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性質、校址
1、學校全稱:華東師范大學。我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1959年被列為16所全國重點高等學校之一。我校是全國首批設立研究生院的33所大學之一,全國首批有權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單位,全國首批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單位。
2、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招收對象是:參加2010年6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以及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學生。修滿規定學分的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畢業證書,達到規定標準的畢業生頒發華東師范大學學位證書。
3、我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校區有兩個,中山北路校區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3663號,閔行校區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學校法人注冊地址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
二、招生計劃、收費標準
4、2010年我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為3600人,專科(含高職)招生計劃為100人。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公布的計劃中不含保送生、運動訓練專業、自主招生計劃。
5、我校收費標準:公費師范專業免收學費,普通專業學費標準5000-5500元/年,藝術教育專業7500元/年,其他藝術類專業10000元/年,軟件工程專業第一二學年5500元/年,后兩年標準是16000元/年。住宿費中山北路校區是450-1200元/年,閔行校區是1500元/年。
6、我校2010年入學的實行公費教育的師范專業學生,免收學費、住宿費,國家補貼生活費。學生入學后必須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否則學猩取消錄取資格。有關具體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為準。
三、錄取原則
7、根據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規定,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認作20分。
8、本科專業錄取時專業安排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安排考生的專業,安排專業時的專業級差分為2、1、1、0、0。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科考生參考外語高考成績、理科考生參考外語數學兩門科目的高考成績。
9、專業調劑:在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如果按上述第8款規定的方法不能被錄入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而在志愿表中選擇“專業服從調劑”的,將被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果考生不能被錄入他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選擇“不服從調劑”,將被退檔。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10、在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都會被錄取。
1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錄取批次),在我校投檔分數線以上且被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投檔進入我校的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不受限,都會被錄取。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