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是省屬綜合性大學,面向全國招生。學校坐落在美麗的北國春城——長春市。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九大學科門類。設有20個教學院部,49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能夠從事藝術設計、美術創作、音樂表演、教育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范圍:
美術專業:山東、湖南、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陜西、福建、浙江、吉林(吉林省考生使用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音樂專業:山東、湖南、江西、山西、河北、吉林、內蒙古。
三、學制層次:
各專業學制均為四年,本科,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四、報考條件:
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藝術設計、繪畫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音樂表演(器樂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薩克斯、鋼琴、嗩吶、二胡、手風琴、揚琴考生。
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方向)招收吉他、貝斯、合成器、鼓、西洋管弦樂、民樂及流行演唱考生,民樂考生入學后零起點學習流行音樂。
所有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如本省有藝術類專業聯考,則必須參加專業聯考且專業聯考成績達到本省合格線,方可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報名及考試。
五、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
專業方向
招生人數
學制
學 費
招生省份
藝術設計
平面、環藝、數碼、插畫
140
4
5400
吉林、山東、湖南、山西、江西、河南、河北、陜西、浙江、福建
繪 畫
國 畫、油 畫
80
4
5400
音樂表演
聲 樂
20
4
6200
吉林、內蒙古、山東、山西、河北、
湖南、江西
器 樂
20
4
6200
歌 舞
40
4
6200
流行音樂
40
4
6200
音 樂 學
40
4
6200
注:分省招生計劃將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制定;具體計劃數以各省招辦公布計劃為準。
六、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
專業
考試科目
考試內容
時間
滿分
藝術設計
繪 畫
素 描
人物頭像寫生
150分鐘
100分
色 彩
靜物默寫
150分鐘
100分
音樂表演
(聲樂方向)
基本樂理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60分鐘
10分
聽 音
筆試
20分鐘
20分
視 唱
看譜即唱
20分
演 唱
自備兩首曲目 (中外歌曲不限,自備伴奏)
100分
音樂表演
(器樂方向)
基本樂理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60分鐘
10分
聽 音
筆試
20分鐘
20分
視 唱
看譜即唱
20分
演 奏
自備兩首曲目 (練習曲、奏鳴曲、協奏曲、樂曲任選)
100分
音樂表演
(歌舞方向)
基本樂理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60分鐘
10分
聽 音
筆試
20分鐘
20分
視 唱
看譜即唱
20分
歌 曲
自備一首歌曲 (中外歌曲不限,自備伴奏)
50分
舞 蹈
自備舞蹈一段(舞種、風格、題材不限)
50分
音樂表演
(流行音樂方向)
基本樂理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60分鐘
10分
聽 音
筆試
20分鐘
20分
視 唱
看譜即唱
20分
演唱/演奏
自備兩首曲目 (自備伴奏音樂)
100分
音樂學
基本樂理
筆試 音樂理論基礎
60分鐘
10分
聽 音
筆試
20分鐘
20分
音樂常識
筆試
60分鐘
20分
視 唱
看譜即唱
20分
演唱/演奏
自備兩首曲目(自備伴奏音樂)
80分
音樂表演專業、音樂學專業考生須自帶伴奏。
七、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及地點:
專業加試日程安排(詳細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省份
招生專業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報名地點
科類
吉 林
音樂表演、音樂學
2011年12月27日
2011年12月29、30日
長春大學
藝術文
內蒙古
音樂表演、音樂學
2011年12月27日
2011年12月29、30日
長春大學
藝術文
山 東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待定
待定
待定
藝術文
藝術理
湖 南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待定
待定
待定
藝術文
江 西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待定
待定
待定
藝術文
山 西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待定
音樂待定
美術待定
(美術類)待定
(音樂類)待定
藝術文
河 北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待定
待定
待定
藝術文
陜 西
藝術設計、繪畫
待定
待定
待定
藝術文
河 南
藝術設計、繪畫
2012年1月11、12日
2012年1月13日
中原工學院
文理兼招
福 建
藝術設計、繪畫
待定
待定
待定
藝術文
浙 江
藝術設計、繪畫
待定
待定
待定
藝術文
注:報名費200元。
八、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及錄取原則:
1.藝術類專業加試合格者,我校于2012年4月15日前寄發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原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比例1:4。
2.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學專業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專業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美術專業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3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吉林省美術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加試,以省專業聯考成績為準。錄取原則為: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吉林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美術專業新生入學后,根據專業加試成績(吉林省考試依據另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專業方向。
九、考生報名須知:
1.考生須持“2012年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直接到考點報名,專業及專業方向,不可兼報。
2.參加音樂表演和音樂學專業加試的考生,要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其中器樂方向加試的考生,在報名時須注明演奏樂器的名稱。
十、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
聯系部門:長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130022
咨詢熱線: 0431-85250087 傳真電話: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網 址:http://zsb.c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