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也是西藏自治區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成績。
西藏大學藝術學院是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工作先進單位。該院音樂學被評為國家級特色專業和自治區級重點學科,美術學是自治區特色專業和重點學科。舞蹈學是學校重點學科。
2010年西藏大學藝術學院面向區內外招收藝術類普通本科生100人。
一、招生計劃
西藏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學歷 | 學制(年) | 總計劃(人) | 其中區內計劃 | 備注 |
美術學(師范類) | 本科 | 4 | 20 | 15 | 1、文、理科考生均可報考。 2、表演(舞蹈表演方向)男女生各招15人; 3、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分別招小提琴、大提琴、揚琴、大管、長笛、雙簧管、圓號、 二胡、竹笛、扎念各1名; 4、學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審批標準執行。 |
音樂學(師范類) | 本科 | 4 | 30 | 20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本科 | 4 | 5 | 5 | |
音樂表演(聲樂方向) | 本科 | 4 | 5 | 5 | |
音樂表演(器樂方向) | 本科 | 4 | 10 | 10 | |
表演(舞蹈表演方向) | 本科 | 4 | 30 | 30 | |
合計 | 100 | 85 |
二、招生對象和條件
符合《西藏自治區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且同時達到以下專業要求的考生可以報考相應專業:
1、美術學(師范類):
符合西藏自治區2010年美術統考要求,色覺無異常(無色盲)。
2、音樂學(師范類):
(1)五官端正;
(2)具有良好的樂感;
(3)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具備一定的視唱練耳、基本樂理等音樂基礎;
(2)具有一定的作曲基礎。
4、音樂表演(聲樂方向):
(1)五官端正;
(2)具備歌唱的聲音條件;
(3)具有良好的樂感;
(4)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5、音樂表演(器樂方向):
(1)五官端正;
(2)具有一定的器樂演奏基礎。
6、表演(舞蹈表演):
(1)五官端正,比例勻稱,身體健康;
(2)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三、專業考試報名
1、凡有意報考我校音樂學(師范類)、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表演(舞蹈表演方向)專業的西藏自治區內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報考我校美術學(師范類)專業的考生只需參加自治區美術類統考,我校不再組織“校考”。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西藏自治區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加試報名登記表》(原件)報名,同時提交《西藏自治區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加試報名登記表》(復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
3、根據藏發改價格【2006】113號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專業考試報名及考務費80元/人·專業。初試合格進入復試的考生,另繳復試費40元/人。
4、考生可同時報考我校多個藝術專業,參加不同專業考試。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09年12月21日至22日
報名地點:西藏大學新校區藝術學院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
美術類統考:2009年12月23日
“校考”(音樂類、舞蹈類):2009年12月24日至26日
2、考試地點:西藏大學新校區藝術學院
六、專業考試科目及內容
1.美術學(師范類):(見《西藏自治區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2、音樂學(師范類):
初試:身高測試、五官測試,節奏模打。
復試:音高模唱、歌曲演唱、舞蹈表演、音樂基礎知識(筆試)。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初試:視唱練耳、音樂基礎理論知識(筆試);
復試:視唱練耳、音樂基礎理論知識(筆試)、音樂創作(歌曲寫作,筆試)、器樂演奏。
4、音樂表演(聲樂方向):
初試:身高測試、五官測試、聲帶測試、節奏模打。
復試:歌曲演唱(兩首歌曲)、音高模唱、音樂基礎知識(筆試)。
5、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方向):
初試:五官測試、手指測試、器樂演奏;
復試:器樂演奏(要求演奏兩首樂曲)、視唱、音樂基礎知識(筆試)。
6、表演(舞蹈表演方向):
初試:五官測試、基本功(跳、轉、翻)、民族舞表演。
復試:表演一個完整的舞蹈作品、即興表演(根據提供的樂曲考生現場即興表演)
初試:五官測試、基本功(跳、轉、翻)、民族舞表演。
復試:表演一個完整的舞蹈作品、即興表演(根據提供的樂曲考生現場即興表演)
注:考生考試所用伴奏帶、樂器(鋼琴、手風琴除外)考生自備
七、錄 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專業成績合格和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專業成績合格和文化課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為保證質量,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要求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咨詢電話
西藏大學招生就業處 :聯系電話:6331646(辦)
西藏大學藝術學院: 聯系電話:6314368(辦)
西藏大學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