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名與校址
校名:武漢科技大學;校址:青山校區位于武漢市青山區和平大道947號,黃家湖校區位于武漢市洪山區青菱鄉黃家湖畔。
二、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三、辦學性質:公辦
四、分專業招生計劃
詳見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高校招生計劃的媒體。
五、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以英語(論壇)為第一外國語安排教學;男女比例不限;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六、錄取規則
1、按各省規定的比例范圍投檔。
2、錄取實行“志愿優先”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才考慮非一志愿考生。
3、對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在內的進檔考生安排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但對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
4、對藝術類考生,按照各省規定的專業與文化成績計算比例獲得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對于沒有規定計算比例的省份,一律按照“綜合總分=省聯考成績×60%+高考(論壇)文化成績×40%”的公式計算。
5、對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區)確定的優錄條件的考生,在高考實際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6、藝術特長生與高水平運動員必須取得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確認的特長生資格,高考文化成績應達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最低控制線。
七、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時必須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我校收費項目和標準繳納學費和住宿費。除此之外,學生用的教材、英語語音接收機、實習勞保用品、軍訓服裝等學習相關費用以及體檢復查費、公寓臥具費、健康與醫療保險費等皆由學生本人承擔,具體詳見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我校收費標準。
八、 獎學金與助學貸款
1、學校為鼓勵學生勤奮向上,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建立了完善的獎勵資助體系,主要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企事業單位設立的獎助學金、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勤工助學基金、特困生困難補助(臨時性)以及各學院設立的愛心基金。具體評獎按照《武漢科技大學學生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還有國外企業專門贊助的獎學金。
2、凡被錄取的特困學生,學校協助向有關金融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九、入學與畢業
1、經所在省招辦錄取審批后,發放“武漢科技大學”入學通知書。
2、三年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武漢科技大學”普通專科文憑(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畢業生還將同時頒發中國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專科文憑)。
3、所有畢業生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就業手續。
十、咨詢與聯系方式
1、學校招生辦公室電話:027-86560899,地點位于青山校區(郵編430081),招生網址http://zs.wust.edu.cn。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咨詢電話:027-68862955,86560899。
武漢科技大學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校名與校址
1.校名:武漢科技大學;校址:青山校區位于武漢市青山區和平大道947號,黃家湖校區位于武漢市洪山區青菱鄉黃家湖畔。
二、層次
2.本科
三、辦學性質及辦學特點
3.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工學、理學、文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醫學、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由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屬重點大學。
四、分專業招生人數
4.詳見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高校招生計劃的媒體。
五、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5.外國語學院德語專業不限語種,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學院各專業不限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組織教學。
6.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國防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
六、錄取規則
7.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8.根據各省(市、區)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第一志愿考生報考數及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確定我校在當地的調檔比例,比例一般控制在計劃數的100%-120%。藝術類專業、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的調檔比例與調檔方式根據各省相關政策確定。
9.我校錄取的考生應填報我校志愿;我校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我校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10.對擬錄取的考生安排專業時設定專業志愿分數級差(藝術類考生、江蘇與內蒙古考生除外),具體為:第一、二專業志愿的級差為3分,第二、三專業志愿的級差為2分,第三、四專業志愿的級差為1分,以后各專業志愿之間不再設級差。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11.對江蘇省考生安排專業時,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執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排序,分數相同時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排序,相關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理工類為物理,文史類為歷史。同等條件下,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
12.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安排專業時,按照“分數清”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13.對湖北省考生,護理學專業優先錄取有我校該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投檔線上該專業志愿生源不足,則可降低投檔線(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線)擇優錄取有我校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但該部分考生在校期間不得轉至其它專業;若降低投檔線后該專業志愿生源依然不足,則在原投檔線上調劑錄取無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以填補缺額。
14.對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區)確定的優錄條件的考生,在高考實際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15.對于藝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各省和我校所要求的相關專業考試,并取得合格證,錄取時按考生所在省份的相關規定及我校確定的專業與文化成績計算比例獲得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文理科計劃合并調劑使用,錄取時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統一排序投檔錄取,對于個別省份規定必須分開排序的,如果某一科類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將該科類的空余計劃轉至另一科類錄取第一志愿生源,如仍不足才考慮非一志愿生源。藝術類考生安排專業時實行“志愿清”的原則,其它要求詳見我校當年向社會發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16.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必須取得有關機構確認的特長生資格,且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考核或專項水平測試,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應達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錄取控制線。單獨考試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嚴格按照教育部與省招委有關政策執行。
17.國防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七、收費標準
18.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時必須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我校收費項目和標準繳納學費和住宿費。除此之外,學生用的教材、英語語音接收機、實習勞保用品、軍訓服裝等學習相關費用以及體檢復查費、公寓臥具費、健康與醫療保險費等皆由學生本人承擔,具體詳見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我校收費標準。
八、獎學金與助學貸款
19.學校為鼓勵學生勤奮向上,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建立了完善的獎勵資助體系,主要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企事業單位設立的獎助學金(如寶鋼獎學金、北京首安創新獎、武鋼獎學金、攀鋼勵志助學金、漣鋼定向獎學金、濮耐獎學金暨特困基金等)、西部開發助學工程、勤工助學基金、特困生困難補助(臨時性)以及各學院設立的愛心基金。具體評獎按照《武漢科技大學學生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20.凡被錄取的特困學生,學校協助向有關金融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九、畢業文憑頒發
21.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校學位證書。
十、咨詢與聯系方式
22.學校招生辦公室電話:027-86560899,地點位于青山校區(郵編430081),招生網址http://zs.w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