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9個藝術類考點
江蘇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音樂類和美術類專業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其他非全省統考的藝術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我省所設9個考點單位,只接受教育部規定有資格組織藝術專業校考的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設點考試。
其中,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8所院校可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除此以外的其他公辦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院校校考。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統考未涉及的其他專業,需要自行組織校考的,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同意。
設點院校專業考試明年3月底結束
設點考試院校專業考試應在招生當年1月31日后進行,3月底前結束。招生院校應于當年4月15日前,將專業考試合格考生相關要求,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校考合格人數超規定不予認可
校考的招生院校確定專業考試合格人數一般不超過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省內自行組織校考的院校,除時裝表演專業方向的合格考生人數可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4倍以內外,其余各專業的合格考生人數均須嚴格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3倍以內。
39院校專業成績自行評定
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8所院校的專業考試成績由院校自行評定,同時明確告知考生是否需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辦理。除此以外的院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如與我省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建議使用我省的專業統考成績。如招生院校確需校考,須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4項專業必須參加省統考
凡有音樂學(音樂教育)、繪畫(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專業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時要向考生說明必須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合格者(合格線將在發布考生的省統考成績時劃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
專業與省統考相近,必須省統考
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必須使用我省省統考成績。如招收我省藝術類統考未涉及的其他專業,需要自行組織專業考試的,必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方可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
所有未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擅自對我省藝術類考生進行專業考試的招生院校,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未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的專業合格考生,在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我省將不予投檔。
新聞鏈接
省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考點設置一覽表
江蘇教育學院
南京市寧海中學
南京市三十九中學
無錫市湖濱中學
蘇州市第六中學
徐州礦務集團一中
淮陰師范學院附屬中學
南通市高校招生辦公室
南京師范大學