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2010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
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
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關規定,結合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
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照新機制新
模式舉辦、實施本科層次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學生入學后,實行學
年學分制管理,學制四年。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
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學
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
下進行,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的原則。
第四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論壇)生(含藝術類考
生)。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
責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制定學院招生辦法,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
重大事宜。
第六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有關
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院招生貫徹“陽光工程”精神,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
界的監督。
第三章錄取
第八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根據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
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進檔考生的高考總分(含各種省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
承認的加分項目)為錄取依據。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理工
科主要參考外語和數學成績,文科主要參考外語和語文成績。
第九條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對于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投檔政策
均予以認可。
第十一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錄取時,采用專業清的方法確定專業。
第十二條我院公共外語課程語種為英語(論壇)。
第十三條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2010年招生體檢實施細
則》執行。
第十五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錄取規則: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各地的藝術類本科批次進行錄取,考生高考文化
課成績需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在高考結束后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
制分數線,所有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二)、美術類專業:在省級招辦為本地考生統一組織美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
)的省份,學院直接使用省統考美術成績,獲得省統考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直接填報藝
術設計專業(平面設計、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動漫方向)、會展藝術與技術專業(會展與廣
告設計方向)專業志愿。
其中,江西、天津的考生報考藝術設計(數字動漫方向)、會展藝術與技術(會展與廣告設
計方向)專業,可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學院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學院
錄取時,優先錄取獲得我院相應專業校考合格證的考生,錄取未滿的情況下,再錄取獲得省
統考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
廣東省、山西省的藝術設計(數字動漫方向)、會展藝術與技術(會展與廣告設計方向)專
業按照我院校考專業成績錄取。
(三)、攝影類專業:在組織攝影類專業省統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院直接使用攝
影類省統考成績,考生不用參加攝影專業校考。
河南省的攝影(影視攝影方向)專業認可河南省美術類省統考成績,考生不用參加攝影專業
校考。
其他未組織攝影類專業省統考的省份,學院認可該省美術類省統考成績,考生須同時參加我
院組織的攝影(圖片攝影、影視攝影方向)專業校考,錄取時,優先錄取獲得攝影專業校考
合格證的考生,錄取未滿的情況下,再錄取僅獲得省統考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
(四)、其他類專業:學院開設的表演專業(影視表演、歌舞劇表演方向)、播音與主持藝
術專業(主持人、英語主持方向)、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方向),若各
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省統考的,學院直接使用相應科類的省統考成績。
其中,江西考生可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學院組織的播音與主持藝術(英語主持方向)、廣播電視
編導(文藝編導方向)專業校考;錄取時,優先錄取獲得我院相應專業校考合格證的考生,
錄取未滿的情況下,再錄取獲得以上相應專業省統考專業合格證的考生。
重慶的播音與主持(英語主持人)、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專業按照我院校考成績錄取
。
河南省的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方向)、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編導方向)專業按我院校考
成績錄取;
山西的表演(歌舞劇表演方向)、廣播電視編導(文藝編導方向)、播音與主持(主持人方
向)專業按照我院校考成績錄取;
其他未組織表演(影視表演、歌舞劇表演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主持人、英語主持方向
)、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編導、文藝編導方向)專業省統考的省市,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
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在高考結束后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按照我院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錄取未滿的情況下,承認三批本科以上院校相同專業的
校考成績,此時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五)上述規定如與考生所在省份錄取政策有差異,則以當地錄取政策為準。
第十六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設立學生獎學金。學生還可按國家政策規定申請國家和北京
市獎學金、助學金。
第十七條江蘇省考生錄取原則及方法按照江蘇省有關政策執行,我院不作另行要求。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先交納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招
生計劃、收費標準、外語語種要求等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十九條住宿費:四人間3500元/年。
第二十條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招生咨詢方式為:
電話:010-89229201傳真:010-89229202學院網址為:http://www.kdcnu.com
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位于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榆祥路10號,郵編:102602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