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的前身是創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藝美術學院,1999年并入清華大學。學院歷史悠久,學科結構完整,師資力量雄厚,教學、科研、工藝實驗條件完備,在國內外享有很高的聲譽,連續三次被美國《商業周刊》評為全球60所最佳設計院校之一。學院現設十個系、一個基礎教研室,涵蓋二十二個本科專業方向。具有“藝術學”一級學科和“設計藝術學”、“美術學”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其中“設計藝術學”2002年被教育部評為國家級重點學科,“藝術學”一級學科2007年被評為北京市重點學科。學院還設有藝術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實驗教學中心”和“清華大學藝術與科學研究中心”。
目前,學院先后與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芬蘭、韓國、英國等30多所大學建立了校際友好交流關系和合作項目,同時聘請了多名國際和國內著名學者和藝術家作為學院名譽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職教授。
從2002年起,學院開始實行本科優秀畢業生免試推薦攻讀碩士研究生制度。為鼓勵學業優異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但學業優良的學生,清華大學設有獎學金及獎助金,同時學院設有“平山郁夫獎學金”、“楓華獎學金”、“張仃勵學金”、“清華之友—喬丹獎學金”、“柒牌獎學金”等獎勵基金。學院歷屆畢業生受到了社會用人單位的普遍歡迎。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將秉承“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校訓,本著培養“德厚藝精,博學求新”人才的宗旨,進一步完善人才培養理念,探索全球背景下,符合藝術規律、具有中國特色的拔尖創新藝術人才培養的新舉措,向建設世界著名美術學院的目標邁進!
2010年,學院藝術設計專業中的13個專業方向、造型藝術專業中的4個專業方向及藝術史論專業的藝術設計學專業方向面向全國招生,歡迎廣大熱愛并有志于從事藝術設計和美術事業的考生報考。
一、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考
⑴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⑵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⑶身體健康,符合《清華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準》且無色盲、色弱;
⑷省級美術統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⑴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⑵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⑶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⑷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⑸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考規定
特別提示
2010年我院不通過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考試錄取港澳臺僑生。
1.專業考試考點及網上報名、確認時間
序號 | 考 點 | 考點地址 | |
1 | 北京 |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 北京海淀區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
2 | 沈陽 | 魯迅美術學院附屬中學 | 遼寧省沈陽市東陵區望花中路146號 |
3 | 石家莊 |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河北省石家莊市中山西路長興街12號 |
4 | 鄭州 | 鄭州市第106中學 | 河南省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
5 | 無錫 | 無錫市招辦湖濱中學考點 | 江蘇省無錫市建業路17號 |
6 | 長沙 | 湖南科技職業學院 | 湖南省長沙市井灣路784號 |
7 | 重慶 | 重慶市九龍坡區黃桷坪街108號 | |
8 | 廣州 | 華南師范大學 | 廣東省廣州市石牌 |
網上報名日期 | 藝術史論專業 2009年12月25日-2010年 1月24日 藝術設計、造型藝術專業 2009年12月25日-2010年2月23日 | ||
現場確認日期 | 藝術史論專業 2010年1月25日(北京考點) 藝術設計、造型藝術專業 2010年2月24日-25日 | ||
專業考試日期 | 藝術史論專業 2010年1月26日(北京考點) 造型藝術專業 2010年2月27日(北京考點),2月28日(其它考點) 藝術設計專業 2010年2月28日(所有考點) | ||
注:1. 北京考點根據考場容量限定網上報名人數,網上報名額滿即止。報名額滿后將不再增加報名人數,請考生選擇其它考點參加考試。 2. 根據河北、江蘇、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規定,本省考生必須在省內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在其他省市考點考試,成績無效。 3. 石家莊考點僅限河北省考生參加專業考試。 4. 報考藝術史論專業的考生統一在北京參加考試。 5. 請考生自覺遵守以上規定。 |
2.報名辦法:考生報考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
注:我院不接受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
申請報考我院的考生,自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2月23日(藝術史論專業截止日期為2010年1月24日)期間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join-tsinghua.edu.cn),點擊導航條上的“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頁面,點擊“注冊”,注冊成功后,再選擇“類別五:美術學院”,填寫報名登記表。在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憑登錄名和密碼重新進入報名系統修改報名信息。
注:請考生務必記住本人的申請號、登錄名及密碼。
(2)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后,考生持打印出的報名表(使用A4紙)和相關材料,于規定日期到網上報名選定的考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因需現場采集考生照片,要求考生本人必須到場,不允許代報。下列材料不全者,不予辦理。
交驗的報名材料內容如下:
.《報名信息登記表》;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所在省高招辦發放的“2010年藝術類報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近期一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報名表上使用)。
3.報名考試費收取及專業準考證發放
.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專業:報考費260元
.藝術史論專業:報考費180元
.我院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報名條件及材料審查合格的考生,我院發放專業準考證。
注: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及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及考試科目
招生專業 | 招生人數 | 專業方向 | 名額 | 考試科目及滿分標準 | 學制 | 學歷 |
藝術設計 050408 | 180 | 染織藝術設計 | 15 | 1. 素描(250分) 2. 速寫(250分) 3. 色彩(250分) | 四年 | 本科 |
服裝藝術設計 | 15 | |||||
陶瓷藝術設計 | 10 | |||||
視覺傳達設計 | 30 | |||||
室內設計 | 15 | |||||
景觀設計 | 15 | |||||
產品設計 | 15 | |||||
交通工具造型設計 | 15 | |||||
信息設計 | 10 | |||||
動畫設計 | 10 | |||||
攝影 | 10 | |||||
纖維藝術 | 10 | |||||
玻璃藝術 | 10 | |||||
造型藝術 050404 | 45 | 中國畫 | 10 | 1.素描(250分) 2.速寫(250分) 3.色彩(250分) | ||
油畫 | 10 | |||||
版畫 | 10 | |||||
雕塑 | 15 | |||||
藝術史論 050407 | 15 | 藝術設計學 | 15 | 1.素描(100分,按20% 計入總分) 2.文藝基礎(200分) | ||
合計 | 240 | |||||
備注 | 1.學院代碼:10003。 2.我院面向全國招生,計劃招生人數共計240名。 3.“藝術設計”、“造型藝術”招生專業文、理科兼收,“藝術史論”招生專業只招收 文科生。 4.填報專業方向志愿規定: ü 選報“藝術設計”招生專業的考生,限定在所屬的13個專業方向中選報1-3 個專業方向,同時須注明是否同意在該招生專業內服從調配。 ü 選報“造型藝術”招生專業的考生,限定在所屬的4個專業方向中選報1-3 個專業方向,同時須注明是否同意在該招生專業內服從調配。 ü 選報“藝術史論”招生專業的考生,專業方向志愿只能填報“藝術設計學”, 不得選報其它招生專業的專業方向。 5. 所有考生限報考一個專業且只可參加一次考試,如有違反,所有考試成績按作廢處理。 |
業考試
1.考試科目及安排:
報考 專業 | 考試 科目 | 考試 時間 | 試卷 規格 | 考試 用具 | 備 注 |
藝術 設計 | 色彩(命題默畫) | 3小時 | 八開 | 水粉或水彩 | 1、考場安排等事項,在各考點公布,屆時請考生關注。 2、專業考試期間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考試用具 (顏料、畫筆、畫板等)考生自備,考試紙張由我院統一提供。 |
素描(命題默畫) | 3小時 | 鉛筆或炭筆 | |||
速寫(命題默畫) | 1小時 | ||||
造型 藝術 | 色彩(人物寫生) | 3小時 | 四開 | 水粉或水彩 | |
素描(人物寫生) | 3小時 | 鉛筆或炭筆 | |||
速寫(命題默畫) | 1小時 | ||||
藝術 史論 | 素描(命題默畫) | 2小時 | 八開 | 鉛筆或炭筆 | |
文藝基礎 | 3小時 | 鋼筆或簽字筆 |
2.考試要旨:
素描:旨在測試考生對造型的審美感受、觀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藝術表現能力。
色彩:旨在測試考生對色彩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覺的敏銳程度、色彩關系的把握和藝術表現能力。
速寫:旨在測試考生對所表現對象的觀察、概括和準確的表達能力。
文藝基礎:旨在測試考生對文藝常識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考生憑專業考試準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一經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并通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管理部門。
4.我院分別按照藝術設計、造型藝術、藝術史論三個招生專業進行評卷。對于藝術設計及造型藝術招生專業,專業單科成績全國前3名,給予5分加分(可累計),并計入專業總成績。
5.考生于4月10日左右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進入導航條上的“網上報名”查詢個人專業成績。對專業考試入圍的考生,我院寄發《文化課考試通知單》。
五、文化課考試
我院招生專業屬藝術類,取得我院《文化課考試通知單》且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的考生,按照藝術類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
1.考生報考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取得的《文化課考試通知單》中注明的招生專業一致。
2.對文化課的考試科目,我院不做具體要求,考生可按照戶口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的規定參加考試。
3.我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
4.考生報考時外語語種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與體檢
按考生戶口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管理部門規定辦理。
七、錄取原則
1.取得我院《文化課考試通知單》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情況符合要求,且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不做要求的省份或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按下列辦法擇優審核錄取。
(1)藝術設計專業:
專業考試成績全國排名前35名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文理科統一劃線),并且語文和外語均不低于90分(滿分150分),即予錄取;其他考生,達到上述分數后按照專業成績與文化課成績相加后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2)造型藝術專業:
文化課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文理科統一劃線),并且語文不低于80分(滿分150分),外語不低于70分(滿分150分),按照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
(3)藝術史論專業:
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戶口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文科)一批線,再按照文化課折算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文化課折算成績=[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線]×100
2.各省錄取比例:
北京地區錄取人數占全國計劃招生人數的15%左右;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統一排序擇優錄取,但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我院計劃招生人數的15%。
3.關于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原則:
對于“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招生專業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方向志愿,按照專業成績進行排序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時,優先滿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愿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
注:專業方向志愿以考生參加我院專業考試時提交的《報名登記表》中填寫內容為準。
4.關于“專業成績保留一年”的規定
對于高考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藝術設計專業全國排名前10或造型藝術專業全國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未達到我院錄取標準,我院對其“專業成績保留一年”,即第二年報考我院時,免考專業(仍需參加省級美術專業統考),文化課成績、語文和外語的單科分數,達到我院該年規定的最低分數線,仍可被錄取。
注:每年9月初至10月底,辦理“專業成績保留一年”手續。考生本人須向我院提出“專業成績保留一年”的書面申請。
八、外籍考生報考
外籍考生報考我院,請于1月下旬登錄“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網(http://ad.tsinghua.edu.cn)查詢《清華大學美術學院2010年外國留學生招生簡章》。
九、學費
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10000元人民幣。
藝術史論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000元人民幣。
十、入學事項
1.新生持《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及我院發放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和《文化課考試通知單》,按照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辦理報到手續。
2.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專業復查。對專業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我院制定的專業復查實施辦法進行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學籍。
十一、其它
1.我院實行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制度。
2.我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生活困難的學生實行助學金、貸學金
和勤工助學制度。
3.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按規定交納住宿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4.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習用具及材料費用自理。
5.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公費醫療(外籍學生除外)。
6.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注:考生如有問題可上網查詢或向我院招生辦公室咨詢,咨詢電話:010-62798170
ü本簡章可到我院招生辦公室及全國各專業考點購買,每份10元。
ü學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郵編:100084
ü乘車路線:乘公共汽車在清華園站下車;乘輕軌13號線在五道口站下車。
ü電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ü清華大學網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ü美術學院網址:http://ad.tsinghua.edu.cn
本簡章版權歸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摘錄、轉載,違者必究。
十二、2009年錄取概況
地區 | 招生專業 | 2009年錄取分數 | ||||
最高、最低分 | 專業成績 | 文化成績 | 綜合成績 | 文化折算成績 | ||
北京 | 藝術設計 | 最高分 | 615 | 629 | 1179 | |
最低分 | 490 | 451 | 980 | |||
造型藝術 | 最高分 | 600 | 508 | |||
最低分 | 500 | 421 | ||||
外埠 | 藝術設計 | 最高分 | 650 | 602 | 1152 | |
最低分 | 525 | 403 | 983 | |||
造型藝術 | 最高分 | 612.5 | 520 | |||
最低分 | 537.5 | 354 | ||||
藝術史論 | 最高分 | 113.1 | ||||
最低分 | 104.8 |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