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校自主招生簡章陸續發布了!2013年北大、浙大和復旦大學自主招生都已經通過不同的方式開始,高校自主招生通過后在高考錄取成績上有很大的優勢,部分高校允許調劑專業。
2013年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簡章暫未公布,請考生繼續關注中國美術高考網高考頻道,小編將第一時間為您公布!下面是往年招生簡章:
北京郵電大學2012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自主選拔錄取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北京郵電大學在2012年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北京郵電大學的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收理工類學生,屬于北京郵電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僅面向理工類考生,分為A、B兩類。取得北京郵電大學A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享受北京郵電大學普通理工類專業(除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以外的理工類專業)的自主選拔錄取優惠政策;取得北京郵電大學B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享受北京郵電大學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的自主選拔錄取優惠政策。
一、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是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的應屆理工類優秀高中畢業生,同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Ⅰ、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者;
Ⅱ、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信息學、化學、生物)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者,或獲得以上兩個不同學科省級賽區三等獎者;
Ⅲ、在科技創新、電腦制作、社會實踐、發明創造等方面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或者專利,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名列前茅,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學生;
Ⅳ、北京郵電大學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名列前茅且品學兼優的學生。
對于北京郵電大學生源基地中學,北京郵電大學將下達推薦名額,并下發《北京郵電大學生源基地中學推薦自主選拔錄取學生匯總表》。
二、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北京郵電大學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20日)。凡符合北京郵電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條件的申請者須登錄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快速通道”欄的“報名系統”,選擇“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報名”,根據系統提示,按要求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同時,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申請表(其他格式無效)。
請注意:在報名表中,考生須慎重選擇北京郵電大學A、B兩類自主選拔錄取中的一類,不可同時申請A類、B類,申請后不得變更。
北京郵電大學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學生也須進行網上報名。
2、中學推薦:打印的報名申請表必須填寫高中階段相關科目成績及年級排名,且須經中學主管校長簽署推薦意見、蓋學校公章。
3、報名材料:報名申請表、獲獎證書復印件、考生個人陳述(說明申請理由、愛好特長、性格特點、學習能力、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方面情況,必須由考生本人手寫,字數1000字以內)等。考生須按以上材料順序裝訂成冊(A4標準,裝訂時將報名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12月21日之前寄出(以當地郵戳為準)。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4、寄送:
由于其他快遞方式無法將考生報名材料直接送至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考生須采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報名材料,同時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選拔報名”字樣。
5、學校收到材料后,將在網上報名系統中顯示,考生可登錄查詢。
三、選拔程序
1、初審
北京郵電大學根據學生的報名材料及中學的推薦情況進行資格初審。
考生請于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7日之間登錄北京郵電大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北京郵電大學不再另行通知。如有變動,請隨時關注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的通知。
2、網上交費
通過北京郵電大學初審的考生請于2012年1月6日9:00-2012年1月11日17:00之間登錄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首頁底部的“網上繳費”鏈接,按頁面提示進行交費。未按時交費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并退出選拔程序。
已進行網上交費的考生不退費。
3、報到
通過北京郵電大學初審并已成功進行網上交費的考生,須按照北京郵電大學《北京郵電大學2012年保送、自主選拔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2年2月18日攜帶相關材料來北京郵電大學辦理報到手續,參加考核。
《北京郵電大學2012年保送、自主選拔考核通知》將于1月14日前在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4、考核
2012年2月19日進行考核,考核形式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內容為學科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由北京郵電大學、
筆試結束后,考生參加面試。
5、確定入選名單
2012年北京郵電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控制在北京郵電大學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
根據A類、B類考生的筆試及面試結果,以及各省上一年度招生計劃數、生源質量、各省參加考核學生人數及總體情況,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按照筆試成績擇優認定,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選名單。
6、公示
入選考生名單于2012年3月上旬在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通知學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并經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核對、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取得北京郵電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四、錄取辦法
(一)取得北京郵電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學生,須在2012年6月下旬通過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2012年北京郵電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考生信息反饋表”,并在6月底前將填寫好的反饋表傳真至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傳真,須在6月底前向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
(二)取得北京郵電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在所在省份公布的北京郵電大學理工類招生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同時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三)取得北京郵電大學A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享受北京郵電大學普通理工類專業(除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以外的理工類專業)的自主選拔錄取優惠政策,具體填報高考志愿要求如下:
1、在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北京郵電大學”。考生在報考專業時,第一專業志愿必須填報北京郵電大學普通理工類專業,且高考成績達到北京郵電大學普通理工類專業在當地最低錄取
2、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填報“北京郵電大學”為平行志愿第一所學校,且高考成績達到“北京郵電大學”在當地理工類投檔線測算值下20分以內,北京郵電大學予以錄取。
(四)取得北京郵電大學B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享受北京郵電大學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三個專業的自主選拔錄取優惠政策,具體填報高考志愿要求如下:
1、在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北京郵電大學”,同時必須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北京郵電大學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或物聯網工程專業。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以上三個專業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北京郵電大學予以錄取。
2、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須填報“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為平行志愿第一所學校。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在當地投檔線測算值下20分以內,北京郵電大學予以錄取。
(五)未按照北京郵電大學上述要求填報高考志愿的考生,不再享有北京郵電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六)特別優秀者,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可以享有更加優惠的錄取政策。
(七)所有享受降分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北京郵電大學審查、錄取。
(八)對降分錄取的考生,學校將結合其高考成績、特長和填報的專業志愿安排專業。
若考生高考實考分數達到北京郵電大學錄取線(平行志愿省份為投檔線測算值),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可在高考實考分數基礎上加10分安排專業,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則按其填報的前五個專業志愿之一安排專業。
(九)以上優惠政策以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份為標準而制定。對于滿分小于750分的省份,優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值將按比例折算。
五、其他
1、北京郵電大學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中共北京郵電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學校監察處全程參與監督。
2、對在北京郵電大學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責任屬推薦中學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將在其所在省份中學及有關試點高校或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并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
責任屬學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同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4、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