考生,只招收文科。高考的外語語種原則上為英語。
(二)考生憑《專業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部分省市還必須具備同省專業統考成績合格通知單),按當地高校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和公布的允許填報的我校招生專業填報志愿。
八、錄取原則
(一)非浙江省省籍的考生按以下錄取:
凡專業校考成績和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志愿以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投檔,擇優錄取。
上述錄取辦法如與國家或省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國家或省的招生政策為準。
表1:理論與模唱部分的考試范圍
專業方向 | 考試科目 | 范 圍 | 參考書 |
音樂學理論 | 音樂理論 綜合卷(一) | 1.樂理; 2.聽音模唱(音程:八度之內的所有自然音程;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原位和弦;旋律:調號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 | 《音樂理論基礎》 李重光編 人民音樂出版社 |
音樂理論 綜合卷(二) | 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基礎知識 | 《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 俞人豪等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指揮方向 | 音樂理論 綜合卷(一) | 1、樂理; 2、和聲(四部和聲寫作,斯波索賓等著《和聲學教程》上冊內容); 3、聽音模唱(音程:八度之內的所有自然音程;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原位和弦;旋律:調號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 | 《音樂理論基礎》 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和聲學教程》 斯波索賓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
歌曲寫作 | 歌曲一首(兩首歌詞選其中之一) |
表2:各專業視唱練耳的考試范圍
專業方向 | 項目 | 試題范圍 | 備注 |
音樂學理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指揮方向 | 視唱 | 五線譜;調號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含有切分、三連音、附點、跨小節連線、變化音、增四度、減五度及六度以上音程跳進等。 | 二試 |
鋼琴 西方弦樂器 | 視唱 | 五線譜;調號在一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含有切分、三線音、跨小節連線、變化音、增四度、減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進等。 | 二試 |
模唱 | 1、和聲音程:八度以內各種自然音程; 2、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轉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 3、旋律: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長度不超過2/4拍8小節。 | 二試 | |
音樂學(師范) 聲樂 管樂 民樂 打擊樂 | 視唱 | 五線譜或簡譜任選;調號在一個升降號以內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含有三連音、增四度、減五度音程、變化音及六度以上音程跳進等。 | 二試 |
模唱 | 1、和聲音程:純八度之內各種自然音程; 2、旋律音程(7個音之內); 3、旋律: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長度不超過2/4拍8小節以內。 | 二試 |
九、各專業成績計算原則
(一)各專業計分比例如下:
1.音樂教育(師范)滿分100分,主項60%,副項20%,視唱、聽音模唱20%。
2. 音樂學理論:滿分100分,視唱練耳30%+樂理30%+中西音樂史基礎30%+面試(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歌曲演唱)10%。
3.音樂表演(非師范)滿分100分,主項80%,視唱、聽音模唱20%,指揮方向滿分100分,視唱練耳30%+指揮作品20%+樂理、和聲20%+歌曲寫作20%+面試 (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民歌演唱)10%。
4.舞蹈學(師范):滿分100分,舞蹈基礎50%+舞蹈表演50%。
5.藝術教育(師范)滿分100分,一試成績30%,主項50%,二試一門副項占20%的比例折合成專業考試的最后成績。
6.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滿分100分,視唱練耳30%+樂理、和聲30%+歌曲寫作30%+面試 (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民歌演唱)10%。
注:
(1)部分省、市考生必須參加當地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相應專業的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否則我校考試成績無效,請考生認真閱讀本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文件。
(2)考生在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
(3)新生入學后要進行全面復查,凡與教育部、文化部規定不符或有舞弊行為者,即按有關規定處理。
(4)學生入學后使用的樂器除鋼琴外,其他樂器一律自備,卻有困難者可向學校租借。
(5)關于助學貸款與獎學金、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向銀行申請貸款。我校還將根據學生的經濟困難情況及表現,酌情予以資助。同時我校也設立了多項獎學金獎勵優秀學生。
(6)為了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錄取的音樂表演專業五個方向(①管弦②民樂③聲樂④鋼琴⑤指揮)的考生,名次在上述五個專業方向考生中各名列校考成績前3名的優秀新生進行獎勵,獎勵方式為第一名免一年學費9000元;第二名免2/3學費6000元;第三名免1/2學費4500元。
(8)考生專業考試成績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bkzs.hznu.edu.cn)上查詢。
咨詢電話: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咨詢熱線:0571-28865193
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0571-28865180 28865176 28869826
E-mail: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郵箱 hznuzsb@126.com
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郵箱yyxyzsb@163.com
網址: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網 http://bkzs.hznu.edu.cn
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網站 http://yyxy.hznu.edu.cn
聯系地址: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郵編310036)
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號(郵編:310002)
交 通:
音樂學院
公交809、K12到玉皇山路口下車;
Y2、K30或K4、K38、Y6、Y9到萬松嶺路口或長橋站下車。
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