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江蘇大學 國標代碼:10299(國標) 學校性質:全國重點大學 辦學性質:公辦 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招生原則。學校志愿間不設級差,按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學校平行志愿視為同一志愿。 2.河南、浙江、山東、安徽、湖北省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者方可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3.江蘇、遼寧、云南省考生只需參加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4.對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考生,進檔后,以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江蘇、遼寧、云南省考生為省統考成績,其他省考生為??汲煽儯┯嬁偡?,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同分考生按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對未提供專業志愿或僅有一個專業志愿的省份,按我校組織專業考試報名時填寫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5.江蘇省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另行公布(見江蘇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 6.符合所在省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 7.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此外,色覺異常(色弱、色盲)者不能錄取在我校工業設計專業。 8.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收費標準:培養費:6800元/生·年;住宿費:650-1200元/生·年,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 本章程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大學 2012年藝術類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性質 | 層次 | 學制 | 科類 | 招生范圍 | 美術學(師范) | 35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江蘇 山東 河南 浙江 安徽 遼寧 湖北 云南 | 藝術設計(平面設計) | 35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 | 60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 | 30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藝術設計(媒體藝術設計) | 30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動畫 | 30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工業設計 | 35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報名及考試 1. 報名 (1)報名、考試時間及報名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