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藝術類招生簡章(省外)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考試安排:
招生省份 |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學制 | 招生科類 | 授予學位科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及相關要求 |
黑龍江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15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2013年1月16-17日 | 2013年1月18-19日 | 黑龍江東方學院(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331號) |
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乘與禮儀) | 20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廣播電視編導 | 6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舞蹈表演 | 3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舞蹈表演(模特與禮儀) | 4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吉林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5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2013年1月13-14日 | 2013年1月15-16日 | 長春藝術實驗中學(長春市朝陽區湖濱街788號) |
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乘與禮儀) | 10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廣播電視編導 | 3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舞蹈表演 | 2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舞蹈表演(模特與禮儀) | 2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音樂表演(聲樂) | 3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音樂表演(器樂) | 2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其中音樂表演(器樂)只招考大提琴、小提琴、雙簧管、電貝司、電吉他、打擊樂、小號、圓號、長號樂器的考生 | |||
山東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15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2013年2月18-19日 | 2013年2月20-21日 | 濟南商貿學校(歷下區歷山路10號) |
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乘與禮儀) | 20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廣播電視編導 | 15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舞蹈表演 | 3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舞蹈表演(模特與禮儀) | 3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音樂表演(聲樂) | 3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音樂表演(器樂) | 3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其中音樂表演(器樂)只招考大提琴、小提琴、雙簧管、電貝司、電吉他、打擊樂、小號、圓號、長號樂器的考生 | |||
新疆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12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2013年2月23-24日 | 2013年2月25-26日 | 新疆師范大學(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9號) |
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乘與禮儀) | 10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廣播電視編導 | 4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舞蹈表演 | 3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
舞蹈表演(模特與禮儀) | 3 | 4年制本科 | 藝術文理 | 藝術學 |
注:最終招生數以各省、自治區招辦(考試院)公布為準。另承認省統考藝術類招生省份計劃未列入。
二、專業介紹 (一)播音與主持藝術(非師范,本科,四年制) 專業簡介: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具備廣播電視新聞傳播、播音主持、廣播電視節目采編制作以及藝術、美學等多學科知識與能力,能從事廣播電視節目播音主持以及采編、制作等工作的高級應用型人才。 專業特色:該專業以播音主持為核心、采編播制作能力一體化的培養目標,注重對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有廣播類節目主持、新聞主持、文藝類節目主持等方向供學生選擇,重視開設編導類課程,旨在培養能編能播能采但又各有所長的復合型人才。 教學亮點:本專業專業課堅持小班化教學,保證實踐教學質量;每學期有固定教學實踐周,開展“挑戰主持人”、“挑戰自我”兩大教學活動,形成完善而獨具特色的實踐教學體系。 就業去向:該專業培養的學生具有廣闊的就業前景。適用領域有數字電視及網絡電視工作,包括省、市、區、縣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社會各界企事業單位,包括廣告影視制作公司、政府及企事業單位的宣傳推廣部門等;各類有聲語言、禮儀文化培訓機構,各類紀念館展覽館等。 (二)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乘與禮儀方向)(非師范,本科,四年制) (三)廣播電視編導(非師范,本科,四年制) (四)音樂表演(非師范,本科,四年制) (五)舞蹈表演專業(非師范,本科,四年制) 三、報考對象和條件 四、報名與專業考試 |
五、專業考試內容及計分、評分辦法 (一)承認省統考的專業參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相關專業統考招生簡章; (二)所有參加錢江學院專業校考的專業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空乘與禮儀方向)浙江省外考點)總分為600分 3、廣播電視編導(浙江省外考點)總分為100分 4、舞蹈表演 (浙江省外考點) 總分為100分(要求舞蹈道具自備,初試穿緊身體操衣) 5、舞蹈表演(模特與禮儀)(浙江省外考點) 總分為100分(要求服裝、鞋自備,考試時穿緊身體操衣) 6、音樂表演(聲樂)(浙江省外考點) 總分為100分 7、音樂表演(器樂)(浙江省外考點) 總分為100分 六、填報志愿及文化考試 七、錄取原則 八、獎學助學 九、畢業文憑 十、附則: 學院地址: 聲明:我院在任何地區都沒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院名義進行招生錄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同時提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
(藝路網—藝術院校招生考試在線——第1時間為您傾心整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