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學2012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招生簡章
新疆大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具有特色鮮明、實踐能力突出等特點。本專業旨在培養具備新聞傳播基本理論知識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悉我國新聞宣傳政策及法規,能從事播音、節目主持、采編、節目制作及其他相關工作的高級專業人才。
一、招生計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計劃招收60人,其中,漢語言30人,民語言30人(維吾爾語方向),學制四年,本科,學費6000元/學年,最終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準。
二、報考條件
考生必須報名參加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組織的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取得報名資格,且具備如下條件:
1.五官端正,形象氣質符合播音主持藝術專業要求;
2.發音器官無疾病;無色盲、夜盲;
3.普通話標準;
4.思維敏捷,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三、文化考試與專業測試
(一)文化考試
考生必須在生源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并在零批次志愿填報我校及專業。
(二)專業測試
1.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安排如下: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28日—3月30日集中接受考生報名(不接受函報)。
(2)報名地點:新疆大學招生就業處。
(3)報名所需材料: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學校(單位)推薦信、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親自到報名點報名。
(4)專業測試時間:2012年3月31日、4月1日,具體時間報名現場公布。
2.專業測試形式: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部分。初試合格者再參加復試。
3.專業測試內容:
初試:內容為試鏡、形體、自我介紹、指定稿件情景朗讀。
復試:內容為自備稿件朗讀、角色朗讀、聲樂才藝、形體才藝、新聞播報、即興話題、模擬現場報道。
4.合格證發放:根據專業測試復試成績和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寄發“專業測試合格通知單”。
四、招生錄取
1.考生文化成績要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參加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測試并且成績合格;
3.考生高考志愿填報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零批次錄取;
4.錄取原則: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原則,對投檔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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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學招生就業處
二〇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