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普通本科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以下簡稱全國聯招)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廣州美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8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 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168號,
郵政編碼:510006
昌崗校區:廣州市海珠區昌崗東路257號,
郵政編碼:51026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包括《軍事理論》與《軍事技能》),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美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1年除普通類專業(藝術教育、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理論類”專業及書法學專業外,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面向華僑港澳臺生開設相關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的計劃類別設置為“藝術類”;計劃招生19人,其中文史類18人,理工類1人。招生專業詳見下表。

注:招生專業以上級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第四章報考條件、報考辦法和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凡符合教育部關于“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規定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第十三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根據教育部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指導意見,切實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校華僑港澳臺招生考試采取“現場考試”為主,“網絡考試”為輔的考試形式,具體如下:

第十四條 報考辦法(見附件2)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專業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統考科目成績總分達到全國聯招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在投檔考生中按統考科目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統考科目成績總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
第十六條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一節第十一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和專業復試,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發現有舞弊行為或經我校招生委員會認定未達我校入學要求者,取消學籍。情節惡劣的,我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七條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費標準:每學年15000元。住宿費:普通學生公寓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500元;普通學生公寓五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如有調整,我校將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最新批準文件執行。
第七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條按國家政策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緩”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學與資助工作體系,對品學兼優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與資助,具體措施包括:
1、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年組織評選優秀學生,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獎學金等級金額由500元至8000元不等,獎勵面約30%。
2、開設“綠色通道”:新生入學前,應籌足學費。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經過審核批準,可通過“綠色通道”報到入學。
3、勤工助學:學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獲取勞動報酬(每月最高可獲得700元酬金)。
4、特殊困難補助:學生在讀期間因突發重大變故而遭遇特別經濟困難的可申請發放一次性特困補助,家庭經濟重度困難的學生在讀期間也可申請特困生活補助。
5、減免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遭遇特大災害,可申請減免部分或全部學費。
6、分期緩繳學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分期繳交學費,一年內繳清。
7、藝術名家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現已設立關山月獎學金,紅星獎學金,黎明、黃詠賢中國畫獎學金,許欽松創作獎學金,黎明雕塑創作獎學金,鳳凰藝術獎學金,榮發基礎教學獎學金,陳湘波創作獎學金,仲明助學金等,獎助學金額:每生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8、國家政府獎助學金:包括港澳臺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金額:2000至8000元不等。
第八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86-20-84017740、39362077
傳 真:+86-20-84017740
電子郵箱:zsb@gzarts.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gzarts.edu.cn/zsjy/zsxx.htm
第二十二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監督電話:+86-20-39325774
傳 真:+86-20-39325774
電子郵箱:jwbgs@gzarts.edu.cn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廣州美術學院授權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考試中心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的規定為準。
附件1: 廣州美術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專業考試大綱.pdf
附件2: 廣州美術學院2021年普通本科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報考辦法.pdf
附件3: 廣州美術學院網絡遠程考試操作流程.pdf
附件4: 誠信考試承諾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