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珠海學院2020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錄取規則
藝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綜合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錄取綜合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忌C合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在無綜合分排序的省份,按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照考生合成總分(合成總分=文化課成績×30%+術科統考成績×70%)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合成總分相同時,依照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仍相同時,按照普通高考語文、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文科數學/理科數學科目成績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