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專業及人數
藝術類專業本科計劃招生120人,其中蒙語授課60人,漢語授課60人;藝術類專業專科計劃招生195人,其中蒙語授課165人,漢語授課30人。
層次 | 專業代碼 | 招生專業 | 類別及招生計劃數 | 學費/年 |
本科 | 050401 | 音樂學(師范教育方向) | 蒙語授課30人 | 4800元 |
漢語授課30人 | 6000元 | |||
050406 | 美術學(師范教育方向) | 蒙語授課30人 | 4800元 | |
漢語授課30人 | 6000元 | |||
專科 | 670307 | 主持與播音 | 蒙語授課35人 | 3500元 |
670201 | 表演藝術 | 蒙語授課40人(其中馬頭琴方向20人,其它民間藝術方向20人) | 3500元 3500元 | |
670205 | 影視表演 | 蒙語授課30人 | 3500元 | |
670112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蒙語授課15人 | 3500元 | |
漢語授課15人 | 4500元 | |||
670101 | 藝術設計(環境設計方向) | 蒙語授課15人 | 3500元 | |
漢語授課15人 | 4500元 | |||
670101 | 藝術設計(民族服裝設計方向) | 蒙語授課15人 | 3500元 | |
670107 | 裝飾藝術設計(民族裝飾設計方向) | 蒙語授課15人 | 3500元 |
符合“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
三、報考辦法
1.考生須持二代身份證和所在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印發并加蓋公章的《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我院所設報名地點報名。對未持《專業考試準考證》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專業考試。
2.根據《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內蒙教招考普發[2009]34號)文件規定,2010年我院不再組織美術類專業校考,承認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我院不再向考生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可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查閱成績是否合格。
3.考生報名時需填寫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10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美術類專業除外),用于成績記載、成績復查以及向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錄入成績。
4.藝術類專科專業不組織校考,承認其它高校校考成績。
四、音樂學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
1.專業:聲樂、器樂、鍵盤(鋼琴或手風琴)任選一門,演唱或演奏自行準備曲目一首,伴奏自備。
2.視唱:抽唱指定曲目一條(五線譜或簡譜)。
3.練耳:筆試,內容有單音、音程、和弦、節奏、旋律。
4.樂理:筆試。
五、專業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呼和浩特地區2010年1月6至15報名,1月9日至15日考試。通遼地區2月22日至26日報名考試。
考試地點:呼和浩特地區考生在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校本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通首北路56號)。通遼地區在內蒙古民族大學。
六、政審和體檢
藝術類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按《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在報名時進行;體檢工作按《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意見》辦理。
七、錄取規則
1.填報我院音樂學志愿的考生,必須參加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10年音樂學專業本科術課校考且成績合格(學院不承認其它院校術科校考成績),高考文化課分數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最低分數控制線。投檔考生按專業課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我院音樂類專科專業承認其它高校音樂類術科合格成績,投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我院美術學專業承認自治區美術專業統考本科成績,投檔考生按專業課成績乘60%與文化課成績乘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我院美術類專科專業承認自治區美術類相應專業統考本科及專科成績。投檔考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招生咨詢電話:0471-2213525,2213524,13204713996,13948310731。
學院網址:http://www.imnc.edu.cn
QQ號碼:935506112,651139772,1012899763。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