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學校 | 人數 | 層次 | 學制 | 學費(元/年/生) |
貴州師范大學(音樂學) | 110 | 本科 | 四年 | 6300 |
貴州師范大學(舞蹈學) | 3 | 本科 | 四年 | 7000 |
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音樂學) | 180 | 本科 | 四年 | 10000 |
注:招生計劃以貴州省2012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計劃為準。
二、報考條件
符合《貴州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均可報名。
三、報考辦法
1、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無身份證帶戶口簿)和藝術考生報名登記表(報考藝術院校的考生請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0日持本人戶籍(含法定監護人戶籍)、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等證件(原件),在常住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并領取《貴州省2012年藝術類考生報名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和表復印在一張紙上),到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音樂學院辦理報名手續并領取2012年貴州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
2、交納專業考試費:150元/生
四、報考時間和地點
報名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12月18-19日
考試時間:2011年12月20-25日
考試地點:貴州師范大學(寶山校區)音樂學院
五、考試科目及分值
1、今年我省師范類音樂學專業仍實行統一考試。總分300分,其中專長科目240分,視唱練耳60分。
要求:聲樂: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選)
鋼琴: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器樂:自選樂曲一首(時間6分鐘以內,打擊樂有小鼓、瑪琳巴、排鼓、中國大鼓、排鼓與大鼓套打,考生自選一樣考試)
作曲:指定歌詞創作一首帶鋼琴伴奏的歌曲
電子音樂制作:①筆試(樂理及和聲基礎);②鋼琴(車耳尼849及以上練習曲或作品一首,即興演奏歌曲一首)。
3、視唱練耳(必考)。
獲得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報名時,要到藝術專業考試報名戶籍所在的縣級招生辦辦理高考藝兼文或藝兼理科類確認手續;未獲得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只能辦理高考文史類或理工類科類確認手續。
六、志愿填報及錄取
獲得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須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欄目填報我校專業志愿。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均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省招生考試院的投檔范圍內,按專業計劃數對文化成績排名在前10%的考生優先錄取,其余部分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七、畢業與學位
貴州師范大學錄取的本科生按我校學分制管理規定修完該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達到學校規定學分和教學要求的,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師范大學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獨立學院):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貴州師范大學求是學院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八、其他
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入學后,經學校復查,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考生在考點的一切費用自理,專業考試所需的樂器(除鋼琴)一律自備。
有關招生詳情請登陸貴州師范大學網站(www.gznu.edu.cn)。
咨詢電話:0851-6701855(學校招生辦)
0851-6702115(音樂學院)
監督電話:0851-670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