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設計辦學層次為本科,學制4年,2021年招生計劃75人,分省招生計劃如下表所示。
省市 | 江蘇 | 山東 | 山西 | 河南 | 河北 | 安徽 |
計劃數 | 12 | 10 | 9 | 8 | 8 | 6 |
省市 | 四川 | 廣東 | 浙江 | 福建 | 北京 | |
計劃數 | 6 | 5 | 5 | 4 | 2 |
注:最終的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考試院公布為準,在藝術類區分文理科的省(區、市),僅招收文科考生。
錄取規則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與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統一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劃定的藝術類(美術)本科控制線。按規定報考我校環境設計專業且被投檔的考生中,若所在省市考試院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則錄取;若沒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統一專業考試成績相加后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2.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