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音樂學和音樂表演本科專業須取得全區音樂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成績,舞蹈學本科專業須取得內蒙古大學組織的專業聯考舞蹈學本科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音樂教育(專科)專業承認區內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凡我校投放音樂類招生計劃的省份,承認其專業統考成績,考生的文化、專業成績達到2013年本省音樂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本科專業須取得我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凡我校投放美術類招生計劃的省份,承認其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的文化、專業成績達到2013年本省美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內蒙古自治區學前教育專業(美術方向)的考生,須參加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且本科成績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學前教育專業(音樂方向)的考生,須參加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考且本科成績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內蒙古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