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用校考成績錄取專業
專業名稱 | 計劃 | 招生范圍 |
視覺傳達設計 | 18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 |
環境設計 | 35 | |
產品設計 | 30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34 |
注:①以上專業在招生范圍內不編制分省招生計劃。
②以上專業學制四年,層次本科,計劃類別為藝術類專業。
二、采用省級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專業名稱 | 計劃 | 招生范圍 |
視覺傳達設計 | 4 | 江蘇 |
環境設計 | 5 | |
產品設計 | 6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6 | |
數字媒體藝術 | 25 | 北京、河北、江蘇、浙江、上海、 |
美術學 | 15 | |
美術學(師范) | 40 | |
藝術設計學 | 22 |
注:①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②以上專業學制四年,層次本科,計劃類別為藝術類專業。
三、錄取原則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2021年藝術類招生文件有關錄取規定。
2.考生報考蘇州大學專業涉及生源地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的,統考需成績合格。
3.錄取依據:
(1)采用校考成績錄取專業:
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及我校專業校考合格,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用以下的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綜合成績=校考專業成績÷校考專業課滿分×100+文化課成績÷生源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線 ×10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數,若綜合成績相同按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另我校校考專業成績排名全國前20名的考生,經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同意后,進檔后給予綜合成績加10分的優惠。
注:藝術類文化課成績與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線均按滿分750分折算。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線”執行相應科類的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
(2)采用省級統考成績錄取專業:
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省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后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用以下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綜合成績=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
若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底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