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2〕8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制定了202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現公布如下:
一、基本信息
學校全稱:太原師范學院
學校代碼:10119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習形式:全日制
辦學地點: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319號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序 號 | 專業類別 | 包含專業 | 招生省份 | 招生 計劃 |
1 | 美術與 設計學類 | 美術學、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 | 甘肅、廣西、河北、河南、湖南、江蘇、江西、遼寧、內蒙古、寧夏、山東、四川、浙江、山西 | 380 |
2 | 舞蹈學類 | 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 | 甘肅、河北、河南、湖南、江西、寧夏、山東、四川、山西 | 156 |
3 | 音樂學類 | 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甘肅、河北、河南、湖南、江西、寧夏、山東、山西 | 220 |
4 | 編導類 | 戲劇影視文學 | 安徽、甘肅、廣西、河南、湖南、山東、山西 | 100 |
5 | 書法類 | 書法學 | 甘肅、河南、湖南、山東、四川、山西 | 120 |
6 | 其他 |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 | 山西 | 50 |
注:以上計劃僅供參考,最終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三、錄取規則
(一)學校對學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二)我校使用生源地省級統考或聯考成績,不再單獨組織校考。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須參加生源省(市、區)相應類別專業考試,各專業具體對應省統考(聯考)類別如下:
專業類別 | 包含專業 | 招生省份 | 專業考試類型 | 省統考(聯考)類別 |
美術與 設計學類 | 美術學、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 | 甘肅 | 省統考 | 美術類 |
廣西 | 省統考 | 美術類 | ||
河北 | 省統考 | 美術 | ||
河南 | 省統考 | 美術類 | ||
湖南 | 省統考 | 美術類 | ||
江蘇 | 省統考 | 美術 | ||
江西 | 省統考 | 美術與設計學類 | ||
遼寧 | 省統考 | 美術類 | ||
內蒙古 | 省統考 | 美術類 | ||
寧夏 | 省統考 | 美術與設計學類 | ||
山東 | 省統考 | 美術類 | ||
山西 | 省統考 | 美術學類 | ||
四川 | 省統考 | 美術學類 | ||
浙江 | 省統考 | 美術類 | ||
舞蹈學類 | 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 | 甘肅 | 省統考 | 舞蹈類 |
河北 | 省統考 | 舞蹈 | ||
河南 | 省統考 | 藝術舞蹈 | ||
湖南 | 省統考 | 舞蹈類 | ||
江西 | 省統考 | 舞蹈學類 | ||
寧夏 | 省統考 | 舞蹈學類 | ||
山東 | 省統考 | 舞蹈類(藝術舞蹈) | ||
山西 | 省統考 | 舞蹈學類 | ||
四川 | 省統考 | 舞蹈 | ||
音樂學類 | 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甘肅 | 省統考 | 聲樂類、器樂類 |
河北 | 省統考 | 聲樂、器樂 | ||
河南 | 省統考 | 音樂類聲樂、音樂類器樂 | ||
湖南 | 省統考 | 音樂類 | ||
江西 | 省統考 | 音樂學類(聲樂)、 音樂學類(器樂) | ||
寧夏 | 省統考 | 音樂學類 | ||
山東 | 省統考 | 音樂類 | ||
山西 | 省統考 | 音樂學類 | ||
編導類 | 戲劇影視文學 | 安徽 | 省統考 | 模塊二(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藝術史論等) |
甘肅 | 省統考 | 廣播電視編導 | ||
廣西 | 省統考 | 廣播影視編導類 | ||
河南 | 省統考 | 編導制作類 | ||
湖南 | 省統考 | 編導類 | ||
山東 | 省統考 | 文學編導類 | ||
山西 | 省聯考 | 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 | ||
書法類 | 書法學 | 甘肅 | 省統考 | 書法 |
河南 | 省統考 | 書法類 | ||
湖南 | 省統考 | 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 | ||
山東 | 省統考 | 書法類 | ||
四川 | 省統考 | 書法學 | ||
山西 | 省統考 | 書法學 | ||
其他 |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 | 山西 | 省聯考 |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 |
(三)我校在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生源省(市、區)相應科類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執行生源省(市、區)該類專業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如下方式錄取:
1.美術與設計學類(美術學、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書法學專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總分-外語-語文-數學順序錄取。
2.舞蹈學類(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總分-外語-語文-數學順序錄取。舞蹈表演專業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只招器樂考生,不分行當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在山西省分行當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其他省(市、區)考生不分行當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總分-外語-語文-數學順序錄取。
4.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外語-語文-數學順序錄取。
5.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外語-語文-數學順序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0.4+專業成績/專業總分*100*0.6。
四、收費標準
各專業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教育廳 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批準的標準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351-2886335
招生網站:http://zs.tynu.edu.cn/
咨詢郵箱:zs@tynu.edu.cn
六、有關說明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入我校的學生,進校后不允許轉專業。
(二)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對其進行體檢及入學資格復查和專業復測。凡復查復測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本簡章公布后,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級招生機構)相關政策有調整,學校將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四)本簡章由太原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