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1“藝體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1、報名考生須是具有本市正式戶口(含藍印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部分藝術、體育類普通中專學校按照市教委批準的招生計劃可以招收小學畢業年級、非畢業年級學生,初中非畢業年級學生及外省市學生。
2、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報考藝術、體育類普通中專和技工學校。
3、報考藝術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藝術素質和專業基礎。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身體素質和體育專項基礎。
4、報名考生須具備所報專業要求的文化程度。
5、報名考生須符合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3月20日(星期日)至23日(星期三)為報名時間。考生持本人戶口冊、畢業學校(或所在學校)證明(證明中須注明考生在信息采集時的學生編號),經本區縣中招辦審核蓋章后到招生學校報名。報名時考生須攜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張。
三、考試
1、考試辦法
(1)專業考試辦法:專業考試的具體辦法由招生學校向考生公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招生學校報名并參加專業考試。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在學校張榜公布,并由招生學校通知考生本人。
(2)文化考試辦法:參加招生學校專業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小學畢業年級、非畢業年級學生,初中非畢業年級學生及外省市學生須參加由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組織的2011年天津市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文化考試,文化考試命題依據《2011年天津市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文化考試大綱》進行。上述考生須在招生學校進行文化考試報名。參加招生學校專業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本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須參加2011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查)。
2、考試科目:
(1)專業考試科目:專業考試科目及考試范圍由招生學校向考生公布。美術類高中的專業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和速寫。
(2)文化考試科目:本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須參加2011年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各科目考試;小學畢業年級、非畢業年級學生考語文、數學兩科。本市初中非畢業年級學生、外省市初中學生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體育運動專業不考英語)。
3、考試時間
(1)專業考試時間:3月26日(星期六)至3月27日(星期日)。
其中,藝術類普通高中美術專業,專業考試時間統一定為3月27日(星期日)。
(2)文化考試時間: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在6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進行;小學畢業年級、非畢業年級學生,初中非畢業年級學生及外省市學生文化考試統一在4月23日(星期六)進行。
四、志愿填報
1、參加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小學畢業年級、非畢業年級學生,初中非畢業年級學生及外省市學生的志愿學校為進行文化考試報名的招生學校。
2、本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在學業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統一要求在學籍校填報藝術、體育類志愿。考生填報的志愿學校(專業),須是參加專業考試的學校(專業)。
五、錄取
1、錄取原則
招生錄取工作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專業、文化考試成績,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2、錄取辦法
(1)美術高中錄取辦法:考生專業考試、文化考試成績之和作為錄取分數。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照錄取分數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擇優錄取。
(2)普通中專、技工學校錄取辦法: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確定文化考試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文化考試上線的考生中,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照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擇優錄取。
未被藝術、體育類招生學校錄取的本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可按其學業考試成績和所填報的其他志愿參加我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統一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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