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是教育部和內蒙古自治區共建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評估優秀院校。
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擁有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學、雕塑、繪畫、動畫、美術學、音樂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表演、舞蹈編導、公共事業管理(文化藝術管理)等13個藝術類本科專業,29個專業方向,辦學條件優越,師資力量雄厚,教育理念先進,教學管理嚴格,辦學效益突出,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主要培養目標:為國家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級專門藝術人才。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2006年面向全區招生,部分專業面向部分省區招生。
一、招生人數
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本科2006年計劃招生694人。其中蒙語授課131人,漢語授課563人。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
2.報考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的考生,女身高1.68米以上,男身高1.85米以上;報考表演(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
三、報考辦法
1.考生在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報名之前應完成自治區要求的藝術類考生的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并獲得考生所在旗縣區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打印并加蓋公章的《專業考試準考證》。
2.考生憑《專業考試準考證》按本簡章規定的日期到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各招生點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對未持《專業考試準考證》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專業考試。
3.專業考試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無身份證者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身份證號碼),一寸近期免冠同一底片照片四張,從內蒙古大學招生網下載并填寫打印《內蒙古大學藝術類考生報名登記表》,網址:http://www.ndzsw.cn。
4.美術、藝術設計類和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文化藝術管理方向)的考生,報名費、考試費共160元。音樂、舞蹈類及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初試費100元、復試費100元。
四、報考日期、地點
1.音樂類、舞蹈類和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
(1)初試時間地點
(2)復試時間地點
2月25日、26日到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報名;2月27日至3月2日在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參加復試。
2.美術、藝術設計類
3.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文化藝術管理)專業
隨音樂、舞蹈類或者美術、藝術設計類各專業同時報名,3月3日在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參加考試。
五、專業考試內容
1.音樂類、舞蹈類和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
2.美術類、藝術設計類各專業
3.公共事業管理(文化藝術管理)專業
六、文化考試參加全國高考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持《專業考試準考證》和《內蒙古大學2006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到賦予考生號的旗縣(區)招辦領取《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準考證》。考生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準考證》于6月7—9日到指定考場參加漢授藝術或者蒙授藝術的全國高考。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關于印發〈200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2005]47號)文件精神,報考蒙授藝術類的考生必須既考漢語文又考外語,漢語文和外語考試成績按7:3的比例折算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此類考生若只考了漢語文,未考外語,則漢語文成績按70%計入總分;若只考了外語,未考漢語文,則外語成績按30%計入總分。自2006年起數學成績將在錄取時全部計入高考成績總分。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
藝術類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分別按《200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實施意見》和《200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意見》辦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工作與報考其他類別的考生同步進行。
八、錄取
凡通過內蒙古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者(以內蒙古大學招生辦公室發放的《內蒙古大學2006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為準),經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者,按時填報高考志愿,根據高考成績,擇優錄取。
九、幾項規定
1.新生入學三個月進行全面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其中有作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
2.學生按規定交納學費,學費標準為:漢語授課學生7200元/學年;蒙語授課學生5760元/學年。
3.除鋼琴外,個人所用樂器及各類消耗品自備。美術類學生畫具自備。
4.凡具備走讀條件的學生一律走讀。
5.參加初試、復試考生旅費、食宿費自理。
十、咨詢聯系地址
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471)4977203。
內蒙古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0471)4992253(語音),4993105(語音),4993164(人工)。
網址:http://www.ndzsw.cn.或者http://zhaosheng.i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