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音樂學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專業的理論、知識、技能,具備教學與實踐能力,具有創新精神,能從事音樂教育教學與研究的音樂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樂工作者。
音樂表演專業:培養掌握音樂表演專業的理論、知識、技能,具備音樂表演、教學與實踐能力,具有創新精神,能從事音樂表演與教學的音樂工作者。
舞蹈學專業:培養掌握舞蹈專業的理論和技能,具有較高的表演與實踐能力,具有創新精神,能從事舞蹈表演、編導及藝術教學工作者。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1、音樂學20名:聲樂、鋼琴、手風琴、器樂。(限山西、陜西、廣東、山東、河北等地)考生;
2、音樂表演20名:聲樂、鋼琴、手風琴、器樂。(限山西、陜西、廣東、山東、河北等地)考生;3、舞蹈專業10名(限山西、陜西、廣東、山東、河北等地)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專業均為本科,學制四年。最后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計劃為準。
學費標準:7000元/年。
三、招生對象與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2年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執行。
舞蹈專業考生年齡限22周歲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
四、報名辦法
考生需持戶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印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到我校指定地點報名,并參加術科加試。沒有《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及二代身份證的考生,不能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報名費200元。
五、報名及考試時間
區外考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招生專業 |
山西省:山西藝術職業學院(太原市) | 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 | ||
山東省:濰坊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濰坊市) | 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 | ||
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 | |||
廣東省: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濱江校區) | 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 | ||
河北省: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石家莊市) | 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 |
六、考試科目
音樂學、音樂表演:
1、聲樂考生演唱自選曲目兩首,其中一首清唱,一首帶伴奏(伴奏自帶);
2、鋼琴、手風琴、器樂考生演奏自選曲目二首(其中一首也可以是練習曲);
3、音樂綜合考試(視唱、模唱),視唱:五線譜、簡譜均可。
舞蹈專業:
1、基本功測試 (軟開度、跳、轉、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測試(2分鐘內,伴奏自帶);
3、即興表演測試(按指定音樂即興起舞,限命題表演);
4、音樂測試:模唱、節奏模仿。
七、成績考核與劃線
1.成績計算辦法:
專業成績總分500分,各專業分值具體分配如下:
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專業考試400分,音樂綜合考試100分(視唱60%、模唱40%)。
舞蹈專業:基本功考試200分,舞蹈表演150分,即興表演100分,音樂素質考試50分(模唱60%,節奏模仿40%)。
2.劃線辦法:
各專業中的專業成績達到標準以上者,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專業分別劃線。請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辦或教育考試院公布藝術類考試成績時間,來查詢自己的專業成績。也可于5月18日后登陸www.imnu.edu.cn查詢術科加試合格情況及考試成績。
八、政審和體檢
考生的政審和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九、錄取方法
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各省市招生辦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專業成績達到標準以上,文化課達到各省市的分數線以上,各專業分別劃線錄取。各專業計分辦法:專業課成績按60%計入總分,文化課成績按40%計入總分,兩項成績相加,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其他招生錄取條件詳見《內蒙古師范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
十、復查
為確保新生質量,入學后,學校將認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招生聯系電話:(0471)4392552
招生考試監督電話:(0471)4392514、4392529
內蒙古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