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是以工科為特色的教學研究型綜合性大學,具有百年辦學歷史,是全國最早88所重點大學之一,是全國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
●被教育部評定為全國本科教學工作優秀學校。
●綜合實力居全國1700多所高校第70位左右。
●校園占地面積3045畝,各類建筑面積140余萬平方米。現有全日制在校生35000余人。
●設有24個學院,76個本科專業。
●有8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3個博士學位授權點,100個碩士學位授權點,17個工程碩士授權領域和MBA授權點。
●有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門國家級精品課程,2個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
●有2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
●現有教職工4600余人,其中特聘兩院院士7人,博士生導師160余人,正、副教授1280余人,全國優秀教師9人。
●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1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
●畢業生就業率穩定在96%以上,被評為“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學校名稱:江蘇大學
代碼:10299(國標)
學校性質:全國重點大學
辦學性質:公辦
二、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招生原則。
2.報考我校的河南、浙江、山東、安徽、遼寧省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并且成績合格。同時,考生還需參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且省統考成績合格者方可按我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江蘇省考生只需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3.進檔后,對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以文化成績(含數學)加專業成績(江蘇省考生為省統考成績,省外考生為校考成績)計總分,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專業,同分考生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對未提供專業志愿或僅有一個專業志愿的省份,按我校組織專業考試報名時填寫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其中,對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另行公布(見江蘇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4.符合所在省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
5.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此外,色覺異常(色弱、色盲)者不能錄取在我校工業設計專業。
6.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7.本章程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收費標準:學費:6800元/生·年
住宿費:500-1200元/生·年
三、招生計劃
江蘇大學2010年藝術類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性質 | 層次 | 學制 | 科類 | 招生范圍 |
美術學(師范) | 25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江蘇 山東 河南 浙江 安徽 遼寧 |
藝術設計(平面設計) | 25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
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 | 50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
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 | 25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
藝術設計(媒體藝術設計) | 25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
動畫 | 25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
工業設計 | 25 | 統招 | 本科 | 四 | 文理 |
1.報名要求
(1)報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證原件;②所在省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或準考證;③報名登記表(登記表在報名現場領取)。證件不齊或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者不能報名。
(2)現場本人面報,不得跨省報名。
(3)七個專業及方向可以兼報。
省份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考試地點 | 考點聯系電話 |
浙江 | 1月28日~1月29日 | 1月31日 | 杭州師范大學文一路校區 | 0571-28862931 |
山東 | 2月23日~2月24日 | 2月25日 | 濰坊市富華國展中心 | 0536-8223019 |
河南 | 1月29日~1月30日 | 1月31日 | 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 | 0371-67658364 |
安徽 | 1月29日~1月30日 | 1月31日 | 安徽建筑工業學院 | 0551-3515086 |
遼寧 | 1月30日~1月31日 | 2月1日 | 沈陽大學聯合路校區 | 024-62268563 |
江蘇 | 江蘇考生只需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
(1)素描(靜物默寫、四開畫紙、3小時)
(2)色彩(靜物默寫,四開畫紙、3小時)。
3.考試要求
(1)考試所需證件:①身份證原件;②所在省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或準考證;③江蘇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三證不全者不能考試。
(2)考試期間,除畫紙外其它用具自理。
(3)考試作弊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成績公布
3月15日前公布成績,并寄發專業考試合格證,同時考生可通過電話或網絡查詢(http://zb.ujs.edu.cn)。
2008、2009年藝術類專業分數線
省份 | 2008年 | 2009年 | ||||
文化省控線 | 專業線 | 錄取線 | 文化省控線 | 專業線 | 錄取線 | |
浙江 | 文338/理335 | 256 | 文601/理670 | 文363/理351 | 265 | 文720/理693 |
山東 | 文295/理290 | 241 | 文677/理718 | 文300/理290 | 290 | 文678/理632 |
安微 | 文308/理305 | 240 | 705 | 文301/理312 | 285 | 692 |
河南 | 文310/理310 | 231 | 文703/理658 | 文312/理312 | 266 | 文745/理701 |
遼寧 | — | — | — | 文220 | 283 | 文639 |
江蘇 | 240 | 175 | 506 | 245 | 190 | 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