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湖南師范大學樹達學院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湖南師范大學樹達學院(以下簡稱“樹達學院”)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2001年8月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2004年1月獲國家教育部確認。國標代碼為12652。
第三條樹達學院位于歷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長沙市。2021年所招的新生,除醫學類專業外,第一學年均安排在張公嶺校區住宿、學習,一學年以后搬至桃花坪校區住宿、學習。醫學類專業學生安排在咸嘉湖校區住宿、學習。
第四條樹達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樹達學院學生的錄取和畢業分別進入國家教育部在校生學籍電子注冊和普通本科學歷電子注冊系統。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成立樹達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湖南師范大學黨委和行政關于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樹達學院招生錄取原則和工作方案,領導、組織招生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成立樹達學院招生工作紀檢監察領導小組,樹達學院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領導小組監督下開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樹達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接受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的指導和協調。
第八條樹達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為專門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編制上報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開展遠程網上錄取。做好有關招生政策的解釋與咨詢,與上級招生部門的工作銜接,招生期間來信來訪工作,錄取通知書的印制與發放等工作。
樹達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的聯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桃花坪1號
郵編:410012
電話: 0731—88653850
網址:https://sdw.hunnu.edu.cn/
溫馨提示:招生錄取期間樹達學院將公布招生官方座機電話,請考生切勿盲目輕信其它信息。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樹達學院根據發展規劃、社會需求、教學條件和生源狀況、就業率等情況,擬定專業設置及年度招生計劃,報湖南師范大學審批后,上報湖南省教育廳,并通過相應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2021年樹達學院面向湖南、廣東、湖北、河北、江西、山西等省招生,詳細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與辦法
第十一條樹達學院招生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樹達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三條樹達學院按照上級部門要求,根據考生填報志愿的情況確定投檔比例。
第十四條對湖南省內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高低結合志愿填報順序錄取,如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則實行專業組內調劑錄取,樹達學院會根據專業錄取情況盡量滿足考生的調劑意愿,不愿調劑的予以退檔。已錄取考生及專業通過樹達學院官網進行公示。湖南省外考生以專業志愿為主,樹達學院根據高考成績,結合招生計劃確定錄取專業。湖南省內已投檔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主動登陸樹達學院官網按指定步驟確認錄取,若考生未確認,則視為自動放棄,學院作退檔處理。所有新生報到時須交清第一年的學雜費。有關樹達學院錄取辦法的具體方案以樹達學院官網發布的為準。
第十五條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等有術科考試成績的專業,錄取辦法是在術科考試和高考文化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六條樹達學院執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制定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樹達學院按國家招生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處理。凡屬徇私舞弊者,取消入學資格;情節惡劣的,報有關部門查究。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九條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樹達學院建立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以及專門針對優秀師范生的獎助學金等多種形式的獎助激勵體系,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校前可持有關證明在當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樹達學院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 畢業證書及畢業待遇
第二十一條根據國家教育部規定,學生在樹達學院學習期滿,修完規定的學分,綜合考核合格,頒發湖南師范大學樹達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湖南師范大學樹達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學生畢業后,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待遇。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湖南師范大學樹達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湖南師范大學樹達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藝術設計學
四年制本科,于2001年設置,2005年獲學士學位授予權。本專業培養掌握環境設計的基本理論與技能,具有空間思維能力和創造性思維方法的應用型設計實踐人才。能在相關的室內設計行業、園林景觀行業、建筑設計行業及藝術教育行業、房地產行業從事設計、咨詢、教學及管理工作。主要專業課程有:設計學概論、中外建筑史、專業考察、設計思維表達、環境建模與渲染、場地設計、建筑設計基礎、景觀設計、商業建筑室內設計、園林專業施工圖、裝修材料與施工等。另外,實踐環節中有專業實習8周、畢業設計10周、專業考察3周,著力提升實習實踐的效果。現與北京EDSA景觀設計有限公司、廣州集美設計集團、奧雅景觀長沙分公司、深圳文科園林、湖南省第一工業設計院等業內知名企業建立了實習合作關系,為學生的實習、就業提供了優質、多選的保障。
本專業依托的湖南師范大學藝術設計學專業是省內最早開辦的優勢專業,已有近30年的辦學歷史。師資力量雄厚,以中青年骨干教師為主體,現有教授、副教授職稱教師6人,半數具有博士學位及國內外訪學經歷,教學及科研成果斐然。學生在學習期間可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①具有本專業扎實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設計草圖表達、模型表達、計算機表達的能力,并掌握一定的工程技術知識;②具有一定的設計創新意識及運用創新思維方法解決問題的能力,善于從不同角度進行思考和實驗;③具有較好的設計實務能力,能綜合解決設計項目中的主要問題,能結合虛擬或實際項目,掌握從項目調查、分析、概念生成、直至解決問題的全部流程;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操守,了解所要從事行業的基本工作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⑤具有良好的溝通和交流能力,具有團隊協作精神和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畢業生能在相關的室內設計行業、園林景觀行業、建筑設計行業及藝術教育行業、房地產行業從事設計、咨詢、教學及管理工作,年均一次就業率在80%左右。
視覺傳達設計
四年制本科,于2008年設置,2012年獲學士學位授予權。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國際設計文化視野、中國設計文化特色、適合于創新時代需求,具備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所必備的品牌策劃、廣告設計、包裝形態與結構、企業形象設計以及新媒體傳播等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社會責任,能在專業設計領域、企業、傳播機構、企事業宣傳部門、中等院校、研究單位從事視覺傳達方面的設計、教學、研究和管理工作的綜合應用型與創新創業能力的高素質設計人才。主要專業課程有:品牌策略與視覺形象設計、廣告創意與表現、多媒體與展示設計、包裝形態與結構設計、圖形創意設計、編排設計、字體設計、虛擬現實技術、數字插圖藝術、影像設計、商業攝影等。
廣播電視編導
四年制本科,于2011年設置,2015年獲學士學位授予權。本專業培養具備廣播電視節目策劃、創意、編導、制作等方面的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較高的政治水平、理論修養和藝術鑒賞能力,能夠在廣播電視機構、新媒體機構及其它企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工作的高級復合型人才。主要專業課程有:廣播電視傳播概論、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欄目與頻道策劃、影像語言、電視畫面編輯、非線性編輯制作技術、廣播電視采訪、廣播電視寫作、現場報道、中外電視比較、紀錄片創作、DV創作訓練、文化傳播、文藝理論、藝術學概論系列、電視節目導播、廣播文藝節目編導、廣播劇、電視晚會編導、廣播電視音樂節目編導。本專業依托的湖南師范大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湖南省高校中第一個開辦,影視藝術與技術綜合訓練、實踐作品展映與分析是特色課程,受到了業界的廣泛好評。
播音與主持藝術
四年制本科,于2006年設置,2010年獲學士學位授予權。本專業培養以節目播音與主持為專長,并具備新聞學、傳播學、影視藝術等多學科基本素養和扎實的人文知識基礎,適應能力強、發展后勁足的高級專門人才。主要專業課程有:普通話語音與播音發聲學、播音創作基礎、口語傳播基礎、形體與儀表、節目主持理論與實務、新聞播音、出鏡記者、文藝作品演播與影視配音、表演基礎、演講與口才等。本專業依托的湖南師范大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湖南省高校中第一個開辦,為中央電視臺、香港TVB、湖南衛視、芒果TV、天津衛視、上海東方臺、深圳電視臺等平臺輸送大量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