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武漢科技大學是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涵蓋工學、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醫學、管理學等7個學科門類的綜合性大學。學校歷史可上溯到清末湖廣總督張之洞創辦于1898年的湖北工藝學堂,迄今已有108年的辦學歷史。
學校校園面積30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100余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215萬余冊。學校現有教職工2300余人,其中“雙聘”院士4人,“楚天學者”特聘教授6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600余人,科研、師資力量雄厚,有一批國內外學術界頗具影響的專家、學者。學校設置18個學院,49個本科專業。學校是博士學位授權單位,有材料學、鋼鐵冶金、機械設計及理論、化學工藝、機械電子工程、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等6個博士點、48個碩士學位點及10個工程碩士授權領域,11個省級重點學科,建有1個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3個省級重點實驗室、2個省級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科研基地、1個市級工程中心。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在校學生3萬余人,已為國家培養了8萬多名畢業生。
學校不斷加大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優化學科結構,調整專業布局,逐步形成了具有武漢科技大學特色的學科專業體系。學校育人堅持以質量為本,積極改進教育手段和方法,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培養。近幾年來,學校取得了100多項教學改革成果,并連續幾年獲中宣部、教育部、團中央聯合授予的“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單位”稱號,學生的課外科技成果在全國大學生科技競賽中多次獲大獎,其中,在“挑戰杯”競賽、數學建模、電子設計競賽中多次獲國家級一等獎。學校體育事業蓬勃發展,女子籃球多次在全國性體育競賽中獲得冠軍,在第五、六屆全國大運會上均榮膺“校長杯”。
學校的科學研究以應用科學為主,兼顧基礎理論研究,注重新興學科、前沿和邊緣學科的研究。無機非金屬材料領域的研究工作達到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冶金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工程及自動化、信息科學與工程、化工、資源與環境等領域的研究工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建筑、制冷、醫學方面都有較高的研究水準。理論研究方面,有相當強的實力,在基礎數學和應用數學領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其研究成果引起國內外同行的高度重視。經濟學、現代管理、文學、法學等人文社會科學方面的研究成果在國內外同行中有較大的影響。目前,學校建有26個研究所(中心)。近年來,共開展各類科研項目3000余項,取得科研成果1000余項,多次獲國家、省部級獎勵。
學校廣泛開展了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辦學,先后與澳大利亞、德國、加拿大、日本、英國、俄羅斯、南非等國家和地區的大學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學校與日本北見工業大學互派留學生,已有十一批學生到日本留學。武漢科技大學國際學院是專門同境外大學合作辦學的教育機構,下設澳曼特分院、中德分院、中加分院,其中澳曼特分院已有1500余名畢業生赴澳大利亞留學。
目前,為加快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學校已在武漢黃家湖畔建設了2000畝新校區,新校區環境優美、自然與人文協調統一、功能齊全,為實現學校的跨越式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2005年級新生已全部進入黃家湖新校區學習和生活,2006級新生也將全部入駐黃家湖新校區。
武漢科技大學正按照“兩定一發展”的宏偉規劃加快建設和發展步伐,朝著眾多學科協調發展、部分學科優勢突出、在全國享有較高知名度的教學研究型綜合性大學目標邁進。
二、招生專業簡介
(一)、工業設計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工業設計的基礎知識與應用能力,能在企事業單位、專業設計部門、科研單位從事產品造型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有一定設計創新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工業設計(含產品造型設計、景觀環境設計兩個方向)的基礎理論、基本方法,掌握工業設計的程序步驟、表現技能和行業與法律規范,具備工業設計的設計語言交流、模型制作、材料使用、設計管理等基本能力。
主要課程:素描、色彩、三大構成、專業表現技法、計算機輔助設計、工業設計史論、材料工藝學、人機工程學、設計心理學、產品造型設計、展示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景觀環境藝術設計、模型制作等。
(二)、建筑學(藝術類)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建筑設計與建筑藝術創作、教學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設計部門和建筑藝術教育、研究及管理單位從事建筑藝術創作、設計、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建筑設計和建筑藝術創作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期間學生將通過建筑設計思維能力的培養、建筑設計方法和建筑設計技能的基本訓練,具備本專業創新設計的基本素質。
主要課程:建筑設計基礎、建筑設計、中外建筑歷史、建筑結構選型、建筑材料與構造、城市規劃原理、公共建筑設計原理、居住建筑設計原理、場地設計、室內設計、建筑設計表達、CAD應用等。
(三)、藝術設計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環境藝術設計與創作、教學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環境藝術設計部門和教育、研究、生產及管理單位從事環境藝術創作、設計、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環境藝術設計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期間學生將通過環境藝術設計思維能力的培養、環境藝術設計方法和環境藝術設計技能的基本訓練,具備本專業創新設計的基本素質。
主要課程:素描、色彩、室內環境設計、景觀設計、展示設計、建筑設計、人體工學與室內外用品設計、中外建筑與室內設計史。
(四)、繪畫(中國畫)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能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具備繪畫藝術實踐、研究、創作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藝術、教育、研究部門從事教學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應具有專業藝術創作的基本能力;了解中國畫的歷史傳統和造型規律、藝術手法,具有較高的藝術修養和審美能力;掌握文化藝術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在外語工具的掌握方面,畢業前應通過國家規定的三級外語標準考試;同時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學科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具備獨立完成創作、教育、設計、研究、出版、管理及社會實際工作的能力。
主要課程:中國美術史、藝術概論、素描、色彩、人物畫、山水畫、花鳥畫、透視、藝用解剖、創作、工筆重彩、白描。
(五)繪畫(油畫)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能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具備繪畫藝術實踐、研究、創作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藝術、教育、研究和管理等部門工作的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應具有專業藝術創作的基本能力;了解油畫的歷史傳統和造型規律、藝術手法,具有較高的藝術修養和審美能力;掌握文化藝術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在外語工具的掌握方面,畢業前應通過國家規定的三級外語標準考試;同時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學科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具備獨立完成創作、教育、設計、研究、出版、管理及社會實際工作的能力。
主要課程:素描、綜合材料、色彩構成、材料應用、靜物、人物、風景、西方美術史、藝術概論、透視、藝用解剖、創作。
(六)、雕塑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能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具備雕塑創作、室外雕塑設計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企事業單位從事雕塑藝術創作及教學方面的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要求學生具有專業創作的基本技能,了解中外雕塑歷史傳統和立體造型藝術的規律,具有全面的藝術修養和審美判斷能力。掌握雕塑結構、材料、施工、設備等相關學科的知識。學習美術學、環境心理學、材料學等基本理論知識。具有對居住環境、公共景觀藝術的空間組織等方面的綜合、分析和評價能力,能正確處理雕塑在城市環境、自然環境、生態環境設計中所遇到的物質和人文關系。合理進行雕塑形態設計,并能快速完成,有綜合組織、協調施工的能力。
主要課程:藝術概論、雕塑史、素描、泥塑、綜合材料、藝術解剖、創作、等大人體、浮雕、石雕、木雕、陶瓷。
三、招生專業、學制、層次、學科門類、人數、地區
專 業 | 學制 | 層次 | 學科門類 | 招生人數 | 招生 地區 | 備 注 |
工業設計 | 4 | 本科 | 文學 | 50 | 湖北、河南、湖南、山東、安徽、江蘇 | 1、省內考生參加湖北省美術類專業基礎課聯考 2、外省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
藝術設計 | 4 | 本科 | 文學 | 30 | ||
繪畫(中國畫) | 4 | 本科 | 文學 | 25 | 河南、湖南、山東、安徽、江蘇 | |
繪畫(油畫) | 4 | 本科 | 文學 | 25 | ||
建筑學(藝術類) | 5 | 本科 | 文學 | 30 | 湖北 | 參加湖北省美術類專業基礎課聯考 |
雕塑 | 5 | 本科 | 文學 | 10 |
四、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凡符合2006年國家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熱愛藝術事業,具有一定專業基礎,均可報名。
五、報名手續
申請報名者須提交下列材料:
1、報名登記表:報名表格應注明報考的專業。不受理報名登記表復印件及自制的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填寫字跡不清或難以辨認的,不予報名。
2、凡符合報考條件者,報名時須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證。山東省考生需出具《山東省2006年藝術專業測試報考證》,安徽省考生需出具《2006年省外院校藝術專業在皖設點考試準考證》,湖南省考生需出具《200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專業考試證》,河南省考生需出具《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
3、我校標準信封一個:填上郵政編碼、詳細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的姓名,用于專業合格證的寄發。
4、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六、專業考試時間、地點、內容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
1、湖北省考生: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湖北省教育廳文件鄂教學[2005]29號)精神,湖北省對美術類本科專業進行全省統一聯考,我校不組織專業考試,錄取時我校統一執行省劃定的聯考專業合格控制分數線,不再給考生發放專業合格證。
2、省外考生:
(1)湖南、山東、安徽、江蘇、河南考生分別在我校設在長沙、濰坊、青島、合肥、南京、鄭州等地的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2)凡設有考點的省份的考生原則上要求在本省考點參加專業考試。我校不接受函報。
(3)考試科目:素描、色彩。
(4)考點設置、報名及考試時間:
考點 | 地 址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長沙 | 湖南師大美術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 | 3月4-5日 | |
濰坊 | 濰坊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濰坊奎文區虞河路418號) | 2月26-27日 | |
青島 | 青島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青島市教師之家賓館,市南區貴州路38號) | 3月1-2日 | |
合肥 | 安徽藝術職業學院(合肥市宣城路16號) | ||
南京 | 南京市39中(南京市下關區新民路150號) | 3月3-4日 | |
鄭州 | 鄭州鐵路六中(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
(5)專業合格證的發放:
省外考生必須達到以下條件方能取得我校專業成績合格證:
①在專業總分達到我校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還必須滿足:第一,兩科成績不能同時不及格;第二,不及格的科目成績不能低于百分制的50分。
②江蘇省、河南省考生同時必須參加本省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
3、文化考試:
專業考試合格者,考生須參加200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七、錄取
1、我校工業設計、建筑學(藝術類)、藝術設計、繪畫(中國畫)、繪畫(油畫)、雕塑專業文理兼收,外語語種不限。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達到分數線的情況下,湖北省考生按照專業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40%的排序為準錄取。省外考生按專業和文化的綜合成績,參照考生所報志愿順序,適當兼顧地區間平衡,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對個別專業成績優異者,在國家招生政策許可的范圍內,申報破格錄取。
八、其它事項
1、考生報名考試期間,往返路費和食宿均自理。
2、省外持我校發給的“專業合格證”參加全國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者,請考生在填報完高考志愿后,將本人的高考志愿表復印件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
3、由于評卷、登分、統分工作任務繁重,我校恕不接待電話查分。所有考生成績將在我校招生網頁上公布,合格考生我校將寄發“專業合格證”。
4、新生錄取后,須憑專業準考證、專業合格證及錄取通知書報到。新生報到后,我校將組織專業摸底考試,如發現弄虛作假等問題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5、學生畢業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
地 址:武漢市青山區和平大道947號
郵政編碼:430081
電 話:(027)86326306
傳 真:(027)68864288
網 址:http://www.wust.edu.cn
電子信箱:zsb@wust.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27)6886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