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1年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招生簡章
附件1:
關于廣東省藝術術科統考涉及的藝術類專業認定的說明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規定,凡生源所在地省級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北京電影學院等院校經教育部批準的專業除外)均應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或在省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由于目前我省藝術類術科統考尚未能覆蓋到藝術類所有專業,因而存在涉及專業如何認定的問題,經反復研究,特就認定辦法說明如下:
一、音樂類涉及專業的認定。單考專業其考試科目的考試內容如含樂理、鋼琴、器樂、聲樂其中兩項(含兩項)以上的專業,按涉及專業處理,考生必須參加省統考,且成績合格方可承認單考院校成績;如考試內容未含省統考的內容,則可視為未涉及到的專業,其錄取以單考院校成績為依據。
二、美術類涉及專業的認定。單考專業其考試科目的考試內容,如含省統考的素描、色彩、速寫其中兩項(含兩項)以上的專業,按涉及專業處理,考生必須參加省統考,且成績合格方可承認單考院校的成績;如考試內容未含省統考的內容,則可視為未涉及到的專業,其錄取以單考院校成績為依據。
三、省藝術類術科統考評卷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向合格考生發出省藝術類術科統考合格證并予以公示,考生可持統考合格證參加相關院校(專業)的單獨考試。
四、按教育部的規定,報考省統考涉及的藝術類院校(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省統考且成績合格,方能參加省統考涉及的藝術類專業考試,考生未參加統考且報考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的,將不能參加錄取,其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附件2:
2011年廣東省普通高等藝術院校(專業)招生簡章
2011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音樂、美術專業招生,除廣州美術學院美術教育專業外其它專業(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星海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含學前音樂教育)專業外其它專業(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及除經教育部或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批準單獨組織術科考試的特殊專業外,術科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定點考試、定點評卷,術科考試成績在全省通用(不含單獨組織考試的院校或專業)。術科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領導,有關高校協助實施。
一、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的文科類考生;
2.現役軍人需憑大軍區政治部出具的證明報考;
二、藝術院校招生高考報名時間、地點及收費標準
1.報名時間: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統一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20日-26日,各市考生具體報名時間按《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粵招[2010]24號)規定執行。
2.報名地點:戶口所在地高考報名點。
3.報考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三、全省統一考試術科考試辦法、時間和地點
1.全省音樂專業術科統一考試
(1)音樂術科統一考試內容:聲樂、鋼琴或器樂、視唱練耳、樂理和加試,具體考試辦法按《廣東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
(2)音樂術科考試時間:2011年1月9日下午考樂理(筆試);2011年1月10日至1月22日進行各項面試。考試地點:音樂術科筆試由廣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實施。音樂術科面試設在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
2.全省美術專業術科統一考試
(1)美術術科考試科目:色彩、素描、速寫。具體的考試辦法按《廣東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美術術科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
(2)美術術科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時間為2011年1月9日,上午考色彩,時間為三小時;下午考素描、速寫,素描考三小時,速寫考半小時。全省分設八個考場: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廣州大學大學城校區、廣東工業大學東風東路校區、廣東工業大學龍洞校區、華南農業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昌崗校區、廣州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原廣東教育學院)。考生須于1月8日下午到考點繳交報考費及熟悉考場環境。
四、全省統一考試的術科考試成績及院校專業單獨組織考試的術科考試成績的適用范圍
全省統一考試的音樂專業術科考試成績、美術專業術科考試成績適用于全省藝術院校(專業)(省統考未涉及專業除外),及未單獨組織術科考試的省外院校各相關專業錄取,為提高錄取機會,擬報考藝術院校(專業)術科單考的考生,凡報名時無法確定所報院校(專業)是否省統考涉及專業的,應先報名參加省藝術類術科統考。經省招生辦批準單獨組織術科考試的院校或專業的術科考試成績,只適用于本院校或本專業。未經省招生辦批準的院校不得單獨組織術科考試和加試。
五、填報志愿
凡擬2011年在廣東省招生的藝術院校(專業)[含面向全國招生的藝術院校(專業)],必須向廣東省招生辦申報招生生源計劃,并由廣東省招生辦在《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凡未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布的藝術院校(專業),不得招收廣東省生源。廣東省的藝術類考生,不得報考未經省招生辦公布的藝術院校(專業)。
藝術類考生填報志愿時間,與其他屬性的考生相同。達到術科統考本科專業合格線的考生方可填報認可統考成績以及省統考涉及的本科藝術院校(專業)志愿;取得院校藝術專業術科單考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該藝術院校(專業)志愿。
六、文化課考試和錄取
凡報考美術專業、音樂專業術科考試的考生,都須參加文化課考試,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要求。廣東省藝術類考生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3 + 文科綜合”,即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考生應按文科類要求備考。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施《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實際,報考理科并兼報藝術類考生,可報考藝術類專業術科實行單考且招收理科生的藝術類院校(專業),但不得報考省統考專業和省統考涉及的專業。這類考生報名時按理科類考生報名,但考生需向市招生辦公室提出兼報藝術類的書面申請,經市招生辦公室報省招生辦公室批準后,按理科兼報藝術類考生處理。
廣東省藝術院校錄取新生工作,實行“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體制。認可全省藝術類專業術科統一考試的院校,文化課和術科的錄取分數線由省招委會劃定;單獨組織術科考試的院校,文化課分數線按教育部規定及廣東省具體情況劃定,術科分數線由院校劃定并報省招生辦審定。
報考廣東省藝術院校(專業)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課和術科考試成績達到省劃定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將根據考生志愿順序,根據省招委會確定的投檔原則和順序,提供考生檔案給院校擇優錄取。
報考外省藝術院校(專業)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根據廣東省統考成績合格(省統考未涉及專業除外)且該藝術院校術科考試合格名單,結合廣東省文化課考試錄取分數線,投檔給有關院校錄取。
七、省教育考試院高招部及省術科統考考點聯系方式
單位 | 聯系電話 | 地址 | 郵編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部 | 020-38627842(fax) | 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 | 510631 |
華南師范大學 石牌校區 | 020-85211098, 85213484(fax) | 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 510631 |
廣東工業大學 東風路校區 | 020-37626233, 37628404(fax) | 廣州市東風東路729號 | 510090 |
廣東工業大學 龍洞校區 | 020-87082921 | 廣州市天河區廣汕公路迎龍路即龍洞森林公園正門進200-300米 | 510520 |
廣州大學 大學城校區 | 020-39366232, 39366069(fax) |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 | 510006 |
華南農業大學 | 020-85280082,85283652,85281806(fax) | 廣州市天河區五山 | 510640 |
廣州美術學院 赤崗校區 | 020-84017740 | 廣州市海珠區昌崗東路257號 | 510260 |
廣州美術學院 大學城校區 | 020-84017740 | 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168號 | 510006 |
星海音樂學院 | 020-39363636, 39363666(fax) |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西路398號 | 510006 |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原廣東教育學院) | 020-34113327,34113555 | 廣州市新港中路351號大院 | 510303 |
附件3:
2011年廣東省普通高等藝術院校(專業)招生工作進程表
工 作 內 容 | 負責單位 | 完成期限 |
印發2011年藝術專業招生簡章及術科統考大綱 | 省招生辦 | 2010年11月底前 |
制定2011年藝術專業招生工作意見 | 省招生辦 | 2010年11月30日前 |
藝術類考生高考報名 | 高考報名點 | 2010年12月20日-26日 |
成立音樂專業術科考試命題小組,命題印題 | 省招辦 考 點 | 2010年12月10日前 |
成立美術專業術科考試命題小組,考試準備 | 省招辦 考 點 | 2010年12月15日前 |
美術專業術科考試 | 考 點 | 2011年1月9日 |
音樂術科樂理考試 | 考 點 | 2011年1月9日 |
音樂術科面試 | 考 點 | 2011年1月10日-22日 |
將美術專業術科成績庫及清樣分別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技術部 | 評卷點 | 2011年1月25日前 |
將音樂專業術科成績庫及清樣分別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技術部 | 考 點 | 2011年1月28日前 |
招生院校上報藝術專業招生生源計劃 | 招生院校 省招生辦 | 2011年4月1日-4月10日 |
組織文化課考試 | 市、縣(區) 招生辦 | 2011年6月7日-8日 |
電告外省院校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課成績 | 省招生辦 | 2011年7月5日前 |
錄 取 | 省、市招辦 招生院校 | 2011年7-8月 |
總結招生工作,處理遺留問題 | 省招生辦 | 2011年9月 |
附件4:
2011年廣東省藝術類考生術科統考成績冊
打印時間:年 月 日
考 生 號 | 姓 名 | 術科成績 | 總 分 | 備 注 | ||||
術科1 | 術科2 | 術科3 | 術科4 | 術科5 | ||||
注:1、本表應分美術、音樂專業填寫;
2、美術類“術科成績”欄的術科1、術科2、術科3分別為素描、速寫、色彩;
3、音樂類“術科成績”樣的術科1 - 5分別為聲樂、鋼琴、器樂、視唱練耳、樂理。
附件5:
2011年擬在廣東省招生的藝術單考院校申報表
院校代碼、名稱(蓋章):辦學性質: 申報時間: 年 月日
院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人:聯系電話:傳真:
單考專業 | 層次 (本/專科) | 考試科目(內容) | 是否省統考 涉及的專業 | 考試時間 |
廣東省招生辦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注:各單考院校招生辦公室須于2011年1月1日前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部體藝組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510631)
附件6: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及單考考點聯系方式
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地址 | 郵政編碼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高招部 | 張浩響 | 020-38627842(fax) | 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 | 510631 |
廣州美術學院 | 劉燕平 | 020-84017740 | 廣州市昌崗東路257號 | 510260 |
星海音樂學院 (大學城校區) | 呂 進 | 020-39363636,39363666(fax) | 廣州市大學城外環西路398號 | 510006 |
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 | 王立耕 | 020-37081353,37082723(fax) | 廣州市天河區燕嶺路495號(天河客運站西側300米) | 510507 |
華南師范大學 | 李穎 | 020-85211338,85213041,88330629,85213243(fax) | 廣州市石牌 | 510631 |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 (濱江校區) | 吳春錦 | 020-34283877(fax) | 廣州市濱江中路遠安路75號 | 510230 |
廣州市美術中學 | 賴凱洪 許見勇 | 020-83823039,020-83838408,83877345(fax) | 廣州市東風東路580號 | 510060 |
深圳市行知職業技術學校 | 曹劍新 張 偉 | 0755-25105824,25114678,26226314 | 深圳市深南東北斗路20號 | 518002 |
深圳市平岡中學 | 王曉波 安 祿 | 0755-89387261 | 深圳市龍崗區龍平東路252號 | 518116 |
韶關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原韶關鐵路一中) | 鄧大賢 | 0751-8777230,8929481 | 韶關市大塘路 | 512023 |
佛山市南海區藝術 高級中學 | 張子明 利永倫 | 0757-81901352 | 佛山市南海區桂城天佑四路2號(原南海師范學校) | 528200 |
惠州市博羅縣華僑中學 | 郭瑞民 葉志宏 | 0752-6223419,6202106 0752-6202119(fax) | 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城 | 51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