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圍及類別
美術類(本科)招生范圍: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浙江、山東九個省,其中美術學(書法)專業在遼寧、河南、湖南、山東四省招生;
音樂類(本科)招生范圍:遼寧、黑龍江、河南、湖南、浙江、山東六個省;
美術類(高職專科)只在遼寧省內招生。
除遼寧省藝術文理兼招外,其余省份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
二、招生專業、人數及學制
(一)美術類(本科)專業共招生280人,其中:
美術學(師范)專業30人,美術學(書法)專業30人,藝術設計專業135人,
藝術設計(裝飾雕塑)專業25人,工業設計專業30人,攝影專業30人。
(二)音樂類(本科)專業共招生160人,其中:
音樂學(師范)專業30人,音樂學專業40人,音樂表演專業80人。
以上各專業均為全日制本科,學制四年。
(三)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共招生175人,其中:
藝術設計專業70人,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35人,人物形象設計專業35人,
電腦藝術設計專業35人。
以上各專業均為全日制專科,學制三年。
(以上各專業招生計劃均以各省招辦公布為準)。
三、藝術專業成績認定
(一)美術類專業成績:考生必須通過本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我校錄取時使用各省的統考專業成績。
(二)美術學(書法)專業成績:
1、遼寧、山東兩省考生必須參加鞍山師范學院美術學(書法)專業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我校錄取時使用校考專業成績。
2、河南、湖南兩省考生必須通過本省書法專業統考,我校錄取時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
(三)音樂類專業成績:
1、遼寧省音樂類專業考生必須通過省專業統考,我校錄取時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具體如下:
招生專業名稱 | 對應的省統考專業及專業方向 | |
統考專業 | 專業方向(或專門化) | |
音樂學(師范) | 音樂學 | 流行(鋼琴),美聲鋼琴,民聲鋼琴 |
音樂學 | 音樂表演 | 鍵盤演奏方向或者聲樂演唱方向 |
音樂表演 | 音樂表演 | 鍵盤演奏方向,聲樂演唱方向,流行演奏方向,流行打擊樂,二胡,古箏,琵琶,揚琴,竹笛,長笛,長號,大號,單簧管,雙簧管,小號,圓號,大提琴,小提琴 |
舞蹈學 | 舞蹈方向 |
2、黑龍江、河南、湖南、浙江四省考生必須通過本省音樂表演類專業統考,我校錄取時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
3、山東省考生必須參加鞍山師范學院音樂類專業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我校錄取時使用校考專業成績。
(以上各專業錄取辦法均以各省招辦公布為準)。
四、專業校考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辦法
報名條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一)遼寧省美術學(書法)專業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辦法
報名時間:2010年1月16日報名地點:鞍山師范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
報名辦法: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遼寧省2010年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及復印件,到鞍山師范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報名。
2、考生報名時需交報名費150元。
考試時間:美術學(書法)專業2010年1月17日考試地點:鞍山師范學院
專業考試辦法:
①楷書(含魏碑)100分②行書、草書100分③隸書、篆書100分
④理論卷(側重中國古代書法史中的書家、作品,題型以選擇、填空、判斷等為主)50分。參考教材:《書法教程》(王登科著,遼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⑤創作卷(根據所提供的內容,創作作品,書體任選)50分總分400分。
注意事項:參加美術學(書法)專業考試的考生須自備筆、墨、毛氈等考試用具。
(二)山東省美術學(書法)專業、音樂類專業考生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辦法
2010年我校在山東省只設濟南市一個報名考試點。
考生報名時需交報名費150元。
報名時間:2010年3月8-9日
報名地點:由濟南市招生辦指定
考試時間:2010年3月10日
考試地點:美術學(書法)專業考點、音樂類專業考點由濟南市招生辦指定
專業考試辦法:
1、美術學(書法)專業考試科目
①楷書(含魏碑)100分3月10日8:00--9:00
②行書或草書100分3月10日9:10--9:50
③隸書或篆書100分3月10日10:00—11:00
④創作卷100分3月10日11:10—11:40
(創作卷根據所提供的內容,創作作品,書體任選)
總分400分。
注意事項:參加美術學(書法)專業考試的考生須自備筆、墨、毛氈等考試用具。
2、音樂類專業
音樂學(師范)專業考試科目:①聲樂150分②鋼琴150分③聽音50分總分為350分
音樂學專業、音樂表演專業考試科目(任選一項即可):
①舞蹈:舞蹈技巧100分舞蹈劇目100分總分200分
②聲樂:聲樂150分聽音50分總分200分
③器樂:器樂150分聽音50分總分200分
注意事項:
●舞蹈考試:考生須完成具有一定專業技巧性的舞蹈作品。
●聲樂考試:自選歌曲二首。
●器樂考試: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考生自備樂器)。
●考生演唱、演奏曲目須背唱、背奏、背誦,歌曲用中文演唱或一首中文一首外文;演奏曲目除D.C處反復外,其它反復記號均不反復。
五、錄取原則:
藝術類各專業文化考試成績均執行生源所在省招辦劃定的普通類二批本科錄取控制線的60%(師范類專業執行生源所在省招辦劃定的普通類二批本科錄取控制線的70%),外語成績符合我校要求后,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各省如有特殊規定,按各省規定執行)。
招生咨詢電話:0412-2961701 音樂系咨詢電話:0412-2960019
美術系咨詢電話:0412-2960125 高職專科咨詢電話:0412-84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