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建設大學 國家部委直屬的公辦綜合性大學 中國著名華僑高等學府 國家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 在校生3萬余人,港澳臺和外國學生近5000人,來自近40個國家和地區 全國華僑、港澳臺學生及外國留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 本科一批招生(重點本科批)或本科提前批招生 廈門校區-福建省廈門市(獲得聯合國最佳人居獎的海上花園城市) 學校簡介 華僑大學1960年由國家創辦于福建省泉州市,2004年在廈門市興建新校區,校園總面積226.8萬平方米(廈門校區占地127.9萬平方米),學校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領導。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國家領導人廖承志、葉飛親自擔任首任、次任校長,教育部副部長、知名文字學家韋愨曾擔任代理校長。現任校長為華文教育專家、博士生導師賈益民教授。 學校是國家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以優秀中華傳統文化為主導,推進素質教育,形成了“一校兩生、因材施教”的教學特色,“一元主導、多元交融”的校園文化。 學校已形成了博士、碩士、本科、預科、高職層次完整的辦學體系,現有26個學院,目前有各類在校生逾3萬人,其中博士、碩士生3200余人;來自近40個國家和地區的華僑、港澳臺和外國學生近5000人,是全國境外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 半個世紀以來,學校共培養海內外各類人才15余萬人,其中境外學生5萬余人。 學院簡介 華僑大學音樂舞蹈學院是全國第一所以培養海外藝術教育人才為主的學院,主要培養海外藝術教師以及在海內外傳播中華文化藝術的人才。 學院坐落在國際花園城市廈門市集美文教區中的華僑大學廈門校區。學院現設有音樂學(海外教育)專業、舞蹈學(海外教育)兩個本科專業。畢業生在中國、泰國、菲律賓等國家工作。 學院以海外藝術教育專業建設為龍頭,重視國際化辦學與實踐、注重學生能力培養,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實踐教學活動,提升了學生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2007年底、2008年先后在香港、泰國曼谷舉辦“華僑大學之夜”專場文藝晚會;并先后與菲律賓、泰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家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學校、同行舉行聯合演出、交流活動。舞蹈學(海外教育)專業學生在中國參加了上海世博園廈門館和在廈門舉行的第4屆“海峽論壇”開幕式、中央電視臺“心連心藝術團”紀念廈門改革開放30周年大型文藝晚會等重大演出活動,由中國中央電視臺播放;學生的演唱組合在海峽兩岸聯合舉辦的閩南語歌曲歌手比賽中獲獎并入選廈門市春節聯歡晚會,由廈門衛視播放。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32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4人,講師16人,多數教師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專任教師中,海外學成歸來的教師約1/3。教師隊伍是一支以著名專家學者為帶頭人、較多海外歸國研究生、比較年輕、富有潛力的教師隊伍。 學院重視對外交流與學術創新,5年來與港澳臺地區及英國、白俄羅斯、烏克蘭、加拿大、日本、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專家學者、高校師生進行了形式多樣的交流。 為了鼓勵專業技能高分學生報考華僑大學音樂舞蹈學院,學校設立了新生獎學金,2012年9月,來自云南、安徽、山西和遼寧的6名同學獲得了12.1萬元的新生獎學金。 歡迎廣大考生報考! 五年來部分境外交流演出及教學實踐活動 2007年12月6日晚,在香港舉辦“華僑大學之夜”演出 2008年7月,在泰國舉辦“華僑大學之夜”演出 2009年3月,參加香港華僑華人總會成立十五周年慶典演出 2010年9月21日,應邀獻演香港僑友社主辦的“慶國慶迎中秋暨紀念歸僑回國 60 周年聯歡晚會” 2011年2-3月期間,2007級7位學生赴澳門濠江中學進行為期1個月的教學實習。 2011年3-4月期間,2007級13位學生赴馬來西亞多所華文獨中進行為期1個月的教學實習。 2011年11月6日上午31名學生參與央視“心連心”藝術團廈門慰問演出 2012年2-4月,2008級17名學生赴馬來西亞進行教學實踐及交流演出 2012年5月期間,藝術團赴臺灣臺中教育大學、昆山科技大學、東海大學、中原大學、臺灣藝術大學等5所高校交流演出。 2012年8月2-6日赴菲律賓交流演出 一、招生專業、層次、學制、科類及計劃 1.招生專業: (1)音樂學(海外教育),本科,4年。 聲樂、器樂考生均可報名,其中專業校考的省份設招收重點項目:器樂(琵琶、笛子、二胡、笙、揚琴、大提琴);聲樂(女中音、男中音、男低音)。 (2)舞蹈學(海外教育),本科,4年。 2.報考科類:文理兼收(具體以各省招辦公布為準)。 3.招生計劃 我校將根據各考點考生的生源情況,下達各省招生計劃數,具體計劃數將于2013年5月份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各專業計劃如下: 學院 | 專業代碼、名稱及方向 | 招生計劃 | 合 計 | 校考設點 | 承認省級聯考 | 河北 | 湖南 | 黑龍江 | 遼寧 | 山西 | 安徽 | 福建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音樂舞蹈學院 (廈門校區) | 130202 音樂學(海外教育) | 35 | √ | √ | √ | — | √ | √ | √ | √ | √ | √ | 130205 舞蹈學(海外教育) | 35 | √ | √ | √ | √ | √ | — | √ | √ | √ | — | 備 注 | 1.打“√”表示該專業在該省份設有考點或有招生計劃。 2.未承認省級聯考成績省份的考生只能到湖南考點參加專業校考考試。 |
二、報考條件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報考條件,且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者,均可報考。 舞蹈學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考試方法 (一) 專業考試 1.承認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音樂類或舞蹈類專業聯考成績 黑龍江省、遼寧省、山西省、福建省、安徽省、四川省、重慶市、云南省考生憑本省音樂類或舞蹈類專業聯考成績報考我校。 2.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音樂學和舞蹈學專業考試 符合我校音樂學、舞蹈學專業報考條件的考生(若所在省份招辦有組織音樂舞蹈類專業聯考,考生必須取得音樂舞蹈類專業合格證方可報考),只能按規定時間選擇符合的一個專業校考考點到現場參加專業課報名考試,不接受函報。 (1)考試報名地點、時間和招生專業 考 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考試地點 | 招生范圍 |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2月25~26日 | 2月27-28日 |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 | ①湖南省 ②其他非承認聯考省份 | 河北省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北校區) | 3月2~3日 | 3月4-5日 | 河北省石家莊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湘江道39號 | 河北省 |
我校有權根據報名情況于報名第二天提前終止報名工作。 (2)考試科目及要求 ▲音樂學(海外教育)專業(滿分100分,不單獨進行初試) 科 目 | 分值(分) | 要 求 | 備 注 | 1.演唱 | 80 | 自選歌曲一首,無伴奏或自帶鋼琴伴奏 | 演唱或演奏任選一項,允許加試另一項(樂器、樂曲自選)。 | 2.演奏 | 自選樂曲一首 | 3.視唱練耳 | 20 | 簡譜或五線譜、音程、和弦模唱 | |
▲舞蹈學(海外教育)專業(滿分100分,不單獨進行初試) 科 目 | 要 求 | 備 注 | 1.基本功 | 可加試技巧 | 男生:緊身背心、民舞褲、軟底鞋;女生:連體體操衣、白色連褲襪、軟底鞋。 | 2.舞蹈 | 個人表演一個作品 | 自備音樂磁帶或光盤 | 3.演唱 | 自選歌曲一首 | 無伴奏 |
(3)報名須備資料(復印件概不退還)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戶口所在省份藝術類高考考生報名號及專業統考合格證原件(統考未涉及省份除外)、復印件各一份。 ◆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張。 ◆考點實行網絡報名的,考生可不必交復印件及照片。 (4)考生憑本人“三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即: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證(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門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我校頒發的專業準考證。 (5)交通及食宿費用由考生自理; (6)音樂類考生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7)報名時考生須認真填寫、確認個人的信息,凡由于信息填寫錯誤而影響錄取的后果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
(二)文化課考試
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區、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四、收費標準(幣種:人民幣)
學費 | 住宿費(四人間公寓) | 備注 |
7800元/年 | 1200元/年 | 收費以當年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為準,按學生在校所修讀的學分總分計費收取。 |
五、專業課合格通知單發放辦法
專業考試成績將于2013年4月初在我校招生信息網頁上公布,考生憑我校音樂學、舞蹈學專業準考證號查詢。
專業課考試成績達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校考考點音樂學、舞蹈學專業的招生計劃,原則上按1:4比例分別簽發《專業課合格通知單》,《專業課合格通知單》將在4月初郵寄給考生本人。凡未收到我校簽發的《專業課合格通知單》者,即未獲準填報我校的志愿,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專業課合格通知單》報考我校。
六、志愿填報
1.承認省級專業聯考成績省份的考生,專業成績須達專業總分的70%(含)以上,方可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門的規定填報我校專業志愿。
2.未承認省級專業聯考成績省份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并取得我校音樂學、舞蹈學專業課合格通知單,方可填報我校專業志愿。
若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組織音樂學、舞蹈學專業考試,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的專業統考,并且成績合格,方可填報華僑大學音樂學、舞蹈學專業志愿。
七、錄取辦法
在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音樂學、舞蹈學本科專業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根據其校考或省級統考專業成績所對應情況折算成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具體如下:
1.專業校考省份錄取辦法
(1)專業校考成績總排名1-5名的考生,且省級統考專業成績達滿分80%以上(含),一志愿報考我校者將追加計劃保證錄取(無省級統考的考生適用下列(2)條款)。
(2)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①專業校考成績總排名6-20名的考生,如有省級統考,專業成績應達滿分70%以上(含),根據是否為招生重點項目分別折算綜合分(百分制)
招生重點項目:綜合分 =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成績滿分×100。
招生非重點項目:綜合分 = 考生文化成績總分÷高考文化成績滿分×20+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成績滿分×80。
②其他合格考生:綜合分 = 考生文化成績總分÷高考文化成績滿分×30+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成績滿分×70。
2.按省級統考成績錄取辦法
黑龍江省、遼寧省、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四川省、重慶市、云南省的考生,專業統考成績達專業滿分的70%(含)以上者,按考生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1)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專業滿分的80%(含)以上者
綜合分 = 考生文化成績總分÷高考文化成績滿分×20+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成績滿分×80。
(2)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專業滿分的80%者
綜合分 = 考生文化成績總分÷高考文化成績滿分×30+考生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成績滿分×70。
錄取結果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批后,由我校簽發《錄取通知書》。
八、入學與復查
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九、招生專業簡介
主要培養海外藝術教師以及在海外傳播中華文化藝術的人才。
▲音樂學(海外教育)
主要課程:藝術概論、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中外音樂名作選、中外民間音樂;樂理、視唱、和聲學、復調、曲式學;聲樂基礎、鋼琴基礎、合唱與指揮、管弦、舞蹈;教育學、心理學、華文教育。
就業方向:適合在海外華文中學、孔子學院等華文教育機構、華人社團,開設華文專業的普通學校與機構,以及國內與海外藝術教育相關的學校、傳播機構等,從事中國音樂為主的音樂教育以及傳播等工作。
▲舞蹈學(海外教育)
主要課程:藝術概論、中國舞蹈史、外國舞蹈史、中外舞蹈名作選、舞蹈編導、舞蹈音樂;舞蹈基訓、中國民間舞、中國古典舞、芭蕾舞、現代舞、劇目排練;教育學、心理學、華文教育。
就業方向:適合在海外華文中學、孔子學院等華文教育機構、華人社團,開設華文專業的普通學校與機構,以及國內與海外藝術教育相關的學校、傳播機構等,從事中國舞蹈為主的舞蹈教育以及傳播等工作。
十、本簡章解釋權歸華僑大學招生處。
十一、聯系方式
華僑大學招生處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362021) 電話:0595-22695678
傳真:0595-22691575 網址:http://zsc.hqu.edu.cn
華僑大學音樂舞蹈學院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集美大道668號(361021) 電話:0592-6162029
網址:http://mdc.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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