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術學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國創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擁有美術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藝術學理論、美術學、設計藝術學三個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是陜西省重點建設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學之一,被陜西省列為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一、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學制(最終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以上級主管部門核定下達為準)
招考類型 | 專業類 | 培養專業(方向) | 國標代碼 | 學制 | 學年 | 計劃數 | 培養單位 | |
省統考+校考 | 美術學類(雕塑按專業招生) | 中國畫 | 130406T | 4年 | 19440 | 80 | 中國畫學院 | |
繪畫 | 油畫 | 130402 | 4年 | 19440 | 60 | 油畫系 | ||
版畫 | 4年 | 19440 | 60 | 版畫系 | ||||
水彩 | 4年 | 19440 | 30 | |||||
綜繪 | 4年 | 19440 | 60 | 實驗藝術系 | ||||
實驗藝術 | 實驗藝術 | 130407TK | 4年 | 18000 | 20 | |||
影像藝術 | 4年 | 18000 | 20 | |||||
雕塑 | 130403 | 5年 | 19440 | 45 | 雕塑系 | |||
書法學 | 書法學 | 130405T | 4年 | 16200 | 60 | 書法系 | ||
設計學類 | 公共藝術 | 130506 | 4年 | 19440 | 60 | 公共藝術系 | ||
工藝美術 | 當代手工藝 | 130507 | 4年 | 19440 | 30 | |||
陶瓷與玻璃 | 4年 | 19440 | 30 | |||||
視覺傳達設計 | 130502 | 4年 | 19440 | 150 | 設計藝術學院 | |||
產品設計 | 130504 | 4年 | 19440 | 60 | ||||
藝術與科技 | 130509T | 4年 | 15000 | 60 | ||||
環境設計 | 130503 | 4年 | 19440 | 180 | 建筑與環境藝術系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130505 | 4年 | 19440 | 120 | 服裝系 | |||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 130307 | 4年 | 18000 | 30 | 影視動畫系 | |||
影視攝影與制作 | 130311T | 4年 | 18000 | 30 | ||||
動畫 | 130310 | 4年 | 19440 | 80 | ||||
數字媒體藝術 | 130508 | 4年 | 19440 | 30 | ||||
省統考合格按文化成績錄取 | 美術理論類 | 藝術管理 | 130102T | 4年 | 15000 | 30 | 美術史論系 | |
美術學 | 130401 | 4年 | 15000 | 60 | ||||
藝術設計學 | 130501 | 4年 | 15000 | 30 | ||||
普通高考 | 普通類 | 藝術教育 | 40105 | 4年 | 13000 | 75 | 臨潼校區藝術教育學院 | |
學前教育 | 40106 | 4年 | 13000 | 100 | ||||
單招考試 | 特殊教育類 | 工藝美術 | 130507 | 4年 | 19440 | 50 | 特殊教育藝術學院 |
二、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有一定美術基礎;
(3)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院專業學習的要求,無色盲、色弱;
(4)報考我院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雕塑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美術與設計類省級統考,且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報考線方可報名參加;報考書法學的考生,是否參加本省書法類統考并要求合格按各省規定執行(或根據相關省教育考試院溝通協商結果,按無省級統考對待);報考美術理論類(藝術管理、美術學、藝術設計學)的考生均須參加各省美術學與設計學類省級統考且成績合格;
(5)省級統考成績不符合我院報考條件者,專業校考考試成績無效。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應屆畢業生除外);
(3)當年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者;
(4)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涉嫌犯罪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因犯罪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者。
(6)因在招生考試中舞弊被取消報考資格或錄取、入學資格,并規定本年不得報考者。
三、錄取原則及辦法
1.西安美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受陜西省招考部門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我校招生錄取工作。
2.藝術類專業面向全國招生,藝術類專業不編制分省計劃,具體年度招生計劃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為準。
3.普通類專業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具體年度招生計劃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的為準。
4.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專業、文化成績綜合評價,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體檢符合要求。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文化成績須達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藝術類最低控制線,并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錄取報考我校為“第一院校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
5.面向全國招生,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招,執行全國招生計劃(普通類專業除外),各地區無名額限制,不限男女生錄取比例。
6.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雕塑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美術學與設計學類省級統考且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報考線。省級統考成績不符我院報考條件者,專業校考考試成績無效。
錄取規則為:省統考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報考線,且校考專業考試合格,文化成績須達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藝術類最低控制線,文化課占40%,專業課占60%,按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綜合分排名并列時,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按位次排序錄取。
7.書法學考生,是否參加本省統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規定執行。
錄取規則為:校考專業考試合格,文化成績須達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藝術類最低控制線,文化課占40%,專業課占60%,按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當綜合分排名并列時,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按位次排序錄取。書法類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按滿分150分計算,滿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8.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雕塑及書法類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
綜合分=(文化總分÷文化滿分×40)+(專業總分÷300×60) (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750分計算,滿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美術學類(雕塑按專業招生)、設計學類按大類進行招生,錄取考生須在各省錄取結束,我校公布錄取信息后3日內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專業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養專業(方向)志愿填報工作,綜合分排隊,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調劑分配。未按要求填報者將視為放棄專業選擇,將由我校統一進行專業調劑。
9.美術理論類(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美術學與設計學類統考(安徽省藝術管理專業也可參加模塊二考試)且成績合格(江西省統考成績須達到對應批次專業合格線)。
錄取規則為:文化成績須達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藝術類最低控制線,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按位次排序錄取。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按滿分150分計算,滿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10.普通類專業(藝術教育、學前教育)執行分省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為: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按位次排序錄取。
11.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名錄取時,對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進行統一折算,折算滿分為750分,并按折算成績進行錄取。
1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專業學習的要求,無色盲、色弱。
13.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在本科教學中,僅使用英語、日語教學,請非英語、日語語種的考生慎重報考。
14.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四、華僑港澳臺考生
華僑港澳臺考生須滿足報考年度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規定的報名資格及身份資格,必須報名參加聯招辦統一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同時還須報名參加我校專業考試,報名辦法及考試安排與內地考生相同,詳見《西安美術學院2021年華僑港澳臺招生簡章》,另行發布。
臺灣地區的高中畢業生當年學測成績達到聯招辦規定的當年學測成績要求后,可提出申請免試入學,詳見《西安美術學院2021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簡章》,另行發布。
五、入學須知
1、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2、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讀期間,學校實行獎學金,特困生減免學費及困難學生助學貸款等多種措施,以幫助品學兼優或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4、收費標準
(1)住宿費:學院根據專業和實際情況統一安排住宿,收費標準以入學須知為準。
(2)代辦費:根據教學和軍訓等項工作的需要和不同專業、不同類型,按實際發生額一次性收取。
六、其他事項
1、我院設有博士后流動站,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特殊教育學生(本科)、美術中專生、成人教育學生(專升本、高起本)。簡章另發,歡迎報考。
2、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所有信息以我院官方渠道發布為準。
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xafa.edu.cn/
招生處官方網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
電話:029-88222342、88247882、88221716(傳真)
3、本簡章解釋權歸西安美術學院,如各省政策與我院招生要求不符按各省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