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 寧 師 范 學 院
2012年音樂學專業招生簡章
一、 辦學類型及院校代碼
辦學類型: 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師范學院 國標:11427
二、招生專業和名額
漢語授課音樂學專業擬招生90名,學制四年;
錄取招生計劃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公布的計劃為準。
三、招生條件和對象
按照教育部和內蒙古自治區2012年招生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和考試辦法
1、考生需持戶口所在地旗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印發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到我校指定地點參加術科加試。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相關規定,考生沒有“專業考試準考證”,不能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報名時,每位考生交二張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考生號)。
2、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規定,不再向考生發專業考試合格證。考試成績在我校http://www.jntc.nm.cn/zhaosheng/或由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統一在網上公布http://www.nm.zsks.cn/。
五、報名與專業考試地點、時間(見下表)
專業 | 考試地區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音樂學 | 通遼 | ||
呼市 | |||
集寧 |
六、專業考試科目
1、音樂學 (初復試)
(一) 視唱練耳測試:
(1)聽覺測試:單音、和弦、旋律、節奏、音組(模唱);
(2)視唱測試:五線譜、簡譜均可。
(二)專業測試:聲樂、器樂、鍵盤任選一門,器樂考生需加試聲樂作品一首。
(1)聲樂:演唱自選中國或外國藝術歌曲一首(自帶伴奏);
(2)器樂:中國或外國樂曲一首;
(3)鍵盤:中國或外國樂曲一首。
七、錄取辦法
1、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擇優錄取的原則,執行自治區招生辦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
2、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音樂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按考生所報志愿順序,按專業考試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我院錄取藝術類考生,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其他招生錄取條件詳見《集寧師范學院2012年招生章程》。
八、政審和體檢
考生的政審和體檢分別按《內蒙古自治區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實施意見》和《內蒙古自治區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意見》辦理。
九、復查
為確保考生質量,新生入學后,學校將認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熱忱歡迎全區各族考生報考我校!
招生聯系電話:(0474)8271499 8271599 4875613 487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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